一個巨型平臺之所以會走向沒落,跟管理不無關係。
近年來,常有人唱衰微信公眾號。在我看來,微信不倒,公眾號活命尚久,但不可否認的是,新媒體作者想要靠寫公號文擼搞恰飯已非數年前那麼容易。
強者愈強,依然是通吃猛賺;弱者則蹭蹭熱度,做號吃個殘羹剩飯。這裡也不乏偷雞摸狗之徒,隨機搬運好文,組成自己的每日文章矩陣。
當然它們不敢打上原創標記,因為平臺對此懲罰慎重。
那麼,不打原創標,就可以肆無忌憚的搬運?
我們看到微信公眾號平臺發文是有「撞庫」,即類似全平臺文章查重的原創審核機制,一旦發現你發布的文章此前有人已經發布相似內容,即提示你無法設定標記該文為原創,而這篇文章如果是你在其他平臺首發之後,再分發自己公號的文章,只要有人提前抄到自己公號發了出來,你就會「驚喜」的發現自己反而要自證清白。
有點可笑是吧?也不全是。微信後臺提示你撞庫後,讓你去做申訴,證明自己是原創,流程正常。如果查明對方確實是搶先搬運,系統則會準許原作者打上原創標記正式發布,相當於判你清白原創。然而,搬運者卻無任何懲罰。
你可以看到他那篇文章,依然完好無損的留在那裡,像一個笑話。
如果我是抄襲搬運者,我會發現,只要不標原創標,就可以肆無忌憚搬運其他平臺的原創文,只要動作快,在平臺上就可以不勞而獲,比如依靠自己原有優勢,不當得利。
而原創作者來到微信公眾號發文時,會發現自己需要折騰申訴一輪,這期間可能眼睜睜看著自己1天發1次的機會被拖沒了,因為申訴拖到第二天,你這一篇為了不會再次撞庫,就無法另行編輯。忍痛不打原創標發文是令人無法接受的,而投訴,將會讓本來幾分鐘發文的文章,拖延到第二天。這期間如果再來一個搬運人抄了同樣的文章,你只能在申訴中無限循環。
問題在於,微信發文撞庫後,搬運者也不會被刪文懲罰,投訴並要求懲罰搬運者,居然要另行申訴。而且這個申訴刪文的流程將更為曲折。
撞庫時,原創者提供的證明材料,如能證實自己是首發原創作者,那麼抄襲者的抄襲事實也就同時得證,為何要留著那篇搬運文?為何不直接將搬運號做封禁N天處理,以儆效尤?
而投訴對方文章也要大費周折。申訴流程很不好用。
平臺有自己的計劃,可在投訴、申訴侵權的渠道、流程有問題,原創者的利益將得不到保證。不做足量的懲罰,等同於姑息縱容,違規者將無法無天。
如麥田養雜草,虛假繁榮。
公眾號每天搬運現成內容組合發布,原創者再來發布時撞庫,申訴後自己才文章才能打好原創標發布,而抄襲者完全沒有任何懲罰。請問微信公眾號的運營者們,這是你們的本意嗎?要不要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