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今年29歲,在杭州工作,兩個月前通過相親認識了一個男人,認識一個月之後男子對李女士做了不該做的事情。此後李女士一直在羞愧中度過,男人接下來一系列的做法更是讓她精神都快崩潰了。兩人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呢?且看李女士訴說自己的遭遇。
事情要從今年的10月份說起,10月24日,李女士通過媒人認識了杭州的成先生。李女士描述:「他的個子比較矮,胖胖的,眼睛比較小,還長了一臉的痘痘。」從李女士的描述可以看出她對成先生的印象不是很好。雖然不是很滿意,但李女士已經單身多年,歲數也比較大了,加上父母催得急,她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和成先生相處。兩人此後時常會在網上聊天,偶爾也會在一起吃個飯。
然而一個月前的一次見面讓李女士羞憤不已。據李女士介紹,當時她提出和對方去看電影,這本是談戀愛的情侶之間最好的去處,但被成先生拒絕了。隨後李女士又提出去逛街,當時成先生說:「沒什麼好逛的。」當時成先生開著車,他要求和李女士在車內聊一聊,但聊了沒多久成先生就開始動手動腳,接下來對她做了不該做的事。李女士說:「我們沒有確定男女關係,又沒有見過我的家人,而且在發生這個事情的時候我已經明確告訴他這些事情了。」
此事過後沒幾天,李女士從媒人那裡聽到了一個讓她震驚的消息,媒人告訴李女士:「對方說你們屬相不合,要不就算了。」當時李女士就蒙了,不知道怎麼處理這個事情,最後叫了自己的一個朋友來和成先生談這個事情。當時李女士坐在後排,聊的時候一低頭發現車上有一個拆開的「小雨衣」,李女士覺得自己遇上了相親騙局,她覺得自己被騙色了。
李女士沉浸在痛苦中無法自拔的時候,又聽到了成先生的另一種言論。成先生說李女士是一個離異人員,有沒有小孩子還不知道。聽到這種言論李女士崩潰了,她說:「我是一個連戀愛都沒談過兩次的人,怎麼在他嘴裡和他的圈子裡就變成了離異?我實在是受不了。」李女士找到記者想曝光成先生的這種行為,目的是不要讓其他人再受騙。
李女士的說法是否屬實呢?對此,記者電話聯繫上了成先生。對於一個月前發生的事情,他說是兩廂情願的事情。至於說李女士離過婚一事,程先生的解釋是「自己猜的」,其他事情他不願意多說,只是讓記者去找派出所。記者試圖聯繫媒人了解情況,但被李女士阻止了,她表示不願意打擾別人的生活。
據了解,李女士已經在一個月前向轄區的派出所報警,警方目前仍在調查此事。接下來李女士準備走法律途徑,現場記者也打電話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關於強姦罪這塊兒,需要證明雙方是非自願的行為。至於成先生散布李女士已婚的行為,可能構成侮辱誹謗罪,這需要李女士固定成先生對外宣傳的一些證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