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相親當天跟女子在車內發生關係,遭索賠拒絕後被告,因強姦罪被判三年

2020-09-20 正能量驛站區

據了解,男女雙方在相親那天吃完飯之後,兩人在車上發生了關係。

當天晚上婚介所老闆就讓男方拿錢補償女方,但是男方沒有同意,第2天婚介所老闆就帶人上門索要賠償,遭到了拒絕後,婚介所老闆就報了警。

8天後男子被判強姦罪入獄三年,據男子家人稱,就算放棄減刑的機會,他也不會認罪。

9月9日,根據65歲的邸師傅也就是男子的父親說道;他家世代務農,一共有兩個兒子,都是退伍軍人,退伍後在老家發展。

小兒子小邸生於1988年3月,初中畢了業就去了北京,隨後小兒子上完了中專的課程拿到了中專文憑,在2009年底退伍之後在灤南縣某房地產公司上班,2017年小邸通過考試,在河南省的某個單位工作。

邸師傅說小邸在老家工作期間也談過了幾次戀愛,但是因為很多原因都分手了。

直到在2018年過年小詆回老家探親的時候。在灤南縣某婚介所,留下了自己的資料,想通過這種方式可以找到另一半。

隨後在2018年2月2日上午,小邸在微信上給婚介所老闆王某發了188元的婚介費,次日,王某就跟小李說婚介所有位適合他的女性,讓小邸過去看看。

下午5:00小邸就到了婚介所然後認識了25歲的小王。

邱師傅說,小邸跟小王兩人見面後對彼此都很滿意,當天晚上小邸就請婚介所的老闆王某跟小王一起吃的晚飯,晚飯結束後王某讓小王和小邸兩人出去轉轉,互相了解一下彼此。

晚上8:00小邸開了哥哥的車,跟小王來到了灤南縣城的北河邊上,兩人在車上談的都很好,於是在車上就發生了性關係。

隨後,小邸將小王送回了婚介所,於是他又給王某在微信上轉了500塊錢。

小邸到家不久,就接到了婚介所老闆王某的電話,王某讓小邸到婚介所去一趟說有事跟他商量。

小邸到了之後才知道原來小王將他跟小邸發生關係的事告訴了王某,王某讓他拿二三萬塊錢給小王作為補償,小邸說發生關係是兩人自願的,他沒有錢。

邸師傅說道,2月23日上午,王某帶著一男一女來到了他家裡,當時小邸沒有在家,只有他跟老伴在家裡,他跟老伴兒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王某說,小邸跟小王發生了關係,讓他們拿2萬塊錢作為補償。如果拿不出2萬塊,他們就報警。

不久小邸回到家說王某他們是敲詐,很多鄰居也都說他們是騙子,然後我們就沒有給他拿錢。

2月25日小邸又來到了王某的婚介所來協商此事,王某說小王說了這事沒有5萬塊錢解決不了。

一家人就又給了王某數千元,2月28日,王某對李師傅說,他到公安局給說清楚了,小邸沒事了該幹啥就幹啥去,邸師傅為了表示感謝,又給了王某500元。

但是讓邸師傅一家人沒有想到的是,2018年3月1日小邸被警方拘留,13日小邸被逮捕。

2018年6月1日灤南縣人民檢察院以強姦罪對小邸提起了公訴。

小邸在法庭上拒不認罪,但是種種證據都指向小邸,草叢中的衛生紙上的精斑與小王內褲上的精斑基因型完全一致。

最後法院審理認為小邸違背了婦女的意志,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

2018年12月29日灤南縣法院以強姦罪判處邸某有期徒刑三年,小邸入獄後,王某的婚介所就關閉了。

小邸跟父親說,只要認罪就可以減刑,但他堅持自己無罪,他寧願自己多坐幾個月牢也不能無罪認罪。

邱師傅說道,前不久她又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遞了申訴材料,希望兒子的案子能出現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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