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事項
申請人:
郭某
委託代理人:
楊婷婷,德凱律師團承辦律師
王保國,德凱律師團承辦律師
被申請人:
北京市密雲區太師屯鎮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趙某,鎮長
行政複議請求:
請求撤銷北京市密雲區太師屯鎮人民政府作出的《強制拆除通知書》
行政複議決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
二、案件詳情
郭女士1991年與高某登記結婚,高某父輩在1951年取得了一畝一分地的宅基地使用權,後期由高某長期使用。2009年因實際居住需要,家庭在取得村民建房用地審批及個人建設規劃許可證以後,在自家宅基地內翻建了北正方六間,南倒座六間。並同時在院內西側修建了約70平米的3間房屋。2019年10月10日,郭女士與高某離婚,離婚協議約定西院3間房屋歸女方郭女士所有並領取了離婚證。
2020年6月28日,郭女士收到北京市密雲區太師屯鎮人民政府針對郭女士下發的《強制拆除通知書》,以西院內三間房屋沒有取得規劃許可為由,認定為違法建設,要求當事人自行拆除。
郭女士平時就喜歡看德凱律師團的普法直播,耳濡目染後覺得這個《強制拆除通知書》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當即決定委託德凱律師團楊婷婷、王保國律師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律師介入
楊婷婷律師
王保國律師
德凱律師楊婷婷、王保國律師介入後,認為北京市密雲區太師屯鎮人民政府作出的《強制拆除通知書》認定事實不清、程序違法且適用法律錯誤,郭女士在自己宅基地使用權範圍內修建房屋實際用於居住,通過補辦手續、限期改正等方式,同樣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並非只有強制拆除這個辦法。北京市密雲區太師屯鎮人民政府作出的《強制拆除通知書》違反了行政行為的合理性原則,超出了必要的限度,應當予以撤銷。因此兩位律師助力當事人向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並提供了一些關鍵性證據。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認為:北京市密雲區太師屯鎮人民政府於2020年7月8日取走行政複議答覆通知書(密政復字[2020]63號),但未在法定期限內提交書面答覆和證據材料,本機關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視為被申請人沒有證據、依據。因此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強制拆除通知書》。
四、德凱律師說
有不少朋友不信任行政複議,覺得說官官相護,上級政府肯定不會動下級政府的決定。但是北京市密雲區的複議決定對於這種說法無疑是有力的回擊。
行政複議,在徵地拆遷過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被徵收人如果認為徵收決定、強拆房屋、徵地批覆、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不合法,都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且也可以通過行政複議,讓政府向徵收部門施加壓力,從而獲取自己的合理補償。
事實上來說,行政複議有費用低,見效快等優點,如果說因為可能的官官相護而放棄這種救濟方式未免太過可惜。需注意的是行政複議需及時,只有六十日時效。並且,在複議或者訴訟的過程中一定要通過專業的拆遷律師才可以解決拆遷補償問題,尤其是在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中可能會面臨很多意想不到的問題,不是簡單百度就能知道答案。只有專業的、合法的維權方式才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並獲得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