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說: 「人要學會走路,也要學會摔跤,而且只有經過摔跤,他才能學會走路。」我國教育家陳鶴琴曾說:「教育有一個原則:孩子進一步,大人就退一步,凡是孩子自己能做的,大人就不要替他去做。孩子進一步,大人退一步,孩子就長大了,這就叫成長,這就叫教育。」兩者在教育理念上是一致的,即一個人的成長離不開獨立做事。
精英階層的家長深諳此道,他們認為: 「不獨立做事的孩子,永遠長不大。」在他們看來,學校裡開展的各種各樣教育,包括音樂、舞蹈、美術、網球等,只是增加的孩子的各種技能,即使學得非常好,達到學業優異,人生未必成功,也就是說並不意味著他能在未來的生活中順暢地實現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他們更重視孩子的獨立做事的能力,因為只有具備了獨立做事的能力,走出家庭、學校的範疇後他們才能不依賴他人,獲取生存機會。
我們知道,關心和愛護孩子是做父母的天性,但是,很多父母在關心、保護孩子的同時,卻忽略了孩子是需要學會承擔責任。他們總是怕孩子為難,怕孩子辛苦,很多事情都想代勞,甚至替孩子做值日,替孩子洗衣服、洗襪子 長期如此,孩子不但不知道怎樣去照顧自己,更談不上對他人、對社會的責任感了。在這種家庭環境中長大的孩子,由於從小就受到來自父母過多的呵護,不肯動腦筋思考,從而處處以自我為中心,對周圍的人和事情經常會表現出漠不關心的態度,從而缺乏一種基本的責任感。因此,在家庭教育中,教會孩子獨立做事,是至關重要的一環。
心理學研究表明:孩子在兩三歲已經開始產生了要求自己做事的意識。有研究顯示:小班年齡的孩子自信心發展迅速,當他們要求自己做事的願望得到滿足,配合以適度的幫助、支持使其獨立行動的能力得到提高時,他們的自信就會得到良好的發展。因此,讓孩子學會做自己能做的事情,感受獨立做事的快樂和滿足,他們逐漸學會自己選擇活動,遇到挫折困難不害怕,會尋求幫助。因此,如果真正地愛孩子,就應該學習他們的做法,從小讓他們學習獨立做事。
從幼兒時期就開始培養孩子獨立做事的能力。父母最好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指導孩子,鼓勵他自己動手做事,並表揚他的獨立性。比如,讓孩子有屬於他自己的地方,為他準備的嬰兒床是最早專門屬於他的地方,這裡對他有特殊的意義;再者,有意識為孩子布置安全的玩耍環境,當他學會爬或走以後,父母不用亦步亦趨地跟著他,他會越來越勇敢,願意四處走動,這是很有益的活動。
儘早讓孩子學習做家務。以色列的《家庭教育》曾作過一個調查,調查顯示:愛幹家務的孩子與不愛幹家務的孩子相比,長大後的失業率為1:15,前者比後者的平均收入要20%左右。儘早讓孩子學習做家務,可以使他掌握更多獨立的技能,在對生活不斷體驗的基礎上,他很容易找到自己人生的方向,日後更容易事業有成。
鼓勵孩子自己拿主意。如果孩子同時收到兩份生日宴會的邀請,他很可能會求助父母拿主意。此時,父母不要為他決定,相反,應該引導他去思考做出的每一個決定可能帶來的後果,從而幫助他自己做出最好的選擇。對於一個大孩子,可以建議他列出每一個做出的選擇可能帶來的好處和壞處。孩子自己拿主意的次數越多,將來處理複雜情況的能力就越強。
鼓勵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當孩子有了第一次「我自己做…&34;……父母的及時肯定,使孩子明白爸爸媽媽喜歡自己這樣。堅持下去,孩子的獨立意識和自信態度就會得到保持,而且即使在做事時真的遇到了困難,孩子也不會退縮。反之,過分的庇護孩子、替代孩子等於親手為孩子挖了一個溫柔的陷阱,掉進這個陷阱的孩子連嘗試錯誤的機會都沒有,何談學習到獨過立做事的能力?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是以分離為目的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的確如此,每一個孩子都與父母血脈相連,從小就沒有離開父母的視線範圍,讓父母放手是一個大難題。但是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儘早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從你的生命中分離出去,以他獨立的人格,面對他的世界。撤退越早、放手越早,孩子就越容易適應他們的未來。
不肯撤退、不肯放手,使孩子永遠掌握不了獨立做事的能力,這是父母教育的失敗。要做真正為子女幸福著想的父母,要有超越世俗成見的慧眼,自己要向後退一步,為孩子多創造挺身而出、探索外界信息的機會,讓他們以自己的速度朝著或許平凡卻不平庸的理想人生前行,儘管一開始飛得慢,卻能續航到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