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父母都盼著自己的孩子儘早獨立、走向社會。
但是當你發現孩子很多時候不需要自己了,他們變得越來越強大和有力量的同時,作為父母,是否也伴隨著一絲失落的感覺呢?
從嬰兒時期,我們作為孩子的全世界,再到逐步的退出,不再成為孩子生活中最重要的角色。
這個過程中,父母要面臨的一個課題,就是適應心理上的逐漸撤退。
最好的關係,就是目送他的成長,守護他的遠離,並給予孩子最真誠的祝福。
01
很多時候,世界上每一個媽媽最容易受不了的,就是某一天自己的孩子不再需要自己。
那種不需要是真的不需要,不僅僅是不需要媽媽照顧衣食住行,漸漸地,也不再需要媽媽的精神陪伴和情感支持。
孩子變成了一個單飛的個體,不需要父母的呵護,只是出於禮貌仍然和父母問好,不跟父母衝突就已經算是不錯的狀態。
這種情況下,母親的心往往會失落心碎。
作為女兒,是經歷過這樣的過程。
自己能感覺到自己的獨立自主和單飛渴求,也能感受母親的失落和孤單。
這種時候是痛苦的,但也是無能為力的。
生命與意念的渴求如此強烈,以至於必須按照自己的主張行事,哪怕跟周圍所有親人有衝突也一定非要聽從自己的志向,必須燃燒生命,不如此不足以對得起自己的心。
而母親,則留在遙望的原地。
這個過程,是痛苦的破繭成蝶。
因為懂得這個過程,在自己的女兒的成長中,也會清晰看見她的獨立和漸行漸遠。
晴晴仍然會每天撲到媽媽懷裡,仍然在晚上要求摟著媽媽入睡,仍然愛和媽媽分享她的小秘密,但我知道,她在很多時候已經成了自給自足的個體,內心的完整度已經不再是幼時那個baby。
她不再像一歲時那樣每天粘在媽媽身上,也不再像兩三歲時那樣見不到媽媽就害怕。
她已經知道如何處理自己的生活,也只是在動畫片不足以滿足自己的時候找媽媽來玩。
這時候最好的關係,就是目送她的成長,守護她的遠離。
等到了小學,她會漸漸有自己的主張和偶像,會花大量時間在自己選擇的事情上,而非媽媽給她選擇的事情上,她會開始做自己的公主夢,也做自己的白馬王子夢。
而與幼年時候最大的不同是,她的絕大多數白日夢,將不再和父母交流。
她會進入到正常的少年人的生活。
這個過程中,父母要適應心理上的逐漸撤退。
依戀理論強調母親對孩子的重要,說的是「內心中的媽媽」,而不是「現實中的媽媽」。
所謂「內心中的媽媽」,是指孩子潛意識裡對於一個「無限愛自己、無限支持和溫暖自己、無限安全」的理想成人的印象,這個印象會成為孩子自我評估和面對生活的安全感基礎。
而一個「現實中的媽媽」,是實際照管生活、管束紀律、約束選擇的有掌控力的成年人。
這個成年人,最初也會重要,但是會隨著孩子自身的力量逐漸增強,慢慢就不再成為孩子生活中最重要的角色。
孩子會對老師、同學、摯友、愛人、上司的主張越來越重視,也會對自我的主張越來越重視,直到最後讓「現實中的媽媽」退到相當邊緣的位置。
這個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會從一個孩子四五歲,一直持續到二十四五歲,整整二十年都在相對關係的調整和此消彼長的依賴性中度過。
而如果過渡不順利,要麼孩子獨立性受損,要麼親子關係受損。
一些掙扎,會映刻在孩子生活裡的各種人際關係中。
如果父母能忍耐住自己的控制欲和無限懷念的情感,逐漸接受孩子的離開,整個過程對父母和孩子都更為健康一些。
孩子的離開不是發生在考上大學、坐火車離家那一刻,而是在她內心中自我意識崛起的每一刻。
02
父母和孩子的關係,可能比較理想的是這樣幾個階段:
呵護-引導-陪伴-港灣。
0-3歲:孩子的一切需求都要通過父母來實現,父母要呵護所有。孩子如果感受到自己無所不能,而所有需求都得到滿足,會形成相對完整和安全感充分的心理基礎。
3-6歲:孩子需要在父母的引導下,學會獨立生活,父母需要引領孩子。生活自理能力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對孩子這個階段形成成熟獨立的人格意義重大。
6-18歲:孩子需要向自己的目標努力,找到自我身份,並與同齡人交流。這個階段父母逐漸從引領者退回為陪伴者,幫孩子克服自卑,走過這段困難歲月。
18歲+:孩子要在自己的人生中面臨孤獨與親密的挑戰、自我與家庭的挑戰,父母能夠成為孩子脆弱時願意回歸的港灣,已經是很理想的狀態。
這是把埃裡克森人生階段理論做了簡化。
人生的每個階段,孩子面臨的挑戰不同,父母所應承當的角色也有不同。
總體而言是一個逐漸撤退的過程,從上帝變成導師,從導師變成朋友,再從朋友變成樹洞,父母如果能順利撤退,就意味著孩子已經獨立成長。
03
在孩子獨立人格成長很重要的4-10歲,父母要怎樣引導呢?
我記得很多年前,在大學裡和一個美國女孩討論事情,她提到一句話讓我至今印象深刻。
當時我們討論到社會幫扶,她說「We offer,but not give」,這句話點醒了我,至今仍是我覺得各種人際關係中最合理的態度。
Offer的意思是提供;give的意思是給予。
Offer是把好東西放到你面前,拿不拿隨你決定;give的意思是把好東西塞到你手裡,不拿就是不給面子。
如果是「提供」的態度,父母不會容易觸怒。
食物提供給孩子,孩子可以選自己想吃的;資源提供給孩子,孩子可以喜歡,也可以不喜歡;學習指導提供給孩子,孩子可以選擇學,也可以選擇不學。
在孩子面對選擇的過程中,她的人格獨立性一步步成長起來。
父母和學校是不一樣的。
學校需要統一規則,因為學校要面對成百上千的孩子,對秩序的需求優先級高於對每個孩子獨立人格培養的優先級。
但父母不一樣,父母的終極使命是讓孩子順利度過她的一生,沒有任何事比獨立人格的培養更為重要。
孩子真的能選擇對她有好處的事物嗎?
是的,孩子自身有超越的需求。
我從晴晴兩歲起就時不時跟她說一些英語,想啟蒙她聽英語、說英語,但是她抗拒,經常要求我「說中文」,有一段時間連英語繪本都不願意讀,更不要說自然拼讀。
我每隔一段時間就試試再說英語,她一直不願意,英語就始終沒有啟蒙。
直到五歲半的某一天,她突然開始說英文句子,自己拿出家裡的英語卡片,我說中文的時候,她也有時候用英文回應。
在我offer了四年之後,她終於開始主動選擇拿起。
她為什麼會這樣做呢?
不是為了滿足媽媽的要求,不是恐懼媽媽的責怪,她是想要讓自己有能力上的提升,對自己的新本領感到驕傲。
自我超越,是每個人骨子裡根深蒂固的本能;
只是我們有時候太急迫,等不到孩子自身成長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