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案件或接受諮詢時,經常遇到有問說自動離婚如何處理?有的還說分居兩年自動離婚?等等。對於離婚方式,我國《婚姻法》是如何規定的。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方式只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可以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有一方不同意,就需要去法院起訴離婚。除此之外,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其他離婚方式。
夫妻分居兩年是調解無效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但是也需要證據來證實,否則也不行。夫妻分居兩年不會導致自動離婚。我國《婚姻法》也沒有規定自動離婚這一方式。
實踐中很多人因種種原因辦理虛假離婚,但是辦理後也有很多人反悔,主要是沒有達到當時辦理虛假離婚的意思。只要是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方式辦理的離婚,就是合法的。只要是離婚後,從法律上就解除了夫妻合法關係。當然如果有證據證實離婚是虛假的,是受到欺詐、脅迫等情形,或有不合法情形,可以提供證據來依法撤銷等處理。如果沒有證據,是無法得到支持的。
雖然離婚自由,但是離婚也要按照法律規定來處理,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採取虛假訴訟或虛假離婚等方式處理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