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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大湖股份: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會議資料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議程
一、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14:30;
網絡投票時間: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至 2019年12月
30日(星期一);採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
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網際網路投票平臺的投票時
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 9:15-15:00。
二、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建設東路348號
泓鑫桃林6號樓21層會議室
三、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
大會網絡投票系統)相結合的方式。(網絡投票的操作流程詳見上海
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
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四、主持人:董事長羅訂坤先生
五、議程:
(一)董事長羅訂坤先生宣布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開始。
(二)董事會秘書楊明先生宣布股東大會紀律。
(三)董事長羅訂坤先生宣布現場到會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情況。
(四)董事會秘書楊明先生宣布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
1、關於投資設立醫療健康產業投資基金的議案
(五)股東及股東代表質詢。
(六)推選監票人、計票人,徵詢現場股東意見。如無異議,宣
布進入以下程序,如有異議,請股東提出。多數股東通過後執行以下
程序。
(七)股東及股東代表對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投票表決。
(八)計票人統計現場與網絡表決結果。
(九)律師發表見證意見。
(十)董事會秘書楊明先生宣讀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十一)出席董事對本次股東大會會議記錄進行確認籤字。
(十二)董事長羅訂坤先生宣布散會。
議案一:
關於投資設立醫療健康產業投資基金的議案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為推進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醫療健康
領域的創新升級,實現公司為廣大人民提供健康產品、健康生活服務
的目標,公司擬以有限合夥形式與上海長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長午投資」或「基金管理人」)共同發起設立主要投資醫療健
康領域的私募基金(以下簡稱「基金」),藉助長午投資專業投資能
力和產業整合能力,雙方共同尋找、儲備和投資優質的康養護理醫療
資源,雙方並於2019年12月13日籤訂了《關於設立醫療健康產業投資
基金之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合作協議」)。基金規模為10億元人
民幣,公司作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資金認繳不低於30%,不超
過50%,長午投資作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認繳100萬元,其餘出資由
長午投資負責向其他合格投資者非公開募集。基金分期進行募集,首
期設定5億元,公司作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首期認繳出資不少於基金
總規模的20%,長午投資作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首期認繳不少於50萬
元,根據項目進度出資。基金認繳的出資達到2.5億元即可成立並開
始運營。正式基金合同尚未籤署。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況
基金管理人為上海長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即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及執行事務合伙人,基本情況如下:
企業名稱:上海長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林
註冊資本:2000萬人民幣
基金管理人最近一年的主要財務指標:2018年末資產總額
4,770,768.48元、資產淨額3,741,260.38元,2018年末營業收入0元、淨
利潤-239,592.35元。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項目包括:
(1)金華長午天成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成立時間:2017
年2月20日,投資領域為農業領域,認繳規模為5393.84萬元,已實繳
金額4584萬元,金華長午天成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與公司不存
在關聯關係。
(2)蘇州吳中金璟玥智能製造產業投資合夥企業,成立時間:
2019年5月30日,投資領域為智能製造、醫療健康、消費升級領域,
認繳規模10億元,已實繳金額3377萬元。蘇州吳中金璟玥智能製造產
業投資合夥企業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
基金管理人對外投資項目包括:
(1)浙江長午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午股
權」),基金管理人持有長午股權公司100%股權,暫未開展實際業
務,長午股權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
(2)上海長午財務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午財務」),
基金管理人持有長午財務公司100%股權,暫未開展實際業務,長午
財務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
(3)上海長賦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賦企業」),
基金管理人持有長賦企業公司51%股權,暫未開展實際業務,長賦企
業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
(4)上海聯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璟投資」),
基金管理人持有聯璟投資公司41.16%股權,暫未開展實際業務。公司
實際控制人間接控制的常德大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聯璟投資公
司5.97%股權,公司董事長羅訂坤擔任聯璟投資的董事,聯璟投資與
公司存在關聯關係。
(5)上海聯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翰實業」),
基金管理人持有聯翰實業公司40.89%股權,暫未開展實際業務。公司
實際控制人間接控制的常德大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聯翰實業公
司8.95%股權,公司董事長羅訂坤擔任聯翰實業公司的董事,聯翰實
業與公司存在關聯關係。
(6)福建澤聯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澤聯股權」),
基金管理人持有澤聯股權40%股權,暫未開展實際業務,澤聯股權與
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
(7)浙江萬鎮興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鎮興投資」),
基金管理人持有萬鎮興投資公司1%股權,暫未開展實際業務,萬鎮
興投資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
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關係說明:
長午投資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利益安排,與公司控股、實際
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或利益安排,未
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無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無與第三方
存在其他影響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二、基金的基本情況及合作協議的主要內容
1、基金的名稱
長午醫療健康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暫定名,最終以工商
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名稱為準)
2、基金的規模
基金規模為10億元人民幣,公司作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認繳不低
於30%,不超過50%,長午投資作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認繳100萬元,
其餘出資由長午投資負責向其他合格投資者非公開募集。基金分期進
行募集,首期設定5億元,公司作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首期認繳出資
不少於基金總規模的20%,長午投資作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首期認繳
不少於50萬元,根據項目進度出資。基金認繳的出資達到2.5億元即
可成立並開始運營。
3、基金的組織形式:有限合夥企業。
4、基金的目的
圍繞醫療健康產業,藉助長午投資的專業投資能力和產業整合能
力,布局、培育及投資醫療大健康領域相關行業的優質企業,以實現
良好的社會效益和投資回報,為公司未來的產業整合和併購提供支持。
5、基金存續期限
基金存續期擬定為7年,前5年是基金投資運行期,後2年是退出
期。退出期內基金不得再進行對外投資;經執行事務合伙人提議召開
合伙人會議,並經代表合夥企業實繳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批准的,可
延長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2年。
6、基金的投資領域
(1)基金擬投資項目領域為:服務於
大湖股份發展戰略,以康
復護理醫療、健康生活產業為主要投資方向。基金主要以控股或參股
的形式直接或間接投資具有康復、護理等醫療資質的優質目標公司的
股權,或持有前述優質目標公司股權的私募基金和資產管理計劃。
(2)基金不得從事以下投資事項:以自有資金對外擔保;在二
級市場上以獲取短期差價為目的買賣上市公司股票或
公司債券(但以
非公開方式獲得公眾公司股權或股權類證券的交易除外);從事導致
合夥企業承受無限責任的投資。
7、基金的管理人
由長午投資作為基金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
8、基金的管理和決策機制
基金成立基金投資與退出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投
資決策委員會對投資項目的篩選、評估、出資、收購等重要事項作出
決策。其成員由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3名委員,公司委派2名委員組成,
投資決策委員會採用記名投票表決方式,有投票權的委員均具有一票
表決權,表決意見須明確為同意或不同意。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策事
項,應由出席會議有投票權的委員三分之二(含本數)以上表決通過,
投資決策會議需二分之一(不含本數) 以上委員出席方可召開。
9、基金的管理費
自交割日(企業交割日期為合夥企業設立後由執行事務合伙人獨
立指定的外部投資人被接納成為合夥企業的有限合伙人的日期,以執
行事務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發出的繳款通知中所列明的付款到期日
或執行事務合伙人另行合理決定並通知合伙人的日期為準)起,合夥
企業應按照下列方式計算並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費:
(1)從交割日起至投資期終止之日,年度管理費為該合伙人實繳
出資額的百分之一點五(1.5%)。
(2)退出期內年度管理費為該合伙人所分攤的尚未退出的投資項
目的投資成本的百分之一點五(1.5%)。
(3)延長期不收取管理費。
(4)合夥企業無需就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實繳出資額向管理人支付
管理費。
10、基金的退出方式
基金項目退出以上市公司重組、併購為主要方式,以IPO、回購
等為補充方式。
11、基金的託管
基金應當委託具備基金託管資格的銀行機構進行資金託管。基金
應當對所投資金進行全封閉監管與專款專用,基金的一切資金收付都
應當經過託管帳戶。
12、基金的收益分配及績效獎勵
項目退出後,基金可分配收入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向全體合伙人返還實繳出資額;
(2)向全體合伙人分配其實繳出資額8%的收益;
(3)如有剩餘,按執行事務合伙人和全體有限合伙人對該項目的
實繳出資額比例進行劃分:(i)劃分給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部分直接向執
行事務合伙人分配;(ii)劃分給有限合伙人的部分,80 %分配給全體
有限合伙人,20%分配給執行事務合伙人作為績效收益。
13、長午投資的職責與權益
(1) 長午投資作為執行事務合伙人對外代表基金,行使基金的日
常管理職責,執行事務合伙人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規
定的以及合夥協議約定的對基金事務的執行權,包括但不限於:(i)
基金的設立及後續管理的具體事宜,依法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維持基
金的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ii)擬定投資項目的具體方案,並報基金
投資決策委員會批准;(iii)每年向合伙人會議報告合夥企業的經營情
況;(iv)執行經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通過的基金投資項目及其他相關
事務;(v)根據合伙人會議決議聘用專業人士及專業機構為基金提供
服務;(vi)在合伙人會議或投資決策委員會批准的範圍內管理、維持
和處分基金的資產;(vii)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
宜。
(2)負責基金的募集,根據基金擬投項目投資進度落實基金的出
資。
(3)基金設立後應按相關規定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進行備
案。
(4) 長午投資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基金投資項目的業
務構成競爭的業務(長午投資募集或管理其他私募基金除外),長午
投資應確保合夥企業的投資經營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5) 長午投資作為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基於誠實信用及勤勉負責
的原則為基金謀求最大利益,不得超出法律法規及合夥協議約定的權
限範圍處理事務,不得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必須經合夥
人會議或投資決策委員會決議通過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由於長
午投資違反合夥企業決策程序擅自處理行為導致基金受到損失的,應
由執行事務合伙人向基金承擔充分足額的賠償責任。
14、公司的職責與權益
(1)公司作為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為限對基金債務承擔責
任,不執行基金事務,不對外代表基金。不以基金名義進行活動、交
易和業務。
(2)公司有權行使合夥協議約定的權利,包括參加合伙人會議、
委派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等。
(3)公司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i)參與決定基金普通
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的入夥、退夥;(ii)對基金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iii)獲取經審計的基金財務會計報告;(iv)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
閱基金財務會計帳簿等財務資料;(v)在基金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
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vi)長午投資怠於行使權
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基金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vii)
參加合伙人會議及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並討論決定有權決議之事項。
公司將及時根據基金髮起設立的後續進展情況,按照《上市公司
與私募基金合作投資事項信息披露業務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規的要求及時披露投資事項進展情況。
該議案已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七屆監事會第十
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現提請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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