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糾紛受到恐嚇的救濟

2020-10-14 山東魯衡律師事務所

情感糾紛是當事人之間的私人問題,公權力機關一般也不好介入。那麼,什麼樣的情感糾紛引發的問題才能得到其他方式的救濟?

案例:

9月25日,位於河北邯鄲發生了一起因感情糾紛引發的事故,一位33歲的女子阿惠(化名)被前男友楊某在馬路上駕車並多次碾壓,導致女子全身多處受傷,幸好被旁人所救。據調查楊某曾多次騷擾和威脅阿慧,盜取了她的駕駛證和身份證,冒用其姓名在多個貸款和婚戀平臺上惡意註冊信息。目前楊某在逃,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阿惠表示,自從她向楊某提出分手後,楊某的情緒波動非常大,對分手一事沒有說同意,也沒有說不同意,而是做出了一系列反常的行為。阿惠痛苦地回憶說,5 月份的一天,楊某找到她住的地方,竟然通過破壞窗戶硬闖入屋內,將她痛打後離去。還有一次,她被楊某困在車內,限制行動達兩個小時。更讓人感到害怕的是,楊某還會開車出現在她家樓下,拍一些她家和汽車的照片,或者尾隨跟蹤 ……

9 月 25 日早上 7 點 30 分許,阿惠送孩子去上學,她下樓後發現楊某駕車在小區裡 " 等待 "。阿惠騎電動車在前面走,楊某駕車一路尾隨。預感事情不妙,阿惠趕緊給父母打了電話。當她騎行到永年區職教路與洺園街東北角時,楊某開車逆行攔住電動車,右手扶著方向盤,左手伸出車窗拽著阿惠猛踩油門向前衝。在強大力量的拖拽下,電動車連同阿惠和孩子一起被甩了出去。談起那可怕的一幕,阿惠心有餘悸," 我沒想到大白天他會做出傷害我的舉動,當時我被汽車碾壓後,他又故意倒車將我碾壓了一次,多虧一位好心的老大爺將孩子抱到了旁邊,並拽了我一把,將我從死神手裡搶了回來。當時過往的行人都跑了過來,有人還拿木棍敲打汽車,這時候想第三次倒車碾壓我的楊某才駕車倉皇逃逸。"阿惠的家人想方設法從附近門市翻拍了部分監控錄像,從視頻裡可以看到阿惠躺在地上,一輛汽車快速從她身上碾過。證實了阿惠的講述。

那麼對於案例中因為感情糾紛引發的問題,如何救濟?

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介入處理。因感情糾紛而威脅恐嚇,違反了治安管理行為,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多次發送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如果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達到了刑事案件的標準,楊某也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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