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一塊錢算了!一袋商品兩個價,消費者要求超市這樣賠償……

2020-12-18 百姓關注

由於價格標籤和實際付款金額不符,引發的消費糾紛不在少數,這也為商家經營提了個醒。昨天(7月29日)上午,家住觀山湖區世紀城的王先生在他家附近的一家超市購物,付完錢離開後,他發現價格有問題。

7月29號上午,王先生在這家賓隆超市買了總共90多塊錢的東西。其中包括40多塊錢的排骨,而問題,正是出在這袋排骨上。

王先生:我一看這裡,它上面標的,現在看都還看得清楚,現在是2.56公斤,相當於這一包,這一點就有五斤多。

記者注意到,王先生買的這一袋排骨顯然是沒有五斤重的。而且在王先生的記憶裡,超市排骨的標價是20多元一斤。但在小票顯示的卻是每斤8塊多。發覺不對勁之後,王先生返回了超市想討個說法。超市工作人員承認,排骨確實是小票出錯,並且找到了正確的小票,這張小票顯示,王先生購買的排骨應該是一斤二兩,價格26塊多。

王先生: 我到服務臺,服務臺有人接待,他就給我說要不然這個肉我們拿上去給你退了,或者就是說補你差價。我說就這樣子了嗎?他說就這樣子了,還要幹什麼嗎?

對於超市這樣的態度,王先生有些不能接受,他要求得到賠償。

王先生:要求商家出來,坦坦蕩蕩的認錯挨打,把事情給我解決,你用消費法也行,你用什麼方法都行,反正態度一定要好。他們現在是態度的問題。

隨後記者找到了這家賓隆超市肉市負責人林師傅了解情況。林師傅介紹,一袋排骨出現兩個價格確實是他們營業員疏忽導致的。

賓隆超市肉市負責人林師傅:他以來我就給他說不好意思了,確實是我們小妹的疏忽,當時是兩個人在買東西,裝錯了,他的排骨裝到另一個人的袋子裡,別人的就裝到他的袋子裡了。

但是對於王先生提出的賠償要求,林師傅並不同意。

王先生:我要求按照消費者保護法,十倍賠償。林師傅:報警處理吧。

在現場,多名超市員工對雙方進行了勸解和協調,林師傅也再次對王先生道了歉,最終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

林師傅:我道歉,不好意思。王先生:那就這樣,這個排骨你們給我退了,然後再多賠我一元錢,當作教訓。林師傅:可以。

至此這個事情

也算有了一個圓滿的解決,

在這裡小編也要提醒一下:

因為商家粗心、時間倉促等原因,導致商品標價與實收價格不符的情況會在一些小店或超市裡出現,這容易給消費者帶來不快,也會給商家自己帶來麻煩。小編提醒商家,在調整價格時和結算時,一定要非常仔細,以免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同時,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

廣大消費者在超市購物時要看清價格,記得核對收款金額,一旦發現商家「特價不特」「低標高結」時,要保留好照片視頻和收銀小票等有效證據,及時與超市賣場交涉,並有權要求按「低價」付款。如果經營者存在商業欺詐嫌疑的,可及時撥打12315維權熱線或12345市民熱線進行反映,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記者:張巍瀚 實習:郝可欽 林相穎

編輯:唐贇 編校:吳瑤 審發:石昌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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