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學》2020年第10期要目
【專論】
1.憲法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融合發展及實現機制
劉志剛;萬千慧(2)
【名家論壇】
2.《非洲大陸自貿區協定》的背景、挑戰及意義
朱偉東(23)
3.問題展開與路徑闡釋:依法監察理論與地方監察立法之證成
曾哲;丁俊文(34)
4.民法典視野下婚姻登記瑕疵的困境及其路徑選擇
冉克平;曾佳(47)
【青年法學家】
5.高度危險作業區域管理人的責任
——《民法典》第1243條的解釋論
唐超(59)
6.平臺型企業的權力生成與規制選擇研究
肖夢黎(73)
7.機關法人責任獨立性:一個財政法的觀測視角
張成松(88)
8.「柔性」矯正:未成年人社區矯正的理論溯源與實踐路徑
李嵐林(101)
9.公醫診療合作與我國複合轉診法制構建
——健康治理現代化的訓誡
董文勇(115)
【熱點問題透視】
10.民族地區基層法治的蛻變與振興
彭振(138)
【博士生園地】
11.論比例原則在外資國家安全審查中適用
黃潔瓊(152)
12.論我國律師調解的制度定位
紀瓊(165)
【司法實踐】
13.論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制度的價值取向
費曉光;孔立韋(189)
【專論】
1.憲法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融合發展及實現機制
作者:劉志剛;萬千慧(復旦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同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徵相互關聯,具有歷史正當性與時代優越性,反映了中國本土的價值趣味和價值理想。它對轉型期中國面臨的多元價值衝突具有應對優勢,卻面臨認同困境,這是它同憲法融合發展的主要原因。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憲法的融合遵循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國的有機結合的政治邏輯與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法理基礎。其實現機制包含直接成為憲法的規範組成部分、以體系解釋的思路實現憲法文本內涵變遷、作為政策性指導的依據三個框架部分,並通過合憲性審查機制進行技術保障。為了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憲法的實質融合,以及促使其進一步指導社會交往行動,重點領域基本法律對憲法相關規定的繼承既要貫徹落實核心價值觀,也要維持自身邏輯自洽、體系完整。為此,在未來的變遷中應當擴寬覆蓋面,豐富價值傾向、立法宗旨、具體內容,促進法律規制模式的多元化發展與創新。
關鍵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憲法;融合發展;實現機制;合憲性審查
【名家論壇】
2.《非洲大陸自貿區協定》的背景、挑戰及意義
作者:朱偉東(中國社會科學院西亞非洲研究所)
內容提要:追求一體化、實現非洲聯合自強是非洲人民的夢想。《非洲大陸自貿區協定》的制定為創建非洲共同市場、設立非洲經濟共同體奠定了堅實基礎。《非洲大陸自貿區協定》的內容涵蓋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競爭政策、智慧財產權和爭議解決等領域。非洲大陸自貿區的成立有利於促進非洲地區間貿易、投資的增長,但它也面臨一些挑戰。非洲大陸自貿區的成立也為中非經貿轉型升級提供了良好機遇。中國應抓住這一機遇,鼓勵更多企業到非洲屬地化經營,同時在條件成熟時,可考慮與非洲大陸自貿區開展自貿協定談判。
關鍵詞:非洲大陸自貿區;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中非經貿
3.問題展開與路徑闡釋:依法監察理論與地方監察立法之證成
作者:曾哲;丁俊文(西南政法大學監察法學院)
內容提要:基於「法無授權即禁止」的法治原則,檢視省級監察機關發布非法律位階的文件用於調整公民權利義務關係的監察實踐,繼而引發地方監察立法之正當性、合法性及合理性的制度追問。在考察地方監察立法的若干疑問時,應以依法監察理論作為基本的解釋前提,並從形式來源與實質內容兩個層面予以擇長借鑑。通過對地方監察立法的各類學理認知差異進行逐一辨析,進而確立地方監察立法折中說的基本立場。為同時貫徹憲制正當性及問題性思考,兼顧中央事權屬性與地方監察機關適宜的自主性,應將地方監察立法權限定於執行性立法權與有限的創製性立法權,並從邏輯配置、規範依據、實踐基礎三個層次予以證成。
關鍵詞:依法監察;地方監察立法;監察規章;立法配置;執行性立法
4.民法典視野下婚姻登記瑕疵的困境及其路徑選擇
作者:冉克平;曾佳(武漢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婚姻登記瑕疵的效力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存在法院力圖通過行政訴訟判定婚姻效力、人民法院審理婚姻登記瑕疵案件時一併解決婚姻效力、行政機關無辜成為婚姻登記瑕疵案件的「陪綁者」等諸多問題,這些問題的根源在於混淆了沒有婚姻和登記存在瑕疵的婚姻、婚姻登記效力和婚姻效力、瑕疵婚姻登記與瑕疵婚姻三組概念。婚姻登記瑕疵涉及兩方面法律關係——婚姻民事法律關係與婚姻登記行政法律關係,釐清婚姻登記瑕疵應當回歸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本源,明確各自職能分工和管轄領域。婚姻登記瑕疵可以參照不動產更正登記的方式予以解決,而不是判決婚姻無效或者不成立等。
關鍵詞:婚姻登記瑕疵;婚姻登記效力;婚姻效力;更正登記
【青年法學家】
5.高度危險作業區域管理人的責任
——《民法典》第1243條的解釋論
作者:唐超(汕頭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高度危險作業區域的管理人與作業人為同一危險源的共同控制人,對危險實現造成的損害負連帶賠償責任。《民法典》第1243條的「高度危險活動/物」與高度危險責任章的「高度危險(作業)」內涵及外延一致,故高速公路非屬本條「高度危險活動區域」,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12]19號解釋第9條第2款的思路應予修正。危險作業區域管理人的責任不以過錯為要件,但犯下額外過錯的,不得援引受害人過錯抗辯而減輕責任。本條並無特別書寫必要,寫為專條是中國侵權責任立法過度類型化弊病具體而微的表現。
關鍵詞:高度危險活動區域;管理人;高速公路;額外過錯;過度類型化
6.平臺型企業的權力生成與規制選擇研究
作者:肖夢黎(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平臺型企業出於資源競爭的需要進行自我規制,從而衍生出了新的權力。平臺企業運用財產性處罰、關涉行為能力的處罰以及聲譽性處罰等方式構建了權力框架;通過對數據訪問的準入控制與信息封鎖實現了隱微的「數據控制權」。由於網際網路世界「去中心化」與「代碼即法律」等特點,政府對平臺企業的監管存在立法滯後、執法尺度不適宜以及技術壁壘難以突破等問題。於是,平臺權力與政府權力在邊界模糊處彼此碰撞、試探、產生了諸如權力劃界及規制責任分配等問題。政府介入平臺監管時應秉承「元規制」的理念,在尊重平臺自律的同時嘗試塑造一種回應性的法。政府在對平臺自律進行規制時可以有效匹配不同種類的規制工具,既要注意「規制總強度恆定」原則,又要綜合考量產業創新發展與用戶權益保護等因素。
關鍵詞:平臺企業;平臺權力;自我規制;風險;數據控制
7.機關法人責任獨立性:一個財政法的觀測視角
作者:張成松(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
內容提要:機關法人「為履行職能需要進行民事活動」而需承擔民事責任,但從財政法的角度觀測,承擔民事責任的過程便是財政支出的過程。機關法人責任既是一種民事責任,同時也是一種財政責任,為民事責任和財政責任的統一體。而經深究,機關法人並非是一個獨立的責任主體,責任獨立性並不是機關法人資格認定的必要條件。對於機關法人責任的具體問題,如地方政府破產,也受到預算法、財政法等公法的約束,難以獨立承擔私法責任。基於機關法人財產和責任非獨立的現實,若發生重大民事交易活動,機關法人原則上應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而欲構造和提升機關法人的責任能力,需從責任形態、責任拓補、責任實現等方面予以再造,並形成以獨立責任為主,輔之於補充責任的機關法人責任體系。
關鍵詞:機關法人;責任獨立性;地方政府破產;責任構造;財政法
8.「柔性」矯正:未成年人社區矯正的理論溯源與實踐路徑
作者:李嵐林(西北政法大學)
內容提要:當前世界各國對未成年人犯罪的處遇越來越向非刑事化、輕刑化和非監禁化的方向發展,對未成年人採取特殊保護的理念在國際上已經達成共識。特殊保護理念在我國未成年人社區矯正中,可以理解為與成年犯矯正有著本質區別的「柔性」矯正理念和措施的應用。「教育刑」「國家親權」和「兒童利益最大化」等理論可以合理的詮釋「柔性」矯正的邏輯起點和理論依據。在我國新頒布的《社區矯正法》裡,「柔性」矯正的相關原則亦有具體的立法體現。我國未成年人社區矯正應當重視社會控制理論的應用,運用該理論「社會聯繫」中「依戀」「參與」「抱負」和「信念」四個要素,重新認識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並分別從家庭治療、社區融入、認知行為幹預和重塑角色認同等方面矯正幹預,充分發揮「柔性」矯正在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工作中的效能。
關鍵詞:未成年人犯罪;特殊保護;社區矯正;社會控制理論;「柔性」矯正
9.公醫診療合作與我國複合轉診法制構建
——健康治理現代化的訓誡
作者:董文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內容提要:健康領域的現代化治理要求在公共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建立合作關係,然而我國公共醫療衛生服務領域呈現各級各類健康服務機構自由混合競爭的格局,這對公醫分類分級診療法治秩序構成全面挑戰,並成為影響轉診制度構建的重要因素。我國轉診制度的建設應以維護診療合作的法律秩序為前提,並有必要將雙向轉診制度升級打造為複合轉診制度。為此,需要系統完善複合轉診制度所必需的一系列相關制度,包括醫療機構治理制度、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就診權益保障制度等。
關鍵詞:健康治理;醫療衛生;分級診療;轉診;法制
【熱點問題透視】
10.民族地區基層法治的蛻變與振興
作者:彭振(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歷史的經驗表明,中國民族地區基層治理處於不斷變化和探索的過程,經歷了從傳統到現代化的歷史進程,而法治則是民族地區基層善治的必然選擇。民族地區基層法治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階段,並取得了巨大成就,逐漸實現了基層法治的蛻變與振興。當前,民族地區基層法治體系基本形成,基層法治文化實現轉型,「送法下鄉」推進民族地區鄉村司法完善,基層少數民族權益法治保障不斷提升。進入新時代,要繼續堅持黨的統一領導,依法發展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完善民族地區「三治合一」鄉村治理體系,加強民族地區基層司法改革,實現民族地區基層法治的振興,為鄉村振興提供保障,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
關鍵詞:民族地區;基層;法治;蛻變;鄉村振興
【博士生園地】
11.論比例原則在外資國家安全審查中適用
作者:黃潔瓊(武漢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比例原則作為公法領域的「皇冠原則」是對限制基本權利的國家權力的限制,它通過「手段」「目的」之間的合比例分析框架規範國家權力的行使、確保權力行使的適度性,將它引入外資國家安全審查之中具有理論和實踐兩方面的重要意義。比例原則的適用具有廣泛性,可適用於行政執法的各個領域。外資國家安全審查是東道國行政機關為保護國家安全而在外資領域實施的行政執法行為,該行為會對外資領域的自由、交易者的自由權利、投資者的財產權利造成限制,行政機關在審查中享有寬泛的自由裁量權,比例原則在外資國家安全審查中具有可適用性。根據比例原則,外資國家安全審查應當作為東道國外資領域的「最後手段」保護國家安全,審查的交易應與國家安全密切相關,審查的範圍不應泛化,應審慎地適用禁止性措施,緩解條款的適用嚴格以避免國家安全風險為焦點。
關鍵詞:外資監管;外資國家安全審查;比例原則;國家安全;投資自由化
12.論我國律師調解的制度定位
作者:紀瓊(南京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律師調解的制度化發展是近年來我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一大亮點,受到了自上而下的積極推廣。該制度事實上以社會公益性和司法輔助性為主進行整體構建和運作,並非官方所宣稱的具備「兼顧公益性與市場化」的定位。而公益性的律師調解活動在實踐活動中既缺乏來自律師的參與熱情,又缺乏來自「客戶」的認可,既無法脫離現有調解框架的約束形成獨立的調解力量,又存在制度倫理性建構的缺陷。根據我國現有的調解格局運作狀態、律師的職業屬性以及制度設立的基本目的來看,以市場化進行定位的律師調解制度可能更具有實踐意義。市場化律師調解活動能夠充分激發律師的參與積極性、提高客戶的認可程度以及彌補制度倫理性的不足,更重要的是,它能夠真正激發律師調解制度本身的價值,促進我國調解格局的良性變革。
關鍵詞:律師調解;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制度定位;公益性;市場化
【司法實踐】
13.論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制度的價值取向
作者:費曉光;孔立韋(山西稅渡律師事務所;河北省臨西縣人民檢察院)
內容提要:我國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存在「外熱內冷」現象,用於質押融資的智慧財產權佔我國智慧財產權資源保有量的比重極低。究其原因,政府與市場在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中的功能定位模糊是問題的癥結所在。市場導向型智慧財產權擔保融資制度,使美國成為當今世界智慧財產權融資市場最為活躍之地;政府主導型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制度,則助力日本實現了其智慧財產權強國抱負。兩種模式的成功機理,對中國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的模式選擇、制度完善與實踐創新,不無啟發。
關鍵詞: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制度;市場導向;政府主導
《河北法學》為法學研究專業刊物,1983年8月創刊,由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主管,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河北省法學會主辦。本刊為「中文核心期刊」、「CSSCI擴展版來源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河北法學》讀者對象為法學研究人員、政法院校師生及立法與司法實際工作者。目前所設置的欄目有:專題,名家論壇,青年法學家,熱點問題透視,域外法學與比較法研究,博士生園地,司法實踐等。
《河北法學》有兩個鮮明的特色:一是提倡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強調理論創新;二是扶植中青年,突出扶植法學研究、法學教學隊伍中的中育年,開設了「育年法學家」欄目,拿出多一半的版面發中育年的文章,使《河北法學》成為中青年交流法學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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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 吳珊
審核人員 | 張文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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