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非常長,所以在開頭給出我的結論:孩子的抑鬱症不都是原生家庭父母的錯,但與父母有相當大的關係。作為受害者的孩子本身不具備任何責任,但當孩子成人後,就應當與父母一起分擔這些責任。
下面將問題分為兩個部分來解答:
1.孩子患有抑鬱症都是原生家庭父母的錯嗎?
2.作為受害者的孩子,就完全沒有責任嗎?
第一個問題:孩子患抑鬱症是否都是父母的錯?
抑鬱症是眾多神經症中的一種。神經症患者一般都會有神經症人格,這個概念會在文中頻繁提及。神經症人格可以簡單理解為扭曲的人格,心理學家卡倫霍妮對神經症的定義是:個體的生活方式與同時代的人們所共同認可的生活模式不符合。
神經症與童年的關係,一直是心理學領域在不斷討論、爭執的問題。我所了解的絕大多數心理學家,譬如弗洛伊德、拉康、榮格、卡倫霍妮、甚至阿德勒都認為神經症人格的形成與童年脫不了干係。
心理學家對童年與抑鬱症的看法
在這個問題上,心理學家們有著相似卻不同的看法。弗洛伊德是其中比較具有代表性的一位人物,他有著一個較為清晰肯定的觀點:一個人的童年將會影響他的一生。一個幸福的童年必將迎來一個幸福的人生!而我上文中提到的其他幾位心理學家,與他都有不同的看法。
以卡倫霍妮為例,她認為童年對我們的人生有巨大影響,但這種影響不是決定性的。我們依舊可以依靠自身的努力擺脫童年陰影。卡羅霍妮的看法可以代表大多數心理學家對於童年和人生的關係:很重要,但並非決定性。
抑鬱症與童年創傷
大多數的抑鬱症都可以歸咎於童年創傷。但是童年的創傷是多種多樣的,它們與父母是否有決定性的聯繫呢?
這裡舉一個抑鬱症患者的例子,她在約5歲時受到了一位親戚的猥褻。當時的她沒有把這件事和任何人說。這件事成為了她長大以後抹不去的陰影,它們看似與她的父母是無關的,但實際並非如此。那時的她並不知道她的親戚與她在做的事情是什麼,也不知道這有悖倫理道德。加上她的父母從小就對她比較忽視,一旦有不順心的事就會對她打罵。所以她沒有把猥褻的事情告訴他們的原因,而她的父母也沒有過問。
年幼的她沒有任何選擇,只有選擇發展出神經症人格(討好迴避型人格),來保護自己。神經症人格不斷侵蝕著她,最後導致了抑鬱症的發生。
抑鬱症與父母的關係
很多童年陰影與父母並沒有直接的關係。有的人遭受了校園暴力、凌辱;有的人過早經歷了親人的死亡;有的人則被親戚、朋友或者陌生人猥褻。這些事件都足以對一個孩子造成巨大的童年創傷。
它們看似與父母沒有聯繫,實則相反。正是因為父母沒有很好地盡到自己的責任,在關鍵的時刻給予孩子足夠的關心和幫助,才會導致孩子在成長的路上變得抑鬱自卑、人格扭曲。
個體心理學創始人阿德勒在他的書中《自卑與超越》中說過:「……與別人交往的首次經歷來自父母,如果他們的合作是不融洽的,孩子就不能學會合作……」 「當父母在子女面前抱怨時運不濟、人心險惡時,這樣做也會妨礙其社會興趣的發展……孩子長大後,會對同伴產生類似的歪曲看法……一旦社會興趣受到阻礙,剩下的就只有自私了……」 「母親是第一個影響子女職業興趣發展的人。孩子在四五歲時受到的訓練和教育,對孩子在成年後的活動範圍有決定性的影響。」
從這些言論中我們不難看出,阿德勒認為父母對孩子的成長是起到決定性影響的。阿德勒認為,如果在兒童時期沒能從父母處學會如何面對人生的三大問題(我們生活在地球上;我們與他人是關聯的;我們男女有別),那麼兒童就會選擇患上神經症人格、戴上面具、來逃避生活,抑鬱症便是其結果之一。
卡倫霍妮也持有類似的看法。在《自我分析》一書中她有說到:「神經症傾向在生命早期發展起來。一個小孩在父母威嚴的壓力下變得順從還是叛逆,這也部分取決於小孩的先天條件……由於父母的關係,他對自己是一個擁有自我權利和義務的個體的認知可能被阻礙了。
這樣惡劣的環境帶來的結果是:孩子沒有發展出恰當的自尊。所以孩子們必須發展神經症傾向,以抗衡自己的不安全感、恐懼和孤獨,最終患上了抑鬱症。」這裡霍妮所提到的小孩的先天條件,決定的是面對父母不正確的教育,小孩會變得叛逆還是順從。叛逆和順從是神經症的兩個不同方向,也就是說霍妮認為,無論小孩天生樂觀或者悲觀,父母錯誤的教育都會導致孩子形成神經症人格,為抑鬱症埋下了伏筆。
到此為止,第一個問題的答案逐漸清晰了起來。孩子患有抑鬱症並不完全錯在父母,但是與父母有著相當的關係。有些事情父母無法避免,但是父母有責任關心孩子,給孩子足夠的依靠,讓孩子感受到愛。如果達不到這些條件,孩子感到孤立無援,就不得不發展出扭曲的神經症人格,來進行自我防禦。
第二個問題:作為受害者的孩子有責任嗎?
要討論這個問題,我們需要了解什麼是責任。新華詞典中,對責任有兩條定義:應盡的義務,分內應做的事。應承擔的過失。很明顯,在自己的人格發展道路上,孩子並沒有任何應盡的義務或者分內應該做的事,更不如說,他們無能為力。而父母作為的成年人,有義務關心照顧好自己的孩子,以保證其身心的健康發展。所以我對這個問題的一半回答是:孩子是毫無責任的,孩子是無辜的。
我們終究會長大
但是我們不能永遠當個孩子,孩子總有長大的那天。成年以後,童年的創傷可能如影隨形,把我們折磨得痛苦不堪。有的人患上了各種精神心理疾病,在生死邊緣苦苦徘徊,掙扎。其中不少人把責任全都歸咎於父母以及自己年幼時候不幸的經歷。我認為這是欠妥的。
因為此時我們已經是成年人,已經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不再是那個遇到困難只能使用神經症傾向(誇張、討好、迴避)來解決問題的孩子。我們有了義務。我們有義務關心自己的父母,有義務為國家貢獻自己的勞動力,有義務照顧好自己。這些義務就是我們作為成年人的責任。
面對這份來自過去的痛苦,與父母一起承擔這份責任
而面對自己的抑鬱症,不斷去發現、去超越、去克服,讓自己扭曲的認知逐漸回到正軌,也成為了我們的責任之一。這很困難,但我們必須去面對。所以,我對這個問題的另一半回答是:當自定義受害者的孩子長大後,他就不是毫無責任的了。他應當與父母一起承擔這份責任,照顧好自己。除非他的心智永遠停留在了孩子的年齡。
綜上所述,我對原問題的回答是:孩子的扭曲人格並不都是原生家庭父母的錯,但與父母有相當的關係。作為受害者的孩子本身不具備任何責任,但當孩子成人後,就應當與父母一起分擔這些責任。
(本文中大部分的術語和觀點都來自卡倫霍妮,因為我看她的書比較多,並且相比其他心理學家而言我更喜歡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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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新華詞典 責任
2. 阿爾弗雷德·阿德勒《自卑與超越》
3. 阿爾弗雷德·阿德勒《神經症問題》
4. 卡倫·霍妮 《我們時代的神經症人格》
5. 卡倫·霍妮《自我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