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1988年《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的7000字量,此次規範漢字表增加了1300字,收取一、二級字,增加三級字
■一級字表收字3500個,主要滿足基礎教育和文化普及層面用字需要;二級字表收字3000個,一、二級字主要滿足現代漢語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三級字表收字1800個,主要滿足與大眾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關的專門領域的用字需要
■為維護社會用字穩定,字表原則上不恢復繁體字;將類推簡化的範圍嚴格限定在字表以內;允許字表以外的字有條件使用,但不類推簡化
經國務院批准,作為2000年10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公布後,首次對半個世紀以來的規範漢字進行整合的《通用規範漢字表》,從今天起至今年8月31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是記者從今天召開的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的消息。
相比1988年《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的7000字量,此次規範漢字表增加了1300字,收取一、二級字,增加三級字,並恢復了部分異體字,共收字8300個。語言文字專家表示,隨著新世紀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大眾的語言生活發生著巨大變化,通常使用的漢字更加集中,使用字量也有所增加。據多年統計分析表明,600多字即可覆蓋漢語書面語80%以上,900多字覆蓋90%,2400字覆蓋99%以上,5200多字覆蓋99.99%。同時,信息化時代對文字的標準化與社會用字規範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為此,這部由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歷時8年組織研製的《通用規範漢字表》,根據通用程度,將8300字劃分三級:一級字表收字3500個,為使用頻度最高常用字,主要滿足基礎教育和文化普及層面用字需要;二級字表收字3000個,使用頻度低於一級字。二級字與一級字合起來共6500字,主要滿足現代漢語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三級字表收字1800個,是一些專門領域(姓氏人名、地名、科學技術術語、中小學語文教材文言文)使用的未進入一、二級字表的較通用的字,主要滿足與大眾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關的專門領域的用字需要。
「此次《通用規範漢字表》內有繁體字和簡體字對照表,但是目前還不考慮恢復繁體字。」對近來爭論頗多的簡、繁體字問題,國家語委副主任、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長李宇明表示,在字表研製過程中,研製組對繁體字恢復和類推簡化問題,進行過反覆研討。最終結論是:為維護社會用字穩定,字表原則上不恢復繁體字;將類推簡化的範圍嚴格限定在字表以內,以保持通用層面用字的系統性和穩定性;允許字表以外的字有條件使用,但不類推簡化。
與此同時,針對此次有「剋、鍾、蘋、噁、濛、硃」6個繁體字納入漢字表,《通用規範漢字表》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寧教授表示,字表中恢復的6個繁體字,遵循「必須恢復」原則。「我們堅持國家語言文字政策中的簡化政策,基本上不恢復繁體字。但有些字不恢復,會造成使用上的混亂。」王寧教授舉例說,比如「硃」是科技用字,恰恰是繁體字,在化學成分上無法被替代;「鍾」與「鍾」是兩個姓氏,屬於兩個不同家族;再如「蘋」與「蘋」長期混用不分,現在必須把「蘋」拿出來,因為這與環保有關,且在植物領域並不等同於「蘋」。(記者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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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