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權與女權,從字面意思上看,就是男人與女人的權利。從古至今,除了人類社會早期,母系社會時代女權高於男權外,大部分人類的歷史中,男權都高於女權。現代社會思想解放以來,提倡人人平等,女性也開始渴望擁有與男性相同平等的權力。這本來是件好事,但是既得利益者不會輕易讓出利益,是亙古不變的道理,因此這種行為產生了激烈的衝突。
爭取女權的人們擁有自己的理由,反對女權的人們也擁有自己的理由。不提雙方理由的正確與否,本文先來為大家分析一下,男權壓過女權的原因為何?自從人類直立行走以來,早期食物是決定人類生存的頭等大事,而在樹上的生活,決定了剛剛下地的人類沒有其他獲取食物的方法,只能依靠老辦法採集。
而採集方面,粗枝大葉的男性,自然不如心思縝密的女性得心應手。加上女性壽命普遍高於男性,對何處能找到食物,什麼時間能找到食物都瞭然於胸。因此此時女性的生產力高於男性,所以女性的權利也就高於男性。而隨著人類的歷史發展,狩獵所得食物的比重,慢慢超過了採集。而狩獵是男性的能力,女權與男權的天平,慢慢向男性傾斜。
儘管如此,此時的男權與女權,基本上還能保持和平發展的處境(即誰的貢獻大,生產力高,誰的權利大)。但這種情況慢慢發生了變化,男性的生產力越來越高,高到幾乎可以不靠女性就可以養活一家人。這時男性開始產生一種想法,我養了你(女性),你不但權利應該在我之下,你的人都是我的。
到了這種地步,男權與女權註定已經無法彌合分歧了。女權的幾次奮力反擊(呂后,武則天等),反而更加激發了男性打壓女性的運動。在漢唐女性的地位和權利還算可以,但是從南宋朱熹之後,女性就徹底失去了權利,成為男性的私有品。三綱五常,三從四德,這些封建禮教的倫理綱常,就像緊箍咒一樣束縛著女性。
這種情況直到歐洲出現啟蒙運動,提出了人人平等的概念才出現轉機。由此來看,絕對的權利導致絕對的瘋狂,女權被打壓的根本原因,在於男權與女權的失衡。而這種情況只能靠女性提高生產力來轉變,然而想要改變一千多年來的封建思想並不容易,男女平權還需假以時日。
因此我認為,男性的權利高於女性可以,因為這是短時間內無法改變的。但是必須承擔多於女性的義務,女士優先應該是男性的共識。遇到有困難的女性伸出援助之手,這本應是男性的本能。而不是趁火打劫,落井下石,持強凌弱。而女性們除了繼續堅持女權運動,也不應該總是空喊口號,要拿出實際行動來證明,女性的權利不應該低於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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