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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文全稱無邊距
二零一六年四月
目 錄
發行人全體董事聲明 ........................................................................................................ 1
釋 義 ............................................................................................................................... 2
第一節 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 3
一、發行人基本信息 .............................................................................................................. 3
二、本次發行履行的相關程序 .............................................................................................. 3
三、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 5
四、本次發行對象概況 .......................................................................................................... 5
五、本次發行相關機構 .......................................................................................................... 9
第二節 本次發行前後公司基本情況 .......................................................................... 12
一、本次發行前後前十名股東情況 .................................................................................... 12
二、本次發行對公司的影響 ................................................................................................ 13
第三節 發行人主要財務指標 ...................................................................................... 15
第四節 本次募集資金運用 .......................................................................................... 17
一、項目的基本情況 ............................................................................................................ 17
二、項目實施的背景及必要性 ............................................................................................ 17
第五節 保薦人和發行人律師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發行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 .... 21
第六節 中介機構聲明 .................................................................................................. 22
一、保薦人(主承銷商)聲明 ............................................................................................ 22
二、發行人律師聲明 ............................................................................................................ 23
三、審計機構聲明 ................................................................................................................ 24
四、驗資機構聲明 ................................................................................................................ 25
第七節 備查文件 .......................................................................................................... 26
發行人全體董事聲明
本公司全體董事承諾本發行情況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
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全體董事籤名: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釋 義
在本報告中,除非特別說明,下列詞語具有如下涵義:
公司、發行人、
藍思科技指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
指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
董事會
指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監事會
指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證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公司章程》
指
《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普通股、A股
指
指公司發行在外的人民幣普通股
證監會、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登記公司
指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交易日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營業日
保薦機構、保薦人、主承
銷商、
國信證券指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人律師、信達律師
指
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
會計師、瑞華
指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本報告中部分合計數與各加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有差異,該差異是由四捨五入造成的。
第一節 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發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稱: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Lens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周群飛
成立日期:
2006年12月21日
公司住所:
湖南瀏陽
生物醫藥園
經營範圍:
研發、生產與銷售光學鏡片,玻璃製品,金屬配件,TFT-LCD、
PDP、OLED、FED平板顯示屏、3D顯示屏及顯示屏材料制
造,觸控開關面板及模組(涉及審批及許可經營的憑批准文件
及許可證經營)。
聯繫電話:
0731-83285699
網際網路網址:
http://www. hnlens.com
二、本次發行履行的相關程序
(一)本次發行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2015年6月1日,
藍思科技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非
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本次非公開發
行股票有關事宜的議案》及其他相關議案。
2015年6月17日,
藍思科技2015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採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
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上述有關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的議案。
2015年9月29日,
藍思科技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公
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及其他相關議案。
2016年3月17日,
藍思科技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
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方式的議案》及《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限售期的議案》等
與本次發行股票相關的議案。
(二)本次發行監管部門核准過程
2015年7月9日,
藍思科技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
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152168號)。
2015年11月11日,
藍思科技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審
核委員會的審核通過。
2015年12月7日,發行人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於核准
藍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5]2822號),核准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億股新股。
(三)募集資金及驗資情況
2016年4月11日,發行人向3名獲得配售股份的投資者發出《
藍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繳款通知書》,通知該3名投資者按規定於2016年4月13
日前將認購資金劃轉至保薦人(主承銷商)指定的收款帳戶,截至2016年4月13
日,本次發行確定的發行對象均已足額繳納認股款項。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於2016年4月14日出具《驗資報告》(瑞
華驗字[2016]48320004號)。經審驗,截至2016年4月13日,
國信證券已收到藍
思科技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認購資金共計人民幣3,167,999,968.16元,上述認購資金
總額均已全部繳存於
國信證券在中國
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開設的帳戶(帳號:4000029129200448871)。
2016年4月14日,保薦人(主承銷商)
國信證券在扣除承銷及保薦費用後向
發行人指定帳戶(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帳戶)劃轉了認股款。2016年4月15日,瑞
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驗資報告》(瑞華驗字[2016]48320005
號),根據該報告,截至2016年4月14日止,發行人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53,840,924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58.84元,募集
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167,999,968.16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人民幣56,154,217.72元,
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3,111,845,750.44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人民幣53,840,924
元,資本公積人民幣3,058,004,826.44元。
(四)股份登記情況
藍思科技本次非公開發行新增股份擬於2016年4月21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
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登記託管手續。
三、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一)發行股票種類及面值
本次發行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
元。
(二)發行數量
根據投資者認購情況,本次共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53,840,924股,全部
採取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發行。
(三)發行價格
根據發行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90%,即58.84元/股。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本次發行的申購情況,對有效申購進行了累計投標統
計,通過簿記建檔的方式,按照價格優先、金額優先、時間優先等原則,最終確定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為58.84元/股。本次發行價格不低於本次發行底價。
(四)募集資金和發行費用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3,167,999,968.16元,扣除發行費用(包括承銷費用、
保薦費用、律師費用、驗資費用、發行登記費等)56,154,217.72元後,募集資金淨
額為3,111,845,750.44元。
(五)股份鎖定期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3名特定投資者認購的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自發行
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獲配投資者在鎖定期內,委託人、合伙人不得轉
讓其持有的產品份額或退出合夥。
四、本次發行對象概況
(一)發行對象及認購數量
主承銷商於2016年3月17日(T-3日)開始,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向148名符
合條件的特定投資者(其中包括
藍思科技截至2016年3月15日收市後的前20名
股東(剔除關聯方後)、52家基金管理公司、29家
證券公司、11家保險公司、1
家信託公司、28家其他機構投資者、7名自然人投資者)發送了《
藍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邀請書》(以下簡稱「《認購邀請書》」)及其附件《申
購報價單》。
2016年3月23日(T日)9:00-12:00,在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的見證下,
發行人、主承銷商共收到1家投資者回復的《申購報價單》及其附件。經發行人、
主承銷商與律師的共同核查確認,該投資者按時、完整地發送全部申購文件,且足
額繳納保證金,報價為有效報價。該投資者的有效報價情況如下:
序號
詢價對象名稱
申購價格(元/股)
申購金額(萬元)
1
鵬華資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60.00
120,000.00
59.00
120,000.00
58.84
120,000.00
初次申購報價後,經發行人與主承銷商統計,根據3月23日簿記最終確認的
有效認購資金小於本次擬募集資金的需求總量,同時有效認購總量小於本次擬發行
的股票數量,且有效認購家數不足5家。經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協商,決定按照《發
行方案》中約定十個工作日內啟動追加認購程序。以確定的發行價格58.84元/股向
《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詢價對象列表》中的全部詢價對象發出
《追加認購邀請書》及《追加申購報價單》等追加認購邀請文件。
2016年4月6日,
國信證券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向包括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大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詢價對象
列表》中的全部詢價對象發出《追加認購邀請書》及《追加申購報價單》等追加認
購邀請文件。除2016年3月23日參與初次申購且已獲配的投資者(下文簡稱「已
獲配者」)不設追加認購的最低認購股數限制外,其他投資者的追加認購金額不得
低於30,000萬元。除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報備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及參與初次申
購的投資者外,參與追加認購的投資者在提交《追加申購報價單》的同時須繳納申
購保證金人民幣6,000萬元。
發行人和
國信證券根據《追加認購邀請書》中的約定,於2016年4月7日
13:00-16:00對本次追加申購進行了簿記,在追加申購的有效時間內共收到3家投資
者的追加申購報價單,分別為鵬華資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財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及平安大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投資者均按時、完整地發送全部申購文件,
且足額繳納保證金(基金公司無須繳納),報價為有效報價。3家投資者的有效報
價情況如下:
序號
詢價對象名稱
追加申購價格(元/
股)
追加申購金額(萬
元)
1
鵬華資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58.84
35,000.00
2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84
66,800.00
3
平安大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84
95,000.00
合 計
196,800.00
按照《認購邀請書》及《追加認購邀請書》規定的程序和規則,結合本次發行
募集資金金額的要求,發行人和保薦人根據簿記建檔等情況,確定本次非公開發行
股票的發行價格為58.84元/股,發行數量為53,840,924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3,167,999,968.16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人民幣56,293,840.37元,募集資金淨額為
人民幣3,111,706,127.79元。發行對象及其獲配股數、認購金額的具體情況如下:
本次發行最終配售情況如下:
序號
獲配對象名稱
最終獲配股數
(股)
獲配金額(元)
限售期限
(月)
1
鵬華資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6,342,624
1,549,999,996.16
12
2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352,821
667,999,987.64
12
3
平安大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145,479
949,999,984.36
12
合計
53,840,924
3,167,999,968.16
-
(二)發行對象的基本情況
1、鵬華資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
秘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鄧召明
註冊資本:4,285.7萬元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月4日
經營範圍: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以及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
2、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吳淞路619號505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註冊資本:20,000萬元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內合資)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經營範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及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依
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3、平安大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星河發展中心大廈酒店01:419
法定代表人:羅春風
註冊資本:30,000萬元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資)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07日
經營範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
(三)本次發行對象與公司的關聯關係
鵬華資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為主承銷商之參股子公司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之控股子公司,鵬華資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用於認購本次發行股份的資金來
源於鵬華資產鼎盛蘭梅專項資產管理計劃、鵬華資產鼎泰1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
鵬華資產華福1號資產管理計劃,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
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承銷商及與上述機構及人員存在關聯關係的關
聯方未參與上述資產管理計劃,上述資產管理計劃未以直接或間接方式接受發行
人、主承銷商提供財務資助或者補償。
鵬華資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為主承銷商之參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除此
之外,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與發行人、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或其控制的關聯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承銷商、及與上述機構及人員
存在關聯關係的關聯方不存在關聯關係。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
制人控制的關聯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承銷商及與上述機構及人員存
在關聯關係的關聯方亦未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參與本次發行認購。上述獲配對象未
以直接或間接方式接受發行人、主承銷商提供財務資助或者補償。
(四)發行對象及其關聯方與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況以及未來交易安排的說明
發行人與發行對象及其關聯方最近一年未發生重大交易。對於未來可能發生的
交易,公司將嚴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相應的內部審批決策
程序,並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發售對公司控制權的影響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仍為周群飛、鄭俊龍夫婦。本次發
行前,截至2016年3月31日,周群飛、鄭俊龍夫婦合計持有發行人89.17%股份,
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本次非公開發行後,周群飛、鄭俊龍夫婦合計持有發行人82.57%
股份(以截至2016年3月31日在冊股東與本次發行情況模擬計算)。本次非公開
發行不會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化。公司治理結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結構也
不會發生變化。
綜上,本次發行前後,公司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公司的控制權狀況也未發
生變化。
五、本次發行相關機構
(一)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名稱: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辦公地址:深圳市紅嶺中路1012號
國信證券大廈
保薦代表人:程久君、崔威
項目協辦人:張文
經辦人員:李欽軍
電話:0755-82134633
傳真:0755-82131766
(二)發行人律師
名稱: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張炯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6001號太平金融大廈12樓整層
經辦律師:張炯、蔡亦文
電話:0755-88265288
傳真:0755-83243108
(三)審計機構
名稱: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負責人:楊劍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四環中路16號院2號樓4層
註冊會計師:殷建民、崔永強
電話:010- 62105068
傳真:010- 88210558
(四)驗資機構
名稱: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負責人:楊劍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四環中路16號院2號樓4層
註冊會計師:殷建民、崔永強
電話:010- 62105068
傳真:010- 88210558
第二節 本次發行前後公司基本情況
一、本次發行前後前十名股東情況
(一)本次發行前,公司前十大股東持股情況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東持股情況如下表所示:
序號
股東姓名/名稱
持股數量(股)
持股比例
1
藍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54,666.00
81.18%
2
長沙群欣投資諮詢股份有限公司
5,334.00
7.92%
3
中央匯金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160.90
0.24%
4
饒橋兵
90.00
0.13%
5
鄭俊龍
62.00
0.09%
6
中國
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農銀匯理信息傳
媒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55.80
0.08%
7
中國
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國
創業板指數
分級證券投資基金
50.53
0.08%
8
周新益
50.00
0.07%
9
宋賢森
49.66
0.07%
10
中國
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達創業板交
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45.59
0.07%
合計
60,564.48
89.94%
股本
67336.00
100.00%
(二)本次發行後,公司前十大股東持股情況
本次發行後,公司前十大股東持股情況如下表所示(以截至2016年3月31日
在冊股東,與本次發行情況模擬計算):
序號
股東名稱
持股數量(股)
持股比例
1
藍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54,666.00
75.17%
2
長沙群欣投資諮詢股份有限公司
5,334.00
7.33%
3
鵬華資產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634.26
3.62%
4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35.28
1.56%
5
平安大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14.55
2.22%
6
中央匯金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160.90
0.22%
7
饒橋兵
90.00
0.12%
8
鄭俊龍
62.00
0.09%
9
中國
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農銀匯理信
息傳媒主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55.80
0.08%
10
中國
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國創業板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
50.53
0.07%
合計
65,803.32
90.49%
股本
72,720.09
100.00%
二、本次發行對公司的影響
(一)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53,840,924股,發行前後股本結構變動情況如下:
股份性質
本次發行前
本次發行後
數量(股)
比例
數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604,835,000
89.82%
658,675,924
90.58%
二、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
68,525,000
10.18%
68,525,000
9.42%
三、股份總數
673,360,000
100.00%
727,200,924
100.00%
(二)資產結構變動情況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淨額為3,111,706,127.79元,公司總資產和
淨資產將相應增加,資產負債率將顯著下降,公司的資本結構、財務狀況將得到改
善,財務風險將降低,公司抗風險能力將得到提高。
(三)業務結構變動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將用於「藍寶石生產及智能終端應
用項目(變更建設內容)」和「3D曲面玻璃生產項目」。本次發行及募集資金投資項
目實施後,公司的主營業務不變。
(四)公司治理變動情況
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股本將相應增加,公司將按照發行的實際情況對《公司
章程》中與股本相關的條款進行修改,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公司章程》除對公
司註冊資本與股本結構進行調整外,暫無其他調整計劃。
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都沒有發生變化,本次發行對
公司治理無實質影響,但機構投資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權結構
更加合理,這將有利於公司治理結構的進一步完善及公司業務的健康、穩定發展。
(五)公司高管人員結構變動情況
本次發行沒有對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結構造成影響,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
理人員沒有因本次發行而發生重大變化。
(六)公司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變動情況
本次發行前後,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之間的業務關係、管
理關係不會發生重大變化,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情況不會發生重大變化。
第三節 發行人主要財務指標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發行人2012年12月31日、2013年
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和合併資產負債表,2012年度、
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利潤表和合併利潤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和合併股東權益
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和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進行了審計,並出具了
瑞華審字[2015]4832003號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2015年3季度報告未經審
計。
1、簡要合併資產負債表
單位:萬元
項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資產總額
1,984,506.17
1,823,842.64
1,328,442.30
1,140,741.93
負債總額
986,176.52
1,082,026.03
705,498.38
762,760.70
股東權益
998,329.66
741,816.61
622,943.92
377,981.23
少數股東權益
756.79
757.68
814.44
2,699.40
2、簡要合併利潤表
單位:萬元
項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營業收入
1,277,118.54
1,449,701.40
1,335,164.89
1,116,310.87
營業利潤
107,371.52
113,719.90
276,895.72
220,558.05
利潤總額
120,655.59
136,139.86
284,640.14
224,402.67
淨利潤
108,326.00
117,628.96
244,004.12
199,643.96
3、簡要合併現金流量表
單位:萬元
項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184,549.51
255,794.57
352,135.97
159,252.00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223,543.76
-529,276.28
-234,172.64
-228,802.74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43,274.25
282,975.87
-74,747.66
111,302.68
4、主要財務指標
項目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流動比率
0.89
0.72
0.82
0.62
速動比率
0.63
0.51
0.63
0.45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報表)
31.80%
38.24%
24.20%
57.88%
資產負債率(合併報表)
49.69%
59.33%
53.11%
66.87%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
4.26
5.70
6.00
8.06
存貨周轉率(次)
4.51
6.93
7.41
7.72
每股淨資產(元)
14.81
12.23
10.27
6.19
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元)
2.74
4.22
5.81
2.63
每股淨現金流量(元)
0.29
0.22
0.61
0.71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每股收
益(元)
基 本
1.66
1.94
4.03
3.30
稀 釋
1.66
1.94
4.03
3.30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淨資產
收益率
全麵攤薄
10.86%
15.88%
39.28%
53.27%
加權平均
12.11%
17.27%
48.98%
72.17%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每股收
益(元)
基 本
1.22
1.11
3.77
2.88
稀 釋
1.22
1.11
3.77
2.88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淨資產
收益率
全麵攤薄
8.21%
9.09%
36.68%
46.55%
加權平均
9.16%
9.88%
45.73%
63.06%
第四節 本次募集資金運用
一、項目的基本情況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含發行費用)3,167,999,968.16元,募
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將用於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預計投資總額
擬募集資金金額
1
藍寶石生產及智能終端應用項目(變更建設內容)
340,239.81
330,000.00
2
3D曲面玻璃生產項目
162,407.08
160,000.00
合計
502,646.89
490,000.00
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後,如實際募集資金淨額少於計劃投入上述項
目的募集資金總額,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資金或通過其他融資方式自籌資金解
決。
在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的
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資金到位後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
置換。
二、項目實施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藍寶石生產及智能終端應用項目(變更建設內容)
1、項目背景
藍寶石晶體(Sapphire),作為最硬的氧化物晶體,具有很好的光學性能,是
優良的透紅外材料。因其具有優良的絕緣性、熱導率性、耐高溫、高強度等性能,
被認為是大規模和超大規模集成電路的理想材料,其製成的集成電路在實現高
速、微功耗、高集成度、抗輻射等方面具有突出的優點。因此藍寶石在超大規模
集成電路、微波介質材料、紅外窗口、波導雷射器、微波集成電路等諸多領域有
著極為廣泛的應用。
在民用方面,隨著技術和生產效率的提高,成本的下降,如手錶永不磨損表
面、精密儀器儀表軸承等產品已普遍採用藍寶石。作為理想的材料,藍寶石應用
範圍已跨越了機械、化工、光學、電子、航天等諸多領域。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智能電視等大、中、小尺
寸觸控功能玻璃面板的核心技術,現有的生產規模名列全球前列。面對全球的技
術創新革命,2012年開始,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大了研發藍寶石晶體的生
長和晶片的加工技術,購買部分藍寶石晶體生長設備和晶片加工設備,自產業鏈
上遊整合藍寶石的生產、加工行業,降低藍寶石材料作為電子產品視窗防護屏材
料的成本,努力推動藍寶石材料成為消費電子產品視窗防護屏材料的潮流,以提
高電子產品的性能、實用性及產品檔次,提高產品的附加值。通過三年多的研製、
開發和生產,
藍思科技已經掌握了高品質藍寶石材料生產及加工的技術,利用已
有的客戶資源,成功開發出藍寶石攝像頭保護鏡片、指紋識別保護鏡片、智能穿
戴設備防護屏等高端應用產品,引領視窗防護屏行業的第三次革命,鞏固了藍思
科技在視窗防護屏行業中的領先地位。
為了滿足客戶對藍寶石晶片的大規模需求,公司決定在榔梨工業園二期廠房
內進行藍寶石長晶和晶片的大規模加工,專業生產藍寶石攝像頭保護鏡片、指紋
識別保護鏡片及智能穿戴設備防護屏等高端應用產品。
2、項目的市場前景
目前,藍寶石在消費電子產品上的應用領域主要有以下幾個主要方面:一是
部分手機產品的攝像頭鏡頭保護蓋與Home鍵;二是部分智能可穿戴設備的窗
口,如Wellograph公司推出的Sapphire健康手錶的屏幕便採用了藍寶石,而部
分國際主流品牌推出的可穿戴設備也部分採用藍寶石窗口;三是部分高端手機的
窗口蓋板,目前已在少數低銷量的奢侈品手機上得到了應用,如蘭博基尼Spyder
手機、LG與範思哲合作的LG Versace Unique手機、華為P7典藏版手機,預計
未來部分品牌會在其新推出的智慧型手機中部分採用藍寶石作為其蓋板材料。
智慧型手機和智能可穿戴設備中的應用需求是未來影響藍寶石市場前景的主
要因素。由於藍寶石具有硬度高、透紅外光等方面的優勢,未來藍寶石在消費電
子產品上的應用具有非常廣闊的市場空間,公司依託長期以來在智能終端產品防
護玻璃領域的技術優勢和經驗,已具備了藍寶石防護屏產品的設計和生產基礎,
並已開始向部分客戶供貨,客戶對公司的產品研發設計能力、生產能力、裝備水
平、
自動化水平及快速服務等方面給予認可。未來,隨著藍寶石生產及智能終端
應用項目的投入,公司將進一步擴大藍寶石長晶及後續加工的生產,滿足客戶的
需求,因此,本項目市場前景良好。
(二)3D曲面玻璃生產項目
1、項目背景
自2008年曲面玻璃在電子消費產品上的應用首次提出以來,2D、2.5D曲面
玻璃已經被廣泛應用於智能終端產品的工藝設計和製造。近年來,3D曲面玻璃
的構思被提出後,市場開始了對3D曲面玻璃的研發和生產,美國CORNING、
德國SCHOTT、日本NEG、日本AGC等廠商相繼開發出適合3D玻璃模造成型
用的玻璃材料。
3D曲面玻璃具有輕薄、透明潔淨、抗指紋、防眩光、耐候性佳等優點,不
僅可以提升智能終端產品外觀新穎性,還可以帶來出色的觸控手感。隨著消費市
場對智能終端產品外觀審美要求的變化以及工藝技術的進步,3D曲面玻璃已逐
漸開始應用於智能終端產品的工藝製造,如三星Galaxy S6 edge、小米Note等最
新產品均使用了3D玻璃。
依託長期以來在智能終端產品視窗防護玻璃領域的技術優勢和經驗,藍思科
技已具備了3D曲面玻璃的設計和生產基礎,並已開始向三星、小米等客戶供貨,
產品科技含量高,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優勢,公司已成為3D曲面玻璃領域重要
的專業供應商。
未來,隨著3D曲面玻璃在智能終端產品上的進一步大規模應用,公司將迎
來巨大的市場機會。為抓住市場機遇,滿足市場需求,鞏固並擴大公司在智能終
端產品防護玻璃領域的行業領先地位,公司決定在榔梨工業園二期廠房內購置新
的3D曲面玻璃相關生產設備,進行3D玻璃的大規模生產。
2、項目的市場前景
目前3D曲面玻璃主要應用於智能終端產品的視窗防護屏以及後蓋,因此智
能終端產品的需求量在一定程度上也決定了3D曲面玻璃的市場容量。
根據IDC預測,2015年全球智慧型手機出貨量將達到14.47億臺並預計在2019
年達到19.28億臺,保持7.5%的年增長率;此外,可穿戴設備將在未來繼續保持
爆發式增長,根據IDC預測,2015年全球可穿戴設備的出貨量將達到4,570萬
臺,而2019年的出貨量將達到1.26億臺,保持45%的年增長率;同時,智能可
穿戴設備與既有智能設備的結合應用將有望拉動新一波智慧型手機的需求增長。
因此,可以預見,隨著智能終端產品市場的持續增長以及電子消費市場對產
品外觀審美、觸控手感需求的變化,3D曲面玻璃具有非常廣闊的市場成長空間。
依託長期以來在智能終端產品防護玻璃領域的技術優勢和深耕經驗,公司已
具備了3D曲面玻璃的設計和生產基礎,並已開始向三星、小米等客戶供貨。目
前,公司的核心客戶包括蘋果、三星、LG、諾基亞、摩託羅拉、亞馬遜等國際
知名企業,以及華為、中興、小米等國內品牌廠商,客戶群覆蓋高端到中低端智
能終端產品市場,上述客戶對公司的產品研發設計能力、生產能力、裝備水平、
自動化水平及快速服務等方面給予高度認可。未來,隨著3D曲面玻璃生產項目
的投入,公司將進一步擴大3D玻璃的生產,滿足上述客戶的大量需求,該項目
市場前景良好。
第五節 保薦人和發行人律師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發行對
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
本次發行保薦機構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
藍思科技本次非公開發行股
票的發行過程遵循了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符合目前證券市場的監管要求。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發行數量、發行對象及其獲配數量和募集資金數量符合發
行人股東大會決議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
規的規定;對認購對象的選擇和詢價、定價以及股票配售過程符合公平、公正原
則,符合發行人及其全體股東的利益,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
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發行人律師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認為:截至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發行人本
次發行股票已依法取得所需的授權和批准,本次發行股票的批准程序合法、有效。
發行過程中涉及的《認購邀請書》及其附件、《追加認購邀請書》及其附件、《申
購報價單》、《追加申購報價單》等法律文書合法、有效。本次發行股票確定的發
行對象合法、有效。《認購邀請書》及其附件、《追加認購邀請書》及其附件的發
出,《申購報價單》《追加申購報價單》的接收、《繳款通知書》的發出、發行價
格、發行對象及分配股數的確認等發行過程合法有效,發行結果公平、公正,符
合發行人關於本次發行股票的股東大會決議以及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
定。本次發行股票尚需向中國證監會申報有關發行過程的文件並獲得登記結算深
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記和深交所的股票上市核准。發行人尚需依法履行有關本次發
行股票和上市的相關披露義務。
第六節 中介機構聲明
一、保薦人(主承銷商)聲明
本公司已對發行情況報告書進行了核查,確認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項目協辦人:
張 文
保薦代表人:
程久君 崔 威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發行人律師聲明
本所及籤字的律師已閱讀本發行情況報告書,確認本發行情況報告書與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籤字的律師對發行人在本發行情況報
告書中引用的法律意見的內容無異議,確認本發行情況報告書不致因所引用內
容而出現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蓋章)
負責人: 承辦律師:
張 炯 張 炯
承辦律師:
蔡亦文
年 月 日
三、審計機構聲明
本審計機構及籤字註冊會計師已閱讀本發行情況報告書,確認本發行情況
報告書與本審計機構出具的報告不存在矛盾。本審計機構及籤字註冊會計師對
發行人在本發行情況報告書中引用的財務報告的內容無異議,確認本發行情況
報告書不致因所引用內容而出現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
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負責人: 顧仁榮
籤字註冊會計師: 殷建民
崔永強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年 月 日
四、驗資機構聲明
本所及籤字註冊會計師已閱讀本發行情況報告書,確認本發行情況報告書與
本所出具的報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籤字註冊會計師對發行人在本發行情況報告
書中引用的驗資報告的內容無異議,確認本發行情況報告書不致因所引用內容而
出現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
應的法律責任。
負責人: 顧仁榮
籤字註冊會計師: 殷建民
崔永強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年 月 日
第七節 備查文件
(一)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關於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
股票發行保薦書》和《關於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保薦工作報
告》。
(二)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
票的法律意見書》和《關於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律師工作報
告》。
(本頁無正文,為《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
之蓋章頁)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