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央視新聞報導,去年廣東深圳的金女士在小區遇到賽樂威健身房推銷人員,聲稱小區馬上開分店,交了6000元辦了5年的卡,沒想到,健身房不開了,但交的錢居然不能退。該健身房工作人員稱:「我也不知道你應該去找誰,你就算去法院告也好,我們也沒辦法。」預付式消費的維權困境,引來公眾關注和熱議。
健身房當初給顧客承諾的,是在小區開分店,既然這家店子都開不下去了,那麼「提前」拿了人家的辦卡錢,就應該如數退還給顧客。拒不退錢、轉到另一個分店消費,這屬於對合同內容的重大調整,沒有對方同意,當然是做不了數的。工作人員對顧客訴求疏於回應,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無賴架勢,把商業道德、做人底線扔了一地。只是,他們忘記了一點,欠錢不還更是一個法律問題,當「老賴」的法律後果很嚴重。
作為消費者,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將這家健身房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辦卡費用,以及所付出的維權成本。如果對方敗訴,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一旦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會受到聯合懲戒,包括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不能乘坐飛機、列車軟臥等,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當然,這些規制性的措施,也都是不得已而為之的舉動。值得警覺的是,在現實中,類似金女士的窘迫遭遇並不鮮見。健身房、培訓班、美容美髮、餐廳等地方,都屬於預付卡消費維權的重災區。當初韋博英語突然關門,陷入維權困境的成千上萬。如今,在一些地方,涉及經營者停業或跑路的投訴,已佔到預付式消費投訴總量的26.67%。就全國範圍看,預付式消費已成為投訴熱點。拿不到錢的顧客想打官司,儘管有證據支持,打贏也不是多難的事,但畢竟要消耗精力、付出金錢時間等成本。
遏制預付式消費亂象,固然需提高消費者防範意識,加大執法、司法懲處力度,但防止「圈錢跑路」,關鍵還在立法「關口前移」。從地方立法看,不乏試水先例。比如,今年1月,上海開始施行《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北京七部門聯合起草了《關於加強預付式消費市場管理的意見(徵求意見稿)》等7份文件,明確「培訓機構一次性收費不得超過3個月」「健身房不應發售有效期超過3個月、面額超過3000元的預付健身產品」等。這些有的放矢的規定,固然抓住了「要害」,但問題在於,作為地方性政府規章、紅頭文件,適用範圍有限,效果難免不那麼令人滿意。因此,也就需要從國家的層面進行立法,進一步對預付式消費進行規範,才能使得各地各層級執法部門有所依據。
健全的市場經濟,需要規範有序的市場監管體制。除了在國家立法層面發力,規範發卡主體和發卡行為之外,還需明確監管部門職責,加強對教育培訓、健身機構、分時租賃汽車、共享單車、在線旅遊等重點行業監管,堵塞「圈錢跑路」的大小漏洞,維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