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產期下月定好的月子中心卻關了 街道協調退款49%
金羊網-新快報 2020-03-16
月子中心提前結業,合同已履行不能,導致消費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依據合同法第94條之規定,消費者享有法定解除權,有權要求對...
■涉事的美喇樂陶陶月子中心。新快報記者 林鋼威/攝
經街道辦調解消費者退回了49%,有律師認為內部糾紛不影響商家對外承擔責任
新快報訊 記者彭程 林鋼威報導 3月11日上午,廣州市黃埔區有多名「準媽媽」挺著大肚子,在家人的陪同下來到黃埔街道辦事處。她們此前都在附近的一家月子中心交了錢,購買了坐月子的套餐,沒想到人還沒住進去,卻收到了月子中心突然結業的通知。
據了解,涉事月子中心內部存在法律糾紛,雖然經過街道辦的協調,其中兩名股東已同意退款,但只將消費者預付款項的49%退還,剩下的51%要等他們通過起訴讓另一名大股東來承擔。街道辦表示,目前法院已經受理該案,街道也請求了區政法委協調法院走綠色通道,希望能夠快訴快審快判。
預產期下月 定好的月子中心關了
涉事的月子中心名為「美喇樂陶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位於黃埔區豐樂中路香灣酒店5樓。3月11日,新快報記者來到該月子中心時,樓下安保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月子中心已於2月20日結業,大門也已經上鎖。
該月子中心其中一名消費者黃先生告訴新快報記者,去年自己在得知妻子懷孕後,便一直在物色月子中心。「大約是去年10月中旬,我來到美喇樂陶陶這裡,一次性交了2萬多元的全款,買了一個坐月子的套餐。」黃先生表示,妻子的預產期是今年4月,結果在2月20日卻從「孕媽交流群」裡得知這所月子中心突然結業。
「我們很多消費者在得到消息後都第一時間就去到了月子中心,要求他們退款。」黃先生說,當時街道辦方面也出面協調。記者在黃先生提供的一份有三方籤名、蓋章的人民調解協議書上看到,月子中心方面同意在3月6日前退還消費者預付的全部款項。
然而,到了3月6日,包括黃先生在內的消費者並沒有收到退款,而是收到月子中心法人代表的電話通知,「他就告訴我們說,因為公司存在內部法律糾紛,他只能退給我們49%的錢,剩下的51%還得等他們打完官司,再由大股東來退給我們。」
街道辦協調 兩股東已退款49%
新快報記者隨後致電涉事月子中心的法人代表陳先生。陳先生表示,該月子中心是由美喇集團直營,集團方面佔了51%的股份,而他和合作夥伴則佔49%。陳先生告訴記者,目前自己已經退還了消費者49%的款項,但公司大股東卻不願意承擔其餘51%的款項,因此自己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針對此事,黃埔街道辦方面表示,2月20日晚上,街道辦就聯合司法所、市場所等多個部門去現場處理,正在月子中心住的媽媽都轉去其他月子中心,交了定金還沒有入住的客戶都籤了一份司法調解書。據了解,該公司有三個股東,其中有兩個股東的出資比例佔了49%,目前街道辦已經協調了這兩個股東,讓他們履行退款責任,並由這兩個股東提起訴訟,起訴出資比例佔比51%的大股東。3月5日法院已經受理該案,同時街道辦還請求區政法委協調法院走綠色通道,快訴快審快判。
律師點評
涉事門店應以全部資產對外部債務承擔責任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娟對新快報記者表示,月子中心的做法並不合理,消費者提前在門店繳費預定月子中心服務,這是一種「預付式消費」,雙方形成服務合同關係。
月子中心提前結業,合同已履行不能,導致消費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依據合同法第94條之規定,消費者享有法定解除權,有權要求對方退回全部費用。該門店與消費者籤訂合同、收取費用,依據公司法第三條的規定,該門店應以其全部資產對外部債務承擔責任。公司內部股權結構、爭議糾紛不影響公司對外責任的承擔。
編輯: a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