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源梳理
隨著現代詮釋學的流行以及學者對古代經典詮釋學的研究和和重視,「我注六經」與「六經注我」的概念經常出現在對經典的研究與詮釋之中。「 我注六經」與「六經注我」的概念最早源於南宋的陸九淵。陸九淵最早關於「我注六經」與「六經注我」的本義是關於對宋明理學和心學討論的命題,更多涉及關於學習的目的、方法和重點的問題。正如劉笑敢在《中國哲學與文化》一書中提到:「在陸九淵的語境裡,『六經不是指某一部特定經典,也不是任意一部經典或著作,而是以『六經』為代表的包括《論語》、《孟子》在內的儒家權威性著作。
『六經注我』之我也並非普通個體之我,而是與天理一體的良知自我,所謂『學苟知本,六經皆我註腳』只是說懂得和發明本心良知,那麼所有儒家經典都不外是對我本心固有之良知的闡發,因而不必拘泥於對經典積累性和技術性的閱讀和研究。」「隨著現在學著的引用,「六經注我」 與「我注六經」其含義逐漸寬泛起來,正如近代夏曉虹關於「六經注我」與「我注六經」學術史角度的解讀:
中國古代對經書的解讀態度,大抵可分為「六經注我」與「我注六經」兩類。『我注六經』是以『六經』為主體,『我』的任務是千方百計準確解讀經典的本意,而不允許偏離或附會。致力於訓詁字義名物、詮釋典章制度的古文經學為此派代表。『六經注我』則是以『我』為主體,『六經』不過是『我』 在闡發自己的思想時作為註腳使用的經典,而不在乎文本的願意何在。講究微言大義的今文經學為此代表。
夏曉虹對「我注六經」與「六經注我」的現代解讀是頗為深刻和具體的。陸九淵的「我注六經」與「六經注我」源於更早的宋代無著妙總禪師「郭象注莊子」與「莊子注郭象」之說。「郭象注莊子」 與「莊子注郭象」之說源於對古代經典注釋的兩種截然不同傾向的對比與歸納,從某種意義上講,「郭象注莊子」於「莊子注郭象」之說比「我注六經」與「六經注我」更能代表和體現對經典注釋和詮釋的兩種態度或角度。
「我注六經」也即「郭象注莊子」更多是指對經典本意不加任何己意地尊重、詮釋與探求,更多以客觀、歷史的態度取向進行純學術的研究;「 六經注我」也即「莊子注郭象」更多是指以主觀當下對的自我表達為基點,著力於主體思想的建構與表達,更多借用注釋對象和注釋的形式來表達注釋者自己的思想、理論與觀念。李澤厚從哲學史研究的角度也對「我注六經」與「六經注我」作了註解:
哲學研究史可以有兩種角度或方法。一種是歷史的,即從歷史的角度來研究哲學思想的內容形式體系結構來龍去……但是,也可以有另外一種哲學的角度和方法,即通過研究哲學史或歷史上的某些哲學家來表達某種哲學觀點。用中國的古話說,前者是「我注六經」,後一種是『六經注我』。
李澤厚從哲學史研究的角度對「六經注我」與「我注六經」的解讀是深刻的,對區分和理解兩種哲學史研究的方法和概念意義是深遠的。陳衛平把「我注六經」與「六經注我」這兩種詮釋經典的方法解讀為「古典詮釋」與「現代詮釋」。陳衛平認為「這兩種方法都有自己的合理性,在中國古代對於經典的解釋,這兩種方法是交替使用雙向同構的」。「此外於丹將「六經注我」與「我注六經」的概念引入到通俗文化與大眾傳播之中,正如於丹所說:
中國人的學習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我注六經』. 另一種是『六經注我』前一種方式需要皓首窮經,等頭髮都白了,把所有的書都讀完了,才可以去給經典作註解。後一種方式是更高境界的學習。所謂「六經注我」,就是學習的目的是以經典所傳達的精神來詮釋自己的生命。
於丹把對「我注六經」與「六經注我」的解讀引入到當下的生活學習之中,對於我們個人生命與生活的當F解讀是大有神益的。此外劉凌還對「六經注我」與「我注六經」進行了新穎的闡釋:「『六經注我』與『我注六經』,是人們經常引用的話,大都理解為兩種闡釋方式,即文本為我所用與文本還原。人們往往視之為現代闡釋學兩大原則的中式表達,甚至認為是中國人最早提出了這兩大原則。『我注六經』 等同於『 文本還原的功夫』,『 六經注我』等同於『創造性的誤讀』」「通過以上對「我注六經」與「六經注我」溯源的梳理,以便更好地領會這兩種詮釋經典的方法,以便更好服務於我們的書學實踐。
書學解讀
夏曉虹在《古典新義:晚晴人對經典的解說一以班昭與<女誠>為中心》一文中對「我注六經」的解讀為:「『我注六經』是以『六經』為主體,『我』 的任務是幹方百計準確解讀經典的木意,而不允許偏離或附會。致力於訓詁字義名物、詮釋典章制度的佔文經學為此派代表。」*受這一解讀的啟發,從這一解讀出發,我們可以把「我注六經」理解為對經典本意不加任何己意地尊重、詮釋與探求。此概念運用到本文《明木清初書家臨摹觀研究》中理解為:書家臨摹過程對古代法帖的筆法筆意亦步亦趨地忠實效仿,做到「無我」。『我注六經』 這一-觀念可以從歷代書家關於臨摹散論中得到印證:
察之者尚精,擬之者貴似。日夫臨摹之際,毫髮失真,則神情頓異,所貴詳謹。心臨古須是無我,一有我,只是己意,必不能與古人消息。
同樣,夏曉虹在《古典新義:晚晴人對經典的解說一以班昭與<女誠>為中心》一文中對「六經注我」的解讀為:「『六經注我』則是以『我』為主體,『六經』不過是『我』在闡發自己的思想時作為註腳使用的經典,而不在乎文本的願意何在。講究微言大義的今文經學為此代表」。「受這- -解讀的啟發,從這一解讀出發,我們可以把「六經注我」理解為借用注釋對象和注釋的形式來表達注釋者自己的思想、理論與觀念。
此概念運用到本文《明末清初書家臨摹觀研究》中理解為:書家對古代經典法帖的臨摹不再是亦步亦趨地忠實效仿,而是把自己的情感、理想與認識融入到對經典的詮釋和解讀中,以臨代創,不侷促於對形骸的把握,而是透過形骸領略古人精神流露處,做到「有我」。「六經注我」這一觀念同樣可以從歷代書家關於臨摹散論中得到印證:
臨帖如驟遇異人,不必相其耳目手足頭面,而當觀其舉止笑語精神流露處。
非特字也,世間諸有為事,凡臨摹直寄興耳。
臨帖切忌緊逼。相逼而視,吾身方在甕中,安能運甕!此亦旁觀棋枰少變法耳。
凡臨摹各家,不過竊取其用筆,非規規形似也。
明末清初書家的臨摹觀念更多是以「六經注我」的學古方式進行的,書家更多把臨摹作為一種創作的手段, 古代經典的權威在書家的「調侃」與「戲弄中」逐漸式微了,然而書家並沒有也不可能完全摒棄自古以被遵奉的經典,正如伽達默爾在《真理與方法哲學詮釋學的基本特徵》所說:「任何 理解都離不開個人原有的前見、偏見或前理解,但是這不等於每個人都可以或應該無條件地放縱自己的前見或偏見,不等於可以將自己的前見或偏見注入或代替對經典的理解和解釋」。「而是以一種更加進步積極地方法重新演繹和詮釋經典。明末清初書家的臨摹觀念是富有時代氣息和進步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