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塾可以拆分成兩個部分,「私」和「塾」。
題目裡提到了私塾,是某個教育階段。那麼「塾」字指教學場所,就非常正常了。「私」就是指「塾」的性質是私人的。
因為私塾是由早期的「塾」發展而來。《禮記》記敘西周學制的時候提到:
「古之教者,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國有學。」
這裡的「家有塾」,並不是真的指一家,只是說比「黨」小的行政單位——「閭」,它的教學組織就叫做「塾」。這時候「塾」,還是國家教學體系裡面的,性質可以是公有的。
在春秋時期私人性質的「塾」就已出現,但是一直到近代,「私塾」這一稱謂才被正式確定下來。
在古代,私塾的發展過程中曾有學塾、鄉塾、家塾、教館、書房、書屋等形形色色的稱呼。比如說,塾師在自己家中開辦的學館通常叫書屋;地主、商人等富裕的人家聘請塾師到自己家裡來教授一兩個人,教學的場所通常叫做書房;如果教學對象的數量比較多,通常叫家塾。
而相對這私人性質的私塾,還有相對集體一點公塾。一般是用祠堂、廟宇的地租收入或某人捐獻財物興辦的,通常也叫義塾。
塾師,私塾的老師,多數是落第不中的秀才,也有用通過了縣試府試但還沒有功名的童生的。書塾的學生年齡段可以有比較的大的差異,年紀小的只有五六歲,而年齡大的則可以有二十歲左右的,但是主要是兒童為主。畢竟私塾的目的是為了啟蒙,教學材料也主要是「三、百、千」,即《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或者用《千家詩》替換《千字文》。這些書蘊含的道理相對基礎,主要目的是為了讓人認字,其次才是一些基礎知識。
換成現代的劃分標準幼兒園,即小學的低年級主要的目標是認字,高年級也只是稍微學一點的基礎性的學問。從這個方面這些來說,古代的私塾相當於我們現在幼兒園,小學。
但是二者差異也明顯的,比如說現在的人小學是義務教育,政府出錢,而私塾則是私人性質。社會資源分配不夠合理。
但是私塾的功勞也是不可忽視的,雖然私塾主觀上是為了少數人而設立的,但是它在客觀實際上,作為鄉間啟蒙的基本形式,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補充了官學,對於文化的傳承和人才的培養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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