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哥倫比亞的倒影》的出版,讓國人認識了木心。真是讓人感慨,自上世紀負笈去國,到如今束裝還鄉,其間滄桑橫隔,文字的境遇,竟一如人事。另一重感慨,是與其猝遇後,人們的集體失語。它似乎暗示了暮年賦歸的作者,他寂寞的運命。
現在好了,終於有這本《讀木心》(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年),來告訴人讀它的感動。書中「文學魯濱遜」云云,是就其創作之出離人慣常的認知而言。這一點,最為論者推崇。但個人的感覺,木心需要的是理解,不是崇拜。相比於漠然這樣的有意錯過,崇拜在無意間錯過的東西,可能更多。
木心與文字結緣,與別人不同。儘管幾十年光陰過盡,往事早雲淡風輕,但自少及長的身世遭逢,終究在他手植的字行上留下了印記。所以棖觸前塵,他會說,最能概括他生存狀態的是「離騷」兩字。離騷者,遭遇憂患也。他為何寫作?為何這樣寫作?體貼他「不死殉道」的心情,數十年自我放逐的經歷,可知雖沒有強烈的政治指向,也未必冪合某個特定的時代(所以他不同意用「流亡」一詞來指述這段經歷,而更願意借喬伊斯「流亡就是我的美學」一語,稱「美學就是我的流亡」),但以「不遷就」的「退開」姿態,用心在觀念世界裡作無盡的漂泊,然後用文字「一字一字地救出自己」,其間心緒,自可想見。以此熱誠投入,過盡幾十年,故土的松光竹蔭,異鄉的馬龍車水,最後,他所確信的「痛苦到無痕跡」——而不是我們習見的舔嗜傷痕和反思傷痛——真的成就了他的詩畫藝術。
當然,這是一個讓人感到陌生的藝術世界。那種橫跨東西兩端的感性與知性的契合,出入現世與理想國的尖刻戲謔與浩蕩慈悲的錯雜,都讓人覺得評判的困難。惟此,書中許多論者才一致認定,以今人現有的知識,遠不夠評價他。但個人以為,鑑於作者從來秉持「文化無中心」的立場,他不過是拆毀了古今與東西的封域,讓精神的遊歷更邈遠和廣大,上述諸家的判斷多少有些誇張。至於同樣缺乏知識儲備,已然在那裡判斷,結論的不當,更是殆無疑問。
所以,我們不必受各種判斷的幹擾,盡可以自己去尋找走進作者的入口。譬如,結合老莊李杜和維柯、雅各布森乃或施萊爾馬赫的詩性智慧,通過心中的靈視,追索萬物的玄諦,這是不是作者藝術思維的方法?作者浸淫兩希文明,以及作為這種文明結晶的《聖經》,故既崇「真」、「善」、「美」,復講「信」、「望」、「愛」,《聖經》的箴言、希臘的典故,與夫深受此影響的但丁、莎士比亞、歌德和尼採等人的作品,常賦予他認識世界的基準,這是不是他言說的思想資源?再就具體的創作手法說,作者自承「沉湎象徵主義十餘年」,筆下難免有早期象徵詩人如魏爾倫、蘭波和馬拉美的影子,還有後期瓦雷裡、裡爾克和葉芝的影響。魏爾倫文中的音樂性與朦朧感,要色暈而不要色彩的追求,蘭波的奇譎意象與瑰麗詩風,通過感覺錯位探索未知的神秘感,還有馬拉美與裡爾克的艱深晦澀,應該都與他聲息相通。特別是蘭波稱詩人為「通靈者」,還有葉芝的《靈視》,有資格做他的文學先師吧?至於整體風格,由蒙田而培根而蘭姆、哈茲裡特,特別是蒙田不事體系的清言妙語、尼採的箴言式文字,料想不在他枕邊,就在他心底。
自然,中國人的傳統,經典、筆記與小說中的絮語燕談,也從不在他的視線之外。因為自小的教育,文史薰染與西學一起,早已進入到他的信仰。這使他以後在異文明中遊歷,與西方作家的朝聖行為不大相同。由加拿大人謝大衛《聖書的子民》一書可知,從荷馬史詩到但丁、班揚,再到18世紀的流浪漢小說、冒險小說,19世紀的教育小說,基督教文化敘事中的遊歷,既一定是對原有文明的出離,又決定了至後再不會回返原地。正像託馬斯·沃爾夫所說:「你不能再說回到家裡」,你應該皈依天國的理想。但作者回來了,由於看到東西方不同文明各有其頹壞與淪落,他的這次回家,可以說是身心相偕的歸寧。
因此,在他的文字中,我們看得到新約《聖經》與希臘文化的深刻影響,但傳統中國與佛道的思想也無處不在。《我紛紛的情慾》中《論物》、《論快樂》等章,蒙田與帕斯卡爾的形式下,流動的全是中國式的理想。《巴瓏》中《明人秋色》諸章,形式也很西方,不以句而以行為單位,甚至跨行成句,但尾首順接而誦,全然是明人遊記的風範。
要之,他認為東西方文明可以和合,那種自絕於傳統文化,又曲解了世界文化,無知識而有陳見,最要不得。所以,既不認為自己是「五四」的延續或重現,更不覺得提著東方的竹籃就能掬來西方的活水,而從來重視一心獨運。他說:「我願是山,不願是穆罕默德」,整個西方世界都知道「穆罕默德不願就山,讓山來就穆罕默德」的典故,這樣的氣局與志量,與傳統中國人所說的「六經責我開生面」,一樣的高杆,它前後無由,左右無援,並惟其孤立,更見獨立。這種入而復出於東西方文明的超邁視界,應該是木心文學最大的價值。
明乎此,我們才可以理解,為什麼他眼有冷縫,舌有奔泉。他翻新弔詭,重重疊疊的語言陷阱和意象的叢林,抽象到詭譎的風格,能這樣的無邊無際。特別是他的散文,融詩、小說與評論為一體,精妙如琉璃映月,內外俱徹,是真正的慧眼遼闊,慧心廣大。同時,他作為自覺的文體家,操弄語言的高手,也顯現了常人難以到達的高度。當別人苛守文章固有的界範,恰如戴項圈的狗,有條件地撒歡,他已經突破了封域,讓手中的筆聽命於靈魂的召喚,並細捻輕攏,腕底瀾翻的,全是博喻和通感。甚至,為恢闊無法關欄的想像力,取前人的作品改寫,分行、斷點、叶韻和增刪,一個洋標題,唬住了一群媚洋而其實昧于洋的讀者,其實,古靈精怪的他,想說的只是自己,並只教你認知,不需你認可。
特別是他文字能力,從少時所作「張之洞中熊十力,齊如山外馬一浮」的對子中,就可見一斑。而不一般的是,經由多種文化的交感,能沒有「質薄」、「氣邪」之弊,而有「天真」、「誠懇」之意,不是浮華,而是粹華。如此所過者化,所存者神,並神乎其技,以至於豐而不餘一言,約而不失一辭,誠如尼採所說,讓軀體都變成了舞蹈,讓靈魂悉化為飛鳥。漢語文學中,尚少見有這樣高上的境界。
當然,所謂極煉如不煉,別人看到的通常是面上的精彩,由他答臺灣《中國時報》編者問,所謂「隱隱秉著這個棘心的意念,漫無實際的功利目的,兀自調理一群岌岌可危的方塊字,不使僭越文學的本體界範」,可知為免繆斯的白眼,他寫的文章,都要放冷,然後一改再改,對文字本身,是抱著怎樣執著的堅持與虔敬。我們說,人因語言建立關係,從魯迅、張愛玲那樣被他認為「懂得調理文字」的大家,到沈從文、汪曾祺等他看得上的名家,無不如此。這才是久矣不見的中華風調。相比之下,通常見到的種種,「文字累贅,詞義傖俗」,正不過是田家新婦而已。
又,今天說及文學,小說重要的是故事,散文重要的是情感。文字功夫似被認為自當在已解決之列,或竟至於落在第二義。究其原因,可追溯到從來的教育。依照這種教育,我們所認知的,常常是漢語複雜語意中最簡單粗鄙的意項,至於其富有原型意味的淵古本意,以及豐饒富美的衍伸義,連同因漢語語法特性造成的文字間組合連綴的跳宕的美感,我們概不留意。結果千人一面,眾口一詞。哪裡僅是形容詞的荒年,當下的一切,在顯示於所有的詞類上,我們都是荒歉。而這,是構成作者孤響乏應的最顯在的原因。至於更深在的主因,不消我輩饒舌,他自己已看分明,那是「內心的枯萎」呵。.
回到《讀木心》,這樣的荒歉同樣可以看到。譬如許多論者因崇拜木心,不免襲用其聲口,可類似「醞釀烘焙輕微判斷,以飛散思覺賦歸品相之逆風旋舞」(157頁),是什麼話?所謂「烘焙」,這麼寫嗎?迷惑之餘,只覺得像酒,摻了水,透了氣,終究不是原味。有的論者片面誇揚作者的詞彙量,如將《九月初九》一篇中「薄海」、「休沐」、「汗漫」、「梳剔」、「連綰」、「浮佻庸膚」等詞,都舉為「迎頭碰到」的陌生詞(110頁),並以為可編一部「木心作品注釋本」,不惟顯示了一個時代整體性的文字荒蕪,也不符合主張為華麗減肥的作者本人的意思。進而言之,對作者的好用古字、僻字,其必要性與適切性,我們本可以有自己的判斷的。至於有的解詩,或於無解處硬生作解,結果佛頭著糞,脫不去裁云為裳的嫌疑(201頁)。有的點評,你不知道的緊要處他一句不說,你知道的平衍處他卻暢說(265頁),都與失去了語言的敏感有關。
因此,在肯定此書的同時,我們仍然擔心,因為這種對語言的敏感和對文字的傾愛,實在流失太久。前及哈茲裡特曾說:「文字是唯一能永久存在的東西」,在人們、包括這些論者那裡,這樣的觀念真的確立了嗎?所以,儘管木心自信紀德夫子的名言:「別人比成功,我願比永久」,結果或仍不免「生公說法鬼神聽」。
但,這或許也是木心之於今天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