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不能免費在小區停車 岱嶽區物管辦:開發商需提供產權證明

2020-12-20 海報新聞

小區門口張貼的停車收費標準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田陽 見習記者 孫正 泰安報導

近日,有網友向大眾網·海報新聞反映,泰安陽光和墅小區物業不合法進駐小區,物業費不通知業主直接上漲,現在又要求業主車輛進小區,如果沒有買或租車位就要收停車費,引發眾多業主不滿。

小區地上之前規劃的綠地已經變成停車位

地下車庫入口

6月11日,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來到泰安陽光和墅小區東區,見到了業主吳先生,他向記者講述了業主們的遭遇。「去年5月中旬左右,上一個物業公司合約到期,開發商也沒有通知我們就換了現在這家新的物業公司。後來物業也沒有告知我們,更沒有徵求我們的同意就私自漲了物業費。是業主去物業交水費的時候才告知物業費上漲到7毛。問物業的人,他們就說是經過我們業主同意的,但我們業主都不知道。而且,新換的物業公司在各項服務上都跟不上,垃圾清掃不及時,房屋、地下室漏水都沒有處理好過。最近又要把地上的綠化改為停車位,說不買和不租車位的業主不能把車開進小區。」吳先生介紹,6月8日18時,下班回家的業主被告知無車位不能將車輛開進小區,從而引起了業主車輛堵住小區大門的情況。堵門一直持續了6個多小時,期間沒有任何物業管理人員出面解決,直到撥打了報警電話,業主才在派出所的協調下將車輛開進小區。

採訪期間,大約有10名業主陸續向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講述了自己的不滿。「只要下雨,地下車庫肯定會淹。有兩個地下車庫連燈都沒有,晚上什麼都看不見。有時候我們在業主群裡報修哪裡壞了,沒有任何工作人員回應。後來業主群乾脆就被強制解散了,想跟物業溝通什麼事都沒有渠道。」一位小區業主說。

小區物業門口公告欄

針對這些情況,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跟隨業主來到東晟物業陽光和墅項目部進行溝通,卻被工作人員告知,不是小區業主沒必要與物業進行溝通,也不能旁聽。其他業主與該工作人員溝通後並未達成一致。物業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業主,小區的收費標準業主可以自行查閱相關文件,並表示小區的車位在沒賣出之前的權屬歸開發商所有。

隨後,記者根據東晟物業公示欄的電話聯繫到了項目一白姓負責人。他告訴記者,物業費調整時在小區進行過公示,公示期內沒有業主提出異議。有業主說沒接到上漲通知,物業也進行過詳細解釋,個別業主的意見不代表整個小區業主的意見。此外,小區物業費和停車費的價格已經在相關直管部門進行了備案登記,所有明細都可以對業主進行公示。對於業主說的物業服務沒有跟上,白姓負責人表示,物業提供與物業費相應的物業服務,物業也一直在加強保潔力量,業主反映的問題都是個別業主的意願,不代表所有業主。關於車位的問題,不買不租車位的業主進小區需要登記,方便物業管理,如出現佔用消防通道的情況,物業可以及時處理,車輛按照規定的停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不過目前小區還沒有對業主停車收取費用。該負責人還表示,6月8日的業主堵門並不是像網上說的那樣不讓業主進門,只是在進行車輛登記,有些業主不配合才導致了堵門。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從岱嶽區房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辦公室了解到,該部門已經就業主停車收費問題進行過處理,督促物業儘快在小區公示產權說明。在開發商沒有提交產權歸屬證明之前,業主可以將車輛開進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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