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立案標準?跟盜竊有關的疑難問題

2020-08-23 法律歐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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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大家聊一聊盜竊罪的話題。

一聽我要講盜竊,有的人可能馬上就會提出質疑:嗯?盜竊不就是偷東西嗎?這個罪名簡單的不得了,還需要專門講嗎?

不錯,盜竊罪確實是最古老、最傳統的一種犯罪。但是,直至今日,盜竊罪都堪稱是最複雜、最難懂的罪名之一。在法律理論界,幾位泰鬥級別的刑法專家,都在盜竊罪的問題上始終爭論不休。

對於不專門研究法律的朋友來說,你以為你很了解盜竊罪,其實絕不是這樣。盜竊罪一定是你最熟悉、又最陌生的一個罪名。

第一個問題、盜竊罪的立案標準

盜竊罪有兩個立案標準,滿足任何一個標準,都構成犯罪。

  • 一個是情節標準,只有屬於這些情節,偷1毛錢,也構成犯罪,比如入戶盜竊,比如扒竊(摸兜),比如攜帶兇器盜竊。
  • 另一個是數額標準,偷的錢達到規定的數額,才構成犯罪。

大家注意,在數額方面,咱們國家對盜竊罪沒有一個統一的立案標準。國家層面,只是規定了一個範圍。盜竊1000元至3000元的,就屬於犯罪。國家只是確定了一個範圍,沒有明確具體的標準。

因為國家考慮到各個省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所以就授權各個省,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各自規定本省的立案標準。

比如:

有的省份,盜竊達到3000塊錢,才構成盜竊罪,比如浙江省。

有的省份盜竊達到2000塊錢,才構成盜竊罪,比如北京市、天津市、重慶市、河北省、河南省、吉林省、甘肅省、安徽省、江蘇省、遼寧省、山東省。

有的省份盜竊達到1600塊錢,才構成盜竊罪,比如內蒙古自治區、四川省。

有的省份盜竊達到1500塊錢,就構成盜竊罪,比如海南省、廣西自治區。

另外呢,還有一個省,本省的立案標準也沒有統一。比如,廣東省,分為一類地區和二類地區。一類地區的立案標準是3000塊錢,二類地區的立案標準是2000塊錢。全省有6個城市被劃為一類地區,分別是廣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東莞。其餘地區都是二類地區。

第二個問題、必須是秘密的偷,才構成盜竊罪嗎?公開的偷屬於盜竊嗎?

在咱們的潛意識裡,可能都覺得,盜竊一定是秘密的行為。事實上,盜竊罪的認定,跟秘密或公開沒有關係。公開竊取別人的財物仍然構成盜竊罪。

比如,在車站,以幫助別人拎行李為名,把別人的行李騙到手後,趁人不備,跑走了。如果行李價值3000塊錢,這種行為就構成盜竊罪。

再比如,吃霸王餐後,逃走,不給錢,金額達到立案標準。

還比如,打車後,不結帳,逃走,金額達到立案標準。

盜竊罪的本質特徵是:以和平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既沒有對人使用暴力,也沒有對財物使用暴力,不管公開還是秘密,都是盜竊罪。

各地法院已經有相關的判決案例了,大家可以上網查到。

第三個問題、盜竊欠條的行為是不是構成盜竊罪?

分兩種情況,比如張三向李四借了1萬塊錢,打了欠條。晚上,張三把欠條偷走,燒掉了。這種情況下,張三構成盜竊罪。沒有爭議。法院也是這麼判決的。

還有一種情況,還是上面的故事,但小偷變成了王五。王五去李四家偷東西時,把張三和李四的欠條偷走了。這種情況下,王五偷欠條的行為是不是構成盜竊罪,存在爭議。有的法院判決構成盜竊罪,有的法院認為不構成盜竊罪。

第四個問題、用偷的方式進行討債的行為是不是構成盜竊罪?

債務人拖欠1萬塊錢,如果債務人一直賴帳,遲遲不還錢。於是,債主就趁夜色,到債務人家裡把價值1萬塊錢的空調偷走了。

這種行為,法律上認定為盜竊罪。因為欠錢屬於民事糾紛,債務人賴帳,債權人可以依法維權,而不能通過犯罪的手段討債。這就類似於,為了討債,把債務人非法拘禁在賓館裡面,也是犯罪行為。

第五個問題、私自取回本人財物,然後索賠,是否構成盜竊罪?

比如,把車借給了朋友使用,自己趁朋友不注意,用備用鑰匙把車開走了。並且事後找朋友還車,朋友說車不見了。這種情況下,行為人究竟是構成盜竊罪,還是詐騙罪呢?這種行為,屬於典型的「先盜後騙」,這是一個完整的盜竊過程。按照最高法院的指導意見,這種行為定盜竊罪。

如果行為人只是單純的秘密取回自己的財產,主觀上沒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故意,就不屬於盜竊罪。

第六個問題、合租房內盜竊合租室友財產,是否屬於入戶盜竊?

大家知道,就像上面第一個問題講的,除了達到一定數額可以構成盜竊罪以外。達到一定情節了,即使盜竊1塊錢,也構成盜竊罪。什麼情節呢?比如入戶盜竊。

在北京,由於房租很貴,合租一套房的現象很普遍,兩個陌生人共同租住一套房,各自睡各自的臥室。如果一個人趁合租室友不在家,到另外臥室偷東西,是不是屬於入戶盜竊呢?答案是: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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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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