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相信不少人有這樣的情況,一旦想好了要離婚,對方卻堅持不同意,這時候怎麼辦呢?
小杜是兩個孩子的媽媽,兩個孩子一兒一女,小杜也很能幹,自己經營著一家小廣告部,男方小孫在外打工掙錢。在農村,這也算是中等偏上的生活樂。小杜比起很多只在家帶孩子養孩子的女人強很多,她不但自己帶孩子養孩子,還做著小生意。
只是像很多不幸的家庭一樣,小杜最近也攤上事了。她老公在外面不但不往家裡存錢,還時不時地從小杜手中拿錢。怎麼問也說不清楚,不是這事要用錢就是那事要用錢。
錢的事也就罷了,關鍵是他回到家總無事生非,找茬生氣,甚至搞得公公婆婆也跟著一起看不起小杜、埋怨小杜了。無論小杜做什麼、怎麼做,都不討好。進來吵架的時候,他竟然對小杜動了手。
從小沒受過委屈的小杜,一再忍讓,但也經不住自己老公動手。於是帶孩子住在了店裡,不再回家。這下她老公和公公婆婆可就炸了鍋了,多次在外敗壞小杜,說她外面有人了,說她掙的錢都是別的男人給的。反正要多惡毒有多惡毒。
小杜百口莫辯,不知道怎麼回事,事情竟然成了這樣。開始還爭辯幾句,後來乾脆心灰意冷,不想做解釋了。這樣,反倒讓他老公家裡人認為她理虧、默認了。小杜氣的連死的心都有了。
幸虧還有兩個自己一手帶大的孩子,幸虧自己的父母通情達理,一直堅定地站在女兒這邊。小杜實在是無法忍受這樣的婚姻生活,經過跟自己父母商議,隨後便向小孫提出了離婚。
這一提離婚,小孫家人更加認為小杜外面這是真有人了,不知是出於什麼心理,就是不同意離婚。小杜經過這一段時間以來的鬧騰,知道他們不會輕易離婚的。便早早做好了起訴離婚的準備。
不久便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她也事先諮詢了,第一次起訴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不大,她也想好了,一次不行兩次,反正是鐵了心要離婚,這樣的老公、這樣的公婆,是說什麼也不能再要了。
很快,法院的判決下來了,因為證據不足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判決不準離婚。但再次起訴還要等六個月。於是小杜就關掉了那個小店,去縣城開辦了同樣的一家廣告社。這樣不在老家附近,省得心煩。就安心帶著孩子做著生意,等著時間一到再次起訴。
當然,小杜要離婚不錯,但兩個孩子她一個也不想給小孫,他們家都不是什麼好人,給他們帶孩子也不放心。所以,經過跟律師交流,她也明白雙方能協商一致離婚最好。所以,一有機會,她還是惦記著跟他商量。
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了解,小孫他在外打工時有外遇,掙的錢也都給了那個女人,從家裡拿的錢也是用於跟那個女人的消費,可笑的是他們還倒打一耙說小杜有人。小杜知道後,心裡百感交集,幸虧自己及時提出了離婚。事已至此,解決離婚的事才最重要。
她還了解到,他們不離婚,不是想要孩子,是有些想挽回婚姻,但如果實在挽回不了,想要小杜出些錢。摸清了這個,小杜也就心裡有了數,於是就約了小孫好好談談,不就是錢嗎,只要自己能拿得出,給他就是了。然後自己再掙。
後來經過六次反反覆覆的協商,男方終於同意離婚了,兩個孩子都歸小杜撫養,男方不爭孩子了,小杜也不要求男方承擔撫養費,另外家裡的共同財產小杜什麼也不要,另外小杜拿出10000元錢給男方,雙方籤了字,共同去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證。
至此,從開始起訴離婚,到辦離婚證,一共用時半年多一點。雖然沒得到財產,還出了錢(錢不多,但她的小店一個月淨掙也就四五千元),但總算是離開了那個不負責的男人、離開了那個讓她悔恨的家,更重要的是她得到了兩個寶貝。她很滿足,以後就好好帶著兩個孩子生活了。
雖然小杜的做法,可能很多人覺得不值、覺得不該,但說實話,這也正是每個人的思想認識不一樣,有的人看重這些、有的人看重那些,對錯倒顯得不重要了。只是,結果只要能接受、能過得去,就不失為一條不錯的路。
所以,某些時候,面對某些性格的人,選擇妥協一點,儘快達到自己最重要的目的,放棄不太重要的東西,這也是一種策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