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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規已實施,之前的債務怎麼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修訂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借貸新規」),已經於2020年8月20日開始實施。按照新的借貸規則,部分發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民間借貸(下稱「舊債」),也要適用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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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規已實施,之前的債務怎麼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修訂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借貸新規」),已經於2020年8月20日開始實施。按照新的借貸規則,部分發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民間借貸(下稱「舊債」),也要適用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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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民間借貸的生死劫
發布會上正式發布了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現在新規來了,沒有24%,沒有36%,只有15.4%。如果你借給別人錢,約定的利息超過了15.4%,即使他還了錢,後期到法院去告你,你也要把超過15.4%的利息退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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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檢講堂】民間借貸新規詳解,七類舊債的處理方法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借貸新規」),已經於2020年8月20日開始實施。以下小編將分類詳細解析,哪些舊帳可以重新核定利息,為了讀者能夠直觀對照法律規則,首先把借貸新規的相關規則援引如下:借貸新規第26條:「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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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園地】民間借貸新規詳解:七類舊債的處理方法
,部分舊帳也要適用新規則最高人民法院修訂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借貸新規」),已經於2020年8月20日開始實施。以下,我們將分類詳細解析,哪些舊帳可以重新核定利息,為了讀者能夠直觀對照法律規則,首先把借貸新規的相關規則援引如下:借貸新規第26條:「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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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規對民營企業家借貸的影響
《民間借貸新規》將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由原來的年利率以24%和36%的二線三區為基準,調整為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根據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貸款利率3.85%的4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保護上限為15.4%,相較於原規定的24%和36%有較大幅度的下降。民營企業家未來在進行民間借貸時,作為借款方,借款成本將大幅降低;作為出借方,能夠獲取的利率收益也同時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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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當、小貸行業民間借貸新規適用問題探討
摘要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為「民間借貸新規」「民間借貸新司法解釋」「新規定」)正式施行,該解釋就民間借貸的利率等重點問題進行了調整,新規是否適用於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主體,新規適用是否會導致溯及既往的問題,公證處在出具執行證書時應如何適用民間借貸新規,新規對小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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綺惠說法 | 民間借貸新規的解讀
一、全面調整了民間借貸的利率8月20日當天很多媒體都報導新規大幅降低民間借貸的利率為15.4%,這種理解實際是不夠準確的。該項修改表明新規取代了《民間借貸司法解釋》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實際上是對相關司法解釋對民間借貸利率問題的堅持,我國民間借貸利率一直是秉持四倍於央行同期貸款利率的標準的。當前我國貸款利率已經進行了市場化改革,所以參照對象成了L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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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規出爐,對網貸平臺影響幾何?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民間借貸規定》),對相關內容進行了重大修改。這部新規的頒布引發借款人議論紛紛,原因無他,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大幅降低了,高利時代正式落幕! 在2017年11月,央行、銀監會召開網絡小貸清理整頓工作會議就已經要求小貸利率嚴格執行36%上限,網貸行業按例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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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民間借貸的「保護線」
15.4%,民間借貸的「保護線」?!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規定,大幅度調整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沒有24%,沒有36%,只有15.4%。如果你借給別人錢,約定的利息超過了15.4%,即使他還了錢,後期到法院去告你,你也要把超過15.4%的利息退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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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民間借貸15.4%第一案竟是這樣判
, 還是個人或公司的民間貸款;管你案件是否在2020年8月20日前被受理;昨天全網瘋傳的(2020)浙0304民初3808號判決書確立了適用民間借貸新規的裁判口徑: 四倍LPR利率上限「一網打盡」全部借貸案件, 從此再也不見年利率24%和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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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規利息上限不是15.4%!借條約定利息的訣竅
大家最熟悉的民間借貸年息24%、36%已成過去式,這個兩線三區陪伴了我們近5年,最終仍被改寫,2020年8月20日新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刷爆了我們的朋友圈,新規對民間借貸利息保護上限進行了大幅降低,相較於原來的兩線三區,新規取消了自然債務區,明確了只要利息超過保護上限則超過部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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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規來了!那舊債怎麼辦?附七類舊債處理方法!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借貸新規」),已經於2020年8月20日開始實施。以下小編將分類詳細解析,哪些舊帳可以重新核定利息,為了讀者能夠直觀對照法律規則,首先把借貸新規的相關規則援引如下:新規如下:借貸新規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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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規出臺,有人企圖鑽空子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劉旭閱讀提示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調整了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記者採訪了解到,該新規施行以來,有人試圖借「誤讀」「誤用」鑽新規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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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規》的重要變化及影響
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09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法釋(2020)6號),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民間借貸新規》」),並就《民間借貸新規》召開了新聞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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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民間借貸利率問題,你知道嗎?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民間借貸新規」),其中對民間借貸利率方面的重大變更引發了廣大網友的熱烈討論。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法院整理了一些網友感興趣的常見問題,關注借貸安全的你,也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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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利率新規後,24%還是15.4%?這份調解書支持了原貸款合同利率
記者 | 胡穎君民間借貸新規落地已半月有餘,但圍繞金融機構是否要遵循「4倍LPR司法保護上限」引發的爭議仍在持續發酵。有業內人士認為,該案例中,該調解機構沒有按照新規來判定,而是支持了原貸款利率,說明持牌金融機構尚不必遵循15.4%的利率新紅線。公開資料顯示,上海銀行業糾紛調解中心經過上海銀監局批覆成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於2016年5月,主要為客戶與銀行間因金融產品、服務等產生的糾紛提供調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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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規正確理解適用的全面指導
8月20日最高法發布的《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該決定對於《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進行了大幅度的修改與調整。結合新的司法解釋,如何規範地出具一份要件齊備的借條、收條、或欠條?怎樣快速而完整地收集、組織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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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調整為15.4%!借貸注意這些事
8月20日,最高法正式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新規)。其中,備受關注的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大幅下調,以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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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利率上限執行新規的界限在哪裡?
該事件也使得最高人民法院(下稱「最高法」)8月20日宣布關於民間借貸利率上限司法保護執行新規出臺後,再次成為各方討論的焦點。招商銀行行長田惠宇等高管用一個半個小時,詳細回答了多位投資者和分析師提出的問題。其中,瑞士銀行分析師就前段時間最高法院出臺的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調整為LPR4倍規定(目前年化利率是15.4%左右)的相關事宜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