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海澱區稅務局發布最新消息:除由集貿市場代徵稅款的個體工商戶外,自2019年1月1日起終止定期定額徵收方式。終止定期定額後,個體工商戶徵收方式轉為查帳徵收。
一時之間,整個會計圈沸騰了。
個體戶徵收方式大變!
定額徵收方式退出歷史舞臺!
原文通知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海澱區稅務局稅務事項通知公告(終止定期定額徵收方式)
尊敬的個體工商戶納稅人:
事由:終止定期定額徵收方式
依據:《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徵收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通知內容:除由集貿市場代徵稅款的個體工商戶外,自2019年1月1起終止定期定額徵收方式。終止定期定額後,個體工商戶徵收方式轉為查帳徵收。請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申報繳納相關稅款。
特此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海澱區稅務局
2018年11月30日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海澱區稅務局稅務文書送達公告
尊敬的個體工商戶納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第一百零六條第(一)項規定,《稅務事項通知公告》(終止定期定額徵收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海澱區稅務局
2018年11月30日
查帳徵收和定期定額徵收,對於會計人而言,工作量根本不是一個重量級的,大家紛紛想要吐槽!
為什麼這麼大的反響?
查帳徵收和定期定額徵收區別是什麼?
查帳徵收:查帳徵收,是指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自己的財務報告表或經營成果,向稅務機關申報應稅收入或應稅所得及納稅額,並向稅務機報送有關帳冊和資料,經稅務機關審查核實後,填寫納稅繳款書,由納稅人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稅款的一種徵收方式。
定期定額徵收:定期定額徵收,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按稅法規定直接核定其應納稅額,分期徵收稅款的一種徵收方式。
1. 納稅主體
查帳徵收個體戶範圍包括:
1、註冊資金指標:註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
2、銷售額或營業額指標:存量個體戶上一個納稅年度月平均銷售額或營業額或新辦的個體戶為業戶預估的當年度經營期月平均銷售額或營業額為參照。
(1)應稅勞務納稅人15000元以上(含15000元);
(2)貨物生產銷售納稅人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
(3)批發零售納稅人40000元以上(含40000元以上)。
3、省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情形。
定期定額徵收個體戶範圍:
1、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含縣級,下同)批准的生產、經營規模小;
2、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帳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帳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定期定額戶)的稅收徵收管理。
2. 增值稅
1、無論查帳徵收還是定期定額徵收,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銷售額超過以上範圍,全額徵收增值稅。
2、申報方式:
查帳徵收的個體戶:按規定的申報期通過網絡申報平臺或到辦稅服務廳,報送相應的財務報表、申報表,進行自行申報。
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戶:
(1)實際銷售額未超過稅務機關核定銷售額的,實行簡易申報,不需辦理申報。(2)定額與發票開具金額或稅控收款機記錄數據比對後,超過定額的經營額、所得額所應繳納的稅款;在稅務機關核定定額的經營地點以外從事經營活動所應繳納的稅款。應到稅務機關辦理申報事宜。
舉例:如一個體戶,按季度申報,稅務機關核定月銷售額為20000元。其當期實際銷售額58000元,則實行簡易申報,無需辦理申報;若其當期實際銷售額為61000元,則應到稅務機關辦理申報。
3. 稅金及附加、文化建設事業費
增值稅享受免徵優惠同時免徵稅金及附加、文化建設事業費;不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的同時按規定徵收稅金及附加、文化建設事業費。
4. 個人所得稅
查帳徵收的個體戶:
1、查帳徵收的個體戶適用《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2014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5號公布,根據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正)
2、納稅主體:個體工商戶以業主為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3、應納稅所得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戶:
各地對定期定額徵收根據本地實際要求不盡相同。以山東省為例:
1、對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戶,核定銷售額超過20000元(含20000元)作為起徵點,徵收個人所得稅。
2、自2016年8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8月2日。對未辦理稅務登記證件,臨時從事生產、經營的自然人納稅人,在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時,對其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由稅務機關統一按開具發票金額(不含增值稅)的1.5%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看到兩者區別這麼大,那麼2019年起個體戶也要好好建帳了!
個體戶該如何建帳呢?
個體戶建帳相關規定來了!
北京海澱稅務局已經公布查帳徵收的消息,那麼全國普及也就不遠了!
所以大家一定要了解個體戶建帳相關規定,做到心中有數。
個體戶如何合理建帳呢?其實國家早已明確!
相較於非個體戶
個體戶確實有一定的「方便」
一、可以不登記名稱,會出現以經營者姓名為銷售方的發票
1、《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範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2、小結:
1)個體工商戶可以不使用名稱,不登記個體工商戶的名稱。
2)若不登記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則開具發票(或代開發票)時,只能以經營者姓名為銷售方,而不是以個體工商戶名稱為銷售方的開具或代開發票。
二、變更經營者(老闆),需要重新註冊登記,出現新的個體工商戶
1、《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規定,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註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註冊登記。
2、小結:
1)經營者變更=個體工商戶變更,需要註銷登記後重新註冊登記。
2)經營者一變,就需要取得新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三、可以不開帳戶,用經營者的個人帳戶收付款
1、《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憑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明,依法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帳戶,申請貸款。
2、小結:
1)個體工商戶可以不開立銀行帳戶。
2)實踐中,以《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者的個人帳戶收付款較為 保險。
四、有免於工商登記的,無營業執照的
1、《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2、小結:
1)實踐中,一般各地對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免於工商登記。
注意:免於工商登記,不代表不進行管理。工商部門會要求進行備案管理,就是說工商對該類主體還是有管理的,只是較為簡單而已。
2)該類經營主體如何繳稅,開發票?以個人為主體繳稅,申請代開發票!
五、總結
1、個體工商戶是有經營能力的公民,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主體。本質上屬於自然人。
2、在《民法總則》中將個體工商戶列為自然人同一類民事主體。因此屬性,工商註冊等行政管理較為簡單,呈現在稅收上有了上述表現。
千萬別以為個體戶不用記帳報稅了!
各位會計人和老闆要注意了!
個體戶是不是可以少繳稅啊?
個體戶是不是不用記帳啊?
個體戶也會被工商稅務抽查嗎?
個體戶不幹了要去註銷嗎?
這要從個體戶的法定地位和責任義務說起…
1、辦理過工商登記的個體戶是正規的商事主體
個體戶和流動攤販還是有很大區別的,要辦理工商登記,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自己的門面,有的還需要辦理相關經營許可證…
如果你都沒有,那你要去補齊證件,懸掛於店面醒目位置,否則就是無證經營了!
無證經營很恐怖,還用我說嘛?
這些手續都辦好之後,才能領取發票,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政策。
而且個體戶每年也要進行工商年報、稅務年報,當然也面臨工商、稅務的檢查。
2、個體戶也要記帳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第二十二條說了,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帳簿。
我們就一小小的個體戶,還記什麼帳啊?而且也不會呀!為此再請個會計根本沒必要好不好?
如果實在沒有建帳能力,人家也明確給出了法子:
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帳能力的納稅人,可以聘請經批准從事會計代理記帳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財會人員代為建帳和辦理帳務。
因此,不論是公司還是個體戶,都必須記帳。
3、增值稅、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需要申報
其實,記帳是為了報稅。只要進行銷售或提供服務,增值稅都少不了;公司要繳的企業所得稅,個體戶雖然沒有這一項,但是個體戶有個人生產經營所得要申報。
各位老闆別急,大白還沒說完呢~報稅不等於繳稅!
「月入三萬可免稅」聽說過沒有?
這是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一個優惠政策,一般個體戶沒有特別申請都是小規模納稅人,當然可以享受。現在很多城市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納稅期限為一個季度,所以準確的說,是季入9萬免增值稅。也就是說,你一個季度(3個月)的銷售額在9萬元以內,就不用繳增值稅!
雖然不用繳,但是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的步驟可不能少,否則就是稅務逾期,也是要罰款的哦~
4、個體戶也會被工商、稅務抽查
有些人認為,個體戶一般都不會被檢查!
殊不知,蒼蠅腿兒也是肉啊!
每年工商年報之後的「雙隨機」抽查,個體戶都佔相當大的比例:很多個體戶不知道自己需要年報,或是因為之前沒有記帳,隨便填寫數據,導致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稅務方面,不少個體戶以為自己不用報稅,長期不申報或零申報,被納入「重點監控」,嚴重的還有可能成為「非正常戶」、「D級納稅人」…
5、不記帳、不報稅後果很嚴重!
如果你硬是不記帳不報稅的話,那後果就嚴重了:
第六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除了《稅收徵管法》之外,各地還有《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規定,來看看深圳怎麼罰,精確到天哦~
當然,除了支付罰款之外,這補帳、補申報肯定都少不了!
6、個體戶不經營了也不能不管,要按照規定辦理註銷登記
不論是自己不想幹了,還是轉讓給別人了,或是營業執照被吊銷了,都需要辦理註銷登記,這是很多老闆忽視的。
因為只有辦理了註銷登記才是一個商事主體法律地位的終結,不然作為負責人的老闆還要一直為這個你曾經註冊的小店承擔責任。
7、個體戶註銷也需要走稅務註銷和工商註銷流程
先來說說個體戶註銷需要的資料,其實和一般公司註銷時差不多,包括:
①租賃憑證、租賃合同及承租發票
②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③近三年財務報表及記帳憑證,如果該個體戶是查帳徵收,那麼帳本一定要有
④公章
⑤銀行繳稅流水單
⑥已核銷的發票及未核銷發票
⑦有繳納社保的個體戶還需要提供社保相關資料
有了這些資料,才能按照「註銷國稅稅務登記-→註銷地稅稅務登記-→註銷營業執照」的順序,完成個體戶的註銷登記。
8、註銷時,該補的帳、該報的稅都少不了
如果你之前都沒記過帳、報過稅,在註銷的時候,稅務局就要放大招了!
前面大白提過的,人家要帳本,你得補!人家要繳稅憑證,你都沒繳過,那還要補申報,交罰款!
怎麼樣,各位個體老闆,要不要記帳報稅,還是…再考慮考慮?
還是那句勸:
現在工商、稅務查得嚴,只要是從事生產經營的商事主體,都受到從「出生」到「死亡」的全方位監控,沒有什麼空子可鑽,像是記帳、報稅、年報、註銷登記這些最基本的要求,可不會因為你是個體戶,就「法外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