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還在為爭房產「對簿公堂「?1月1日起,房產繼承已按新規實施

2021-01-08 校長侃房

文|校長

時常聽到有人抱怨「買房有什麼用?還不如不買」!在筆者看來這只是面對高額房價無盡的嘆息罷了,如今房產所承載的東西太多太多,它不僅僅只是簡單的居住場所,更是未來子女婚姻以及教育所聯繫的紐帶,另外在當今社會房產更是一種財富的象徵,在個別城市市中心的一套房甚至動輒千萬元起步。除此之外,醫療、養老等老年配套服務也與房產息息相關。也正因如此,即便是不惜每月背上月供還貸的苦惱也要將房先買上。

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都存在貧富差距,當然我們也不例外。就拿買房來說,有的人即便是拿出一輩子的積蓄也才僅僅只夠付首付的錢;而有些人輕輕鬆鬆就可以買下好幾套房產。雖說「條條大路通羅馬」,而有些人就出生在羅馬。據有關數據統計,我國城鎮居民住房擁有率已經高達96%,其中只擁有一套住房的業主佔比僅58.4%,兩套為31%,三套及三套以上的則佔10%左右。除此之外,還有一類人手中的房產多不勝數——炒房客(講好聽點房產投資者)。接下來我們言歸正傳,隨著老一輩的漸漸老去,而留在身後的房產要怎樣過戶繼承呢?子女應該怎樣做才能穩妥地繼承到父母的房產呢?

首先來說兩種情況:有人會說獨生子女佔盡優勢,無論怎樣都會得到繼承,但事實也是這樣?而有兄弟姐妹的家庭在繼承家產時往往由於不公平、不均勻最終鬧得對簿公堂。如今這種事情比比皆是,少則上百萬的房產,擱誰誰又能抵擋得了誘惑呢?而為解決這一大「遺留」問題,國家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新規定,如果子女再「大打出手」仍將無濟於事。

另立兩種遺囑方式。

早在之前其實就有三種遺囑方式,手寫、錄音以及公證遺囑,但三者之間具有層級關係,其中公證遺囑的級別最高。但大家是否考慮過這樣一個問題,老人尚且健康時去公證處進行公證遺囑無可厚非,如果是行將就木的老人或者行動不便的老人呢?所以總體而言目前的三種遺囑設立方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很有可能不是遺囑人的最終意願。

而今年1月1日起另立兩種遺囑方式,即列印和錄像,錄像遺囑為保證其真實性,要求必須有兩人以上的公證人同時處境公證陪同。

遺囑的優先權也有新規定。

在過去,無論是立幾份遺囑,時間先後如何,均以公證遺囑最為準。這種優先級很有可能造成家庭矛盾,最終使老人的子女鬧得「對簿公堂」。而在1月1日頒布的新規中,就取消了遺囑優先級這一規定,不以優先級而是以時間早晚為準,即老人將遺囑立的時間越晚則以哪份遺囑為準。

寬恕有悔過之心的繼承人。

有人說獨生子女無論怎樣都會繼承財產,其實不然。如果子女不孝、不贍養照顧老人,老人有權將房產等不就給子女。所以在這樣的前提下,即便是獨生子女也可能得不到父母留下的房產。俗話說「浪子回頭金不換」,那有父母不疼愛自己孩子的呢?只要子女知錯就改並付出行動,在得到父母同意後還是會回到繼承人行列中。

在各方繼承人行列中,財產繼承是平均分配。

有句老話說得好「意外和明年誰都無法預測哪個先來到」,而我國傳統觀念一般則是在生前不留遺囑,這也是我國諸多子女因為家產爭得「魚死網破」、「對簿公堂」的原因所在。而在剛剛實行的新規中是這樣規定的,凡是在合法繼承人中的人員,將會平分老人所留下的遺產。

在筆者看來,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民法典》新規將會很大程度解決子女為爭奪房產而產生的糾紛問題。子女往往會因為老人的房產而「大打出手」,殊不知親情是凌駕於金錢之上的財富。「子欲養而親不待」,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相關焦點

  • 關注| 房產繼承新規來了!1月1日起實施
    明年起,房產繼承有新規啦具體有哪些變化呢?事關你我,趕緊來看看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實行,其中就對父母的房產如何通過繼承的方式轉讓給子女們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在這些規定中,有不少內容是結合當前的情況提出的新規定。
  • 還在爭奪房產?自2021年1月1日起,父母的房子按「新規」繼承
    根據央行發布的相關信息顯示,我國城鎮家庭中住房擁有率達到了96%,其中擁有一套住房的人佔比為58.4%,有兩套住房的佔比為31%,有三套或者三套以上住房的佔比為10.5%,還有一類人他們手中的房產可能更多,那就是房產投資者,這類人手中也許有幾套甚至幾十套的住房,不過隨著老一輩人年齡逐漸大了,或者說逐漸去世,那對於其子女來說就要面臨一個問題,那就是房產繼承。
  • 子女「不再繼承」父母房產?注意了,2021年起,房產繼承有新規
    現在的房子,不僅是子女結婚的門檻,還成為了孩子享受優質教育資源的墊腳石。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卻不得不面對一個棘手的問題,那就是子女繼承父母房產。畢竟,現實就是這樣,有的子女為了獲得父母生房產而對簿公堂,最後連親兄弟都做不成了。一旦處理不當,不僅會造成經濟損失,還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 子女「不再繼承」父母房產?2021年1月1日起,「遺產新規」將出臺
    88歲老人將300萬房產,「免費」送給無血緣關係的水果攤販曾經,一位88歲老人送300萬房產的消息,登上熱搜引發了網友們的爭議。剛開始,不少人都認為是水果攤販坑騙了老人,老人的親戚也上門索問,在了解之後,才發現了真相。
  • 子女「不再繼承」父母房產?明年起,全按「新規」辦,子女要留意
    事實上,過去這些年,我們通過新聞報導,也確實見識了很多子女為了爭奪房產而鬧得對簿公堂,更有甚者因此斷絕了血緣關係,從此親人變仇人。有人可能覺得,繼承父母的房產沒有什麼可說的,肯定是兒子優先,如果是一個兒子就全部給他,如果是多個兒子就平均分配。而且很多人還沉寂在傳統的「重男輕女」思想裡,女兒是「潑出去的水」無權繼承父母的遺產。
  • 房產繼承新規,1月1日起,正式執行……
    下個月起 房產繼承有新規啦 具體有哪些變化呢? 事關你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從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就對父母的房產如何通過繼承的方式轉讓給子女們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 2021年1月1日起,有關房產繼承有哪些重大變化?
    有時為了房產繼承,造成父母與子女、兄弟手足之間反目成仇的案例不在少數,歸根結底都是現有對「子女繼承父母房產」規定參照不足。無論父母將房產留給子女還是其他繼承人,房產如何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轉讓給孩子或繼承人尤為重要。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就在有關房產繼承方面有了新的變化,今後將按照國家新規,全部這樣處理。
  • 子女「不再繼承」父母房產?2021年起,「新規」有變,子女要知曉
    前首富馬雲更強調,年輕人未來根本不用為買房發愁,因為兩個年輕人可能要繼承管理5套以上房產。言外之意,未來如何繼承房產比如何買房更棘手。現實也確實如此,過去這些年伴隨著我國房價不斷上漲,子女為爭奪父母房產打得頭破血流,甚至是對簿公堂的各類奇葩新聞也屢見不鮮。歸根結底是房子這個「大件」商品,在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中都非常重要。
  • 房產繼承「新規」來了!2021年起,子女繼承父母房產一律這樣辦理
    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終於有了新規! 去年年底,有一條「2020年起獨生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房產」的消息,引發網友關注。按照現在的《繼承法》,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獨生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房產,但在沒有遺囑卻有其他繼承人的情況下,獨生子女很可能只能繼承到父母部分的房產...... 那麼,父母的房產如何通過繼承的方式全部轉讓給獨生子女呢?
  • 子女不再繼承父母房產,2021年起,新規有變,子女要知曉
    前首富馬雲更強調,年輕人未來根本不用為買房發愁,因為兩個年輕人可能要繼承管理5套以上房產。言外之意,未來如何繼承房產比如何買房更棘手。 現實也確實如此,過去這些年伴隨著我國房價不斷上漲,子女為爭奪父母房產打得頭破血流,甚至是對簿公堂的各類奇葩新聞也屢見不鮮。歸根結底是房子這個「大件」商品,在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中都非常重要。
  • 子女「不再繼承」父母房產?明年起「新規」有變,子女爭也沒用
    尤其是還涉及子女是否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有沒有虐待父母、父母是否願意把遺產傳給自己的親生兒女。尤其是涉及房子這個「大件」的繼承分配,現實問題往往是我們始料不及的。但大家也不用擔心,因為從明年起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對房產繼承的各類問題都有新的更為明確的規定。換言之,房產權「繼承」新規明年有變,父母的房子明年起不用再爭了,統統按「新規」辦。
  • 豐都人,房產繼承有變!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標題:豐都人,房產繼承有變!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下個月起 房產繼承有新規啦具體有哪些變化呢?事關你我!趕緊來看看吧
  • 《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房產傳承子女哪種方案最划算?
    《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房產之繼承、贈與、買賣等法定要求與現行的《繼承法》及不動產登記程序將有部分的調整。老張去世前沒有留下遺囑,6套房產由父母和子女平分,女兒可分得兩套,老張父母分得四套。老張父母去世,四套房產在其子女間繼續平分,女兒又可分得一套,因為繼承時已婚,女兒和女婿需平分這三套房產,最終老張的女兒有可能只繼承1.5套房產,而老張本想將6套房子都留給女兒。另一位周女士則是早早做了準備。
  • 《民法典》實施在即,房產繼承子女哪種方案最划算?
    《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房產之繼承、贈與、買賣等法定要求與現行的《繼承法》及不動產登記程序將有部分的調整。在新的市場環境和新規定之下,房產傳承不僅要考慮到傳承的成本和風險,也要考慮子女後續轉讓的費用,從而找到最優策略。專家提醒,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下,對於房屋資產需要進行適當梳理,傳承給子女不建議大量以房產形式。
  • 子女「不再繼承」父母房產?新規下,2021年起這樣辦,子女不用爭
    近些年來,我國1-14歲的人口比例逐漸下降,15-64歲人口比例和65歲以上的人口數量比例不斷攀升,預計到2030年將進入重度老齡化階段。所以說,父母們積累了這麼多的房子,將來如何分配給子女?這將越來越成為擺在檯面上的一個大問題。一套房子價值100萬-500萬元,誰能多擁有一套就能少奮鬥30年,所以子女們為了爭父母房產,對簿公堂的情況也數見不鮮。
  • 新版民法典實施,有房子的老人注意了,子女繼承有變化
    這就會帶來家庭房產繼承問題,在一二線城市,一套房子就是幾百萬,繼承一套房子就可少奮鬥幾十年。對於有多子女的家庭,我們也看到很多因繼承房產而對簿公堂,反目成仇的例子。在中國農村,有很多的習俗和老「規矩」,父母的房產由兒子繼承,女兒就像潑出去的水,沒有權利繼承。
  •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留心了,從2021年起統統按「新規」處理
    比如「房產」這麼重要的資產,就需要慎重對待!這種大額資產,如果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就很難歸屬「正確的人」!舉個例子,無子女的張爺爺由於生前並未立遺囑,去世後贍養人也是無權繼承張爺爺的房產,通常情況下是「屬於」張爺爺的兄弟或者其他親人,所以關於房產繼承這一塊,生前立遺囑很有必要!好在最新的規定已考慮到相關問題,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留心了!
  • 子女「不再繼承」父母房產?2021年起,「新規」有變爭也沒用
    據統計,目前階段的投資購房需求已達到85%以上。另外,2019年初西南財經大學公布的數據還顯示,我國商品房空置率已高達26.5%,單是空置房的數量就足以讓至少1億人居住。由此得出一個很明顯的結論:我國總體上並不缺房,許多城市對房地產依賴性很強,經歷了近幾年的大規模建設,房屋甚至出現了「嚴重過剩」的情況。
  • 繼承遺產注意:新規已明確,一類子女或失去資格,房產「沒你份」
    不知不覺我們又迎來了新的一年,2021年其實算是比較「特殊」的一年,當然也是不少新規正式開始實施的一年。伴隨著《民法典》的實施,婚姻法、繼承法、合同法以及物權法,各種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新規都開始施行。其中有一個廣大群眾最為關心的方面,那就是「繼承」這方面的新規了。
  •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留意了!新規下,從2021年起統統「這樣」處理
    因為在現實中,一些子女較多家庭常常因為房產分割問題「對簿公堂」,此外,根據以往判例,若缺乏必要手續,無子女家老人想要把房產全部留給贍養人也未必如願。究其原因,受傳統思想影響,就是因為我們缺乏提早安排財產的意識,比如說立遺囑,子女難以啟齒,老人也擔心要是過早把房子給子女了,萬一將來不孝順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