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國的文化基因中,有一個關於取與之道的人生信仰,那就是:先與而後取。先與而後取,不僅是取與之先後的道術問題,而且是己與人的價值關係問題。
取與之道,首先是取在與,不在奪。「取」之行為本身,即體現著一種價值抉擇。有道之與,方能得以取。其次是德在與,不在來。有德者求人之「來」,得人之歸附,必行德而先為「與」。最後是王在與,不在取。使民樂推於己者,必先予之以利。利天下而能用天下,為民之父母,故可以王。
在國家統治的上下級關係上,上級居於主導方,擁有權力尊位,故當在取與之道上發揮示範和引導作用。上與之於下,則下必與之於上。君與則民與,得民則民推。人主得民心,則民樂推之以為上。
「利而後利之,愛而後用之」,是先與後取的價值趣向。先與後取,體現著公平、正義,必然可以保國家。堅定先與後取的信念,就在於先要求諸己,盡力推恩而積聚給予、施與之功德。只有這樣,方能不求得而自得,不求取而自取。
取和與作為一對相反的行為取捨,體現著價值觀的抉擇,反映著道義的價值選擇。在取和與的關係中,存在著只取不與、與而不取、先與後取三種不同價值選擇上的行為取向。其中,只取不與是掠奪、強取或陰謀的巧取,以其違背正義和公正原則,恆為人所唾棄和厭惡。與而不取,是偉大的德行,也是聖人效法大道或天道而有的無私、博愛境界,以其在現實中無法推行,故多為人所敬仰而成為理論上的假設。先與後取,就是在取與關係中採取中庸之道,貫徹公正、正義原則,實現取和與雙方的樂行互動,最終成為人們肯定和社會勸勉的人生行為信仰。堅定這一人生信仰,就在於先求諸己而給予、施與、付出,然後再求諸人以回饋、報答和反應,以期達致有所取得的目標。堅定先與後取的真理信念,就在於先要盡力做好給予、施與之功德事,達致不求得而自得,不求取而自取。恆與善與人,即使無有取得,也是盡了己性之能為,實現了自身的價值,做了該做而能做的事,就會心懷坦蕩,博愛自信,而問心無愧,心曠神怡。
一、與之為取
人生不能無取,而取就是有所得,然取以為得有其道,必是先與而後取。知取與之道,就在於知取之有道,而不與則常不得其取。取與之道,既內涵倫理原則,又彰顯道義主張。
(一)取在與,不在奪。「取」之行為本身,即體現著一種價值抉擇,是有道之取,還是無道之取?人人都無與而取,就會有爭奪和怨恨,必然因無序和暴亂而人人無以自取。只有在取和與上貫徹著公正、公平的道義原則,方能有所與也有所取。取和與的倫理之道,既是社會秩序的需要,同時是人性善的內核,體現著人生價值的追求和體驗。取之有道,既可從價值觀上立意,又可從道術上論說。從價值觀上言,取必是有道之取,體現正義的原則,彰顯德行的價值。從道術上言,取必是有與之取,體現了禮尚往來的人之常情,有與方能得以有取。「人皆知取之為取也,不知與之為取之。」(《說苑·談叢》)以與為取,方合乎道義和人心。反之,違背道義和人心奪取而不與,以之從政則必有招寇之患,以之為行則必有招恥之辱。
(二)德在與,不在來。「來」是一種取得,而「與」是一種德行。有德者求人之「來」,得人之歸附,必行德而先為「與」。推恩而有功德之「與」,方是達致得的最好路徑。欲致天下者,必當「執一無失,行微無怠,忠信無勌」(《荀子·堯問》),方可達致「天下自來」。「夫先王取天下也,術術乎大德哉,物利之謂也。」 (《管子·霸言》)以德利民、與民,則可以得天下。「聖人之欲貴於人者,先貴於人;欲尊於人者,先尊於人」 (《文子·符言》)。先尊貴於人,不是強迫人們尊貴自己,而在於先求諸己,修為其得人尊貴的道德品行。欲尊貴於人,是一種行為之取;為人所尊貴,是一種行為之得。修為而有人必尊貴之的品德,是一種行為之與。己有德而行善,就能體現正義,而必利於人。利於人的行為取向,體現著功德價值之「與」。「德在與」,乃在於揭示德本身即蘊涵「與」之德行。之所以言「貴賤卑尊,道以制之」,就在於道德中內涵取與之道和人生價值。古之聖王以身後人,就是「德重有餘」而施「與」的體現。
(三)王在與,不在取。使民樂推於己者,必先予之以利。利天下而能用天下,為民之父母,故可以王。「湯武非取天下也,修其道,行其義,興天下之同利,除天下之同害,而天下歸之也。」(《荀子·正論》)為民興利除害,就是「修其道,行其義」的施與。「天下歸之」,就是先與而後取的王道。「舜耕歷山,陶河濱,漁雷澤,不取其利,以教百姓,百姓舉利之。」(《管子·版法解》)舜之所以為「百姓舉利之」,就在於以「所不利利人」,亦即是利民而能「不取其利」。武王討伐之師所以為人所樂迎,就在於以所不有而予人。「武王伐紂,士卒往者,人有書社。入殷之日,決鉅橋之粟,散鹿臺之錢,殷民大說。」「大說」者,就是悅而迎之,樂歸之而與之天下。神聖之主使國常無患,而名利並至,就在於著於取與之分,先與而後取。
二、先與後取
先與而後取,就在於知「與之為取」之道,而能得於自得。「知與之為取,後之為先,即幾於道矣」(《文子·符言》)。「後之為先」,體現「與之為取」的價值意旨,亦即是先與而後取。
(一)先人而後己。在取與之道上,先與而後取,實則就是先人而後己。 「君子貴人而賤己,先人而後己,則民作讓。」 (《禮記·坊記》)先與者,必是先與於人,先人得而後己得。己得在人得之後,則人將回饋以與之己。「君子信讓以蒞百姓,則民之報禮重。」在人倫關係上,禮尚往來是有取則有與,有與自有取。己只取而無與,人也將無取則無與。如此,就將喪失取與的互動聯結和公平。從政治關係上看,蒞百姓以信讓,則百姓也必報之以重禮。「信讓」有與,則百姓有取;「禮重」也有與,則君子有取。「信讓」在先,「禮重」在後,此亦是先人而後己的與之有取。
(二)後身而身先。「後其身而身先」,是《老子》的一個重要思想觀念。身為己私之身,維持生存和發展不能不有所取,然在政治上則必是取有先後。己後取而先與民,則民取之而與己,故己必能有所取。與而不求取,而取自得。後身而身先的思想,體現著先與而後取的價值意旨。「可以有奪人國,不可以有奪人天下;可以有竊國,不可以有竊天下也。奪之者可以有國,而不可以有天下;竊可以得國,而不可以得天下。」(《荀子·正論》)天下者至大,非聖人莫之能有。天下在與而不在於取,取天下先要後其身。「欲先人者,必以其身後之。」(《文子·道德》)「以其身後之」,則不奪不爭於民,而天下必樂推而以為先,故成為天下王。
(三)不敢為天下先。「不敢為天下先」,同樣是《老子》思想的核心意旨。它既是事為上的後為而不先,又是取與上的後得而先與。「立在天下推己,勝在天下自服。得在天下與之,不在於自取。」(《文子·上仁》)「自取」者,在於爭得為先。「不爭即莫能與之爭」,亦是「不敢為天下先」而得以成其先的意旨。民樂推之,豈非可為「天下先」?「不求故能得,不行故能至。是以取天下而無事。」(《文子·自然》)人主不先我而先民,則民不先己而先其人主。「欲取天下,天下不可取;可取,身將先取。」(《呂氏春秋·先己》)猶如「善響者不於響於聲,善影者不於影於形」一樣,善為天下者不於天下而先於身。治身為蒞天下之本,治身而「嗇其大寶」,就是修道德而不敢為天下先。先聖王之所以能「成其身而天下成,治其身而天下治」,就在於治身以後身,而不敢為天下先。
三、上下互與
在國家統治的上下級關係上,上級居於主導方,擁有權力尊位,故要在取與之道上發揮示範和引導作用。上與之於下,則下必與之於上。在管理的上下級關係中,同樣存在取和與上的利益和價值關係。
(一)君與則民與。君與民者,不僅足民之資,而且與民以教。「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論語·顏淵》)民富則樂奉上,故國富而君足。「夫民,教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有遁心。」(《禮記·緇衣》)君與於民,既是「子以愛之」,就非只是養生保身,而且要勸民興善而遠罪離患。「知予之為取者,政之寶也。」(《管子·牧民》)人主若能做到「民惡憂勞,我佚樂之;民惡貧賤,我富貴之;民惡危墜,我存安之;民惡滅絕,我生育之」,就能得到民眾的擁戴和稱譽。「能佚樂之,則民為之憂勞;能富貴之,則民為之貧賤;能存安之,則民為之危墜;能生育之,則民為之滅絕。」從民四欲而與之,則遠者自親而予己。「主與之以時,民報之以財。」 (《文子·上仁》)以義取者,取中有與,「與之以時」。「君人者以百姓為天,百姓與之則安,輔之則強」(《說苑·建本》)。「以百姓為天」,必以仁政與民。百姓樂其政治,故必與之、輔之以安以強。反之,君不與則民必非之、背之。民怨其上,不與之歸心,則未有不衰亡者。
(二)得民則民推。人主得民心,則民樂推之以為上。主上得民心,必在於仁政之與;民樂推以為上,必在於主上施與於下。得天下有道,在於得其民而得其心。得民心,就要「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孟子·離婁上》),而這就是與民同樂同惡。與民同樂,必是給予之使其與己偕樂;與民同惡,就要急民之所急,而體恤以與之。不嗜殺人者之所以能定天下於一,就在於「天下莫不與」(《孟子·梁惠王上》)。天下之所以「莫不與」,就在於行仁政之與,而不嗜殺人。「聖人安貧樂道,不以欲傷生,不以利累己,故不違義而妄取。」(《文子·上仁》)違義妄取是奪取,反之必是施與。愛民之與,既是利之成之,又是生之與之,還是樂之喜之。利之,則使民不失其所務;成之,則與之以農時;生之,則必於殺而慎為;與之,則必輕其賦斂;樂之,則必少其徭役;喜之,則必不使勞困。遇民與之,「如父母之愛子,兄之愛弟」(《說苑·政理》),豈能不得民心?民視其為父母,豈能不為王!
(三)民取而己取。在《老子》看來,「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之所以如此說,就在於天下神器不可執為,執為者必敗失。執為於天下,是好取的貪求欲得。好取者,反而不得其取。上好取而無量,政苛則民亂,則民不與之。「無事以取天下」,就在於以不取而得其取。主上修為於德真,「懷自然,保至真,抱道推誠」(《文子·精誠》),必能於「事省而治,求寡而贍」中,達致「天下從之如響之應聲」的不取而後取之效驗。「取天下者,非負其土地而從之之謂也,道足以壹人而已矣。」(《荀子·王霸》)取天下者,就要以道壹民,亦即是藉由「致忠信,箸仁義」而取天下。非有德之與而取信於民,則不足以取天下。要取信於民,就要與民而使之得所喜所愛。「用眾人之所愛,即得眾人之力,舉眾人之所喜,即得眾人之心」(《文子·微明》)。與民而使民有取於所喜所愛,就得做到「利而不利」。利民而不取利於己私,就能取天下。「利而不利也,愛而不用也者,取天下者也。」(《荀子·富國》)「利而不利」,是與之以利而不以為己利;「愛而不用」,是與之以愛而不以為己用。以民為本,與民而德純,故能王天下。相反,不與之利而用以為己利,則必不可得於天下。「利而後利之,愛而後用之」者尚能保社稷,而「不利而利之,不愛而用之」者必危國家。利民者,民也利之;愛民者,民也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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