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2020-12-19 中國財經信息網

海波重科: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時間:2020年12月17日 17:16:41&nbsp中財網

原標題:

海波重科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公告書

證券代碼:300517 證券簡稱:

海波重科

公告編碼:【】

文本

描述已自動生成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aibo Heavy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武漢市江夏區鄭店街黃金橋工業園6號)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

市公告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平安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

22-25層)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第一節 重要聲明與提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海波重科

」、「發行人」、「公

司」或「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上市公告書的真實性、

準確性、完整性,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

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董事、

高級管理人員已依法履行誠信和勤勉盡責的義務和責任。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以

下簡稱「深交所」)、其他政府機關對本公司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及有關事項的

意見,均不表明對本公司的任何保證。

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書未涉及的有關內容,請投資

者查閱2020年11月30日刊載於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海

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說明書》

全文。

如無特別說明,本上市公告書中的簡稱或名詞的釋義與本公司可轉換公司

債券募集說明書中的相同。

第二節 概覽

一、可轉換

公司債

券簡稱:

海波轉債

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代碼:123080

三、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量:2.45億元(245萬張)

四、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量:2.45億元(245萬張)

五、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六、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時間:2020年12月22日

七、可轉換

公司債

券存續的起止日期:2020年12月2日至2026年12月1

日(如遇節假日,向後順延)。

八、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的起止日期:即2021年6月8日至2026年12

月1日。(如遇節假日,向後順延)

九、可轉換

公司債

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自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

首日(2020年12月2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

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

計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

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括付息債權登記

日)申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計息

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十一、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平安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擔保情況: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不提供擔

保。

十三、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信用級別及資信評估機構:本次可轉換公司

債券經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評級,

海波重科

主體信用級別為A+,

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信用級別為A+。公司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後,中證

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將進行跟蹤評級。

第三節 緒言

本上市公告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

管理辦法(試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以及其他相關的法

律法規的規定編制。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2085號」文同意註冊的批覆,

公司於2020年12月2日向不特定對象發行了245萬張可轉換

公司債

券,每張

面值100元,發行總額2.45億元。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

可轉債

向公司在股

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

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認購金額不足2.45億元的部分由主承銷商餘額包銷。

經深交所同意,公司2.45億元可轉換

公司債

券將於2020年12月22日起

在深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

海波轉債

」,債券代碼「123080」。

本公司已於2020年11月30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刊載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

集說明書》。

第四節 發行人概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稱

Haibo Heavy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

張海波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20115271830540B

股票簡稱及代碼

海波重科

,300517

A股上市地

深圳證券交易所

董事會秘書

冉婷

註冊資本

106,726,000.00元

註冊地址

武漢市江夏區鄭店街黃金橋工業園6號

郵政編碼

430207

成立時間

1994年1月27日

營業期限

長期

上市時間

2016年7月19日

年度報告登載網址

http://www.cninfo.com.cn

經營範圍

橋梁鋼結構的研發、製造、安裝;船舶配件、港口設備的研發、

製造、修理、安裝;其他鋼結構產品的研發、製造、安裝;公路

工程、市政工程、建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防腐保溫工程施工;

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不含國家禁止或限制

進出口的貨物及技術)。(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

許可後方可經營)。

二、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以來股權結構變

化情況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1178號)核准,公司於2016年7月

13日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2,560.00萬股並於2016年7月

19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首次公開發行價格為每股10.04元,募集

資金總額為257,024,000.00元,募集資金淨額為227,656,416.23元。公司在首次

公開發行後,總股本由7,680.00萬股增加為10,240.00萬股,註冊資本由7,680.00

萬元變更為10,240.00萬元,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股本結構如下:

股份性質

股份數量(股)

所佔比例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76,800,000

75.00%

其中:境內法人持股

14,600,000

14.26%

境內自然人持股

62,200,000

60.74%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25,600,000

25.00%

其中:人民幣普通股

25,600,000

25.00%

三、股份總數

102,400,000

100.00%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

2018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對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

核心技術及業務人員共計6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共計500.00萬股,價格為

8.00元/股,2018年5月4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以上議案。

2018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

調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數量及激勵對象的議案》和《關於向

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授權對本次對激

勵計劃的授予數量及激勵對象進行調整,股權激勵計劃授予人員由66人調整為

5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由500.00萬股調整為498.00萬股,並向激勵對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最終合計48人認購限制性股票,實際授予

數量為445.40萬股。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大華驗字[2018]000350號《驗資

報告》對本次增資進行了驗證,截至2018年6月15日止,公司共計募集貨幣

資金人民幣35,632,000.00元,其中計入「股本」人民幣4,454,000.00元,計入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人民幣31,178,000.00元。截至2018年6月15日止,

變更後的累計註冊資本實收金額為人民幣10,685.40萬元。

2019年6月12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於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所涉激勵對象及數量調整的議案》、《關於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個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

案》等議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的相關規定,公司對176.6萬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2019年6月28日,本次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三)2019年回購併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

2019年6月12日、2019年7月15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

議和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關於回購註銷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勵計劃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於減少註冊資本暨修訂程>的議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的相關規定,因公司原激勵對象張劍、邱澤千等3人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具

備激勵對象資格,公司將對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

註銷。本次回購註銷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將由10,685.40萬股變為10,680.40萬

股,公司註冊資本將由10,685.40萬元變為10,680.40萬元。

2019年9月25日、2019年10月11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

會議、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關於回購註銷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於減少註冊資本暨修訂章程>的議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

案)》的相關規定,因公司原激勵對象胡娟、童明東等4人因個人原因離職,不

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公司將對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66,000股限制性股票進行

回購註銷。本次回購註銷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將由10,680.40萬股變為10,673.80

萬股,公司註冊資本將由10,680.40萬元變為10,673.80萬元。

(四)2020年回購併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22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

會議、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關於回購註銷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勵計劃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於減少註冊資本暨修訂的

議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

關規定,因公司原激勵對象中1人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

公司將對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12,000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註銷。本次回購注

銷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將由10,673.80萬股變為10,672.60萬股,公司註冊資本

將由10,673.80萬元變為10,672.60萬元。

本次回購註銷完成後,公司股本結構如下:

股份性質

持股數量(股)

佔比

一、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份

44,296,575

41.50%

其中:境內法人持股

-

-

境內自然人持股

44,296,575

41.50%

二、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

62,429,425

58.50%

其中:人民幣普通股

62,429,425

58.50%

合計

106,726,000

100.00%

三、發行人股本結構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股本總額為106,726,000元,股本結構參見本

報告書之「第四節 發行人概況」之「二、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

上市以來股權結構變化情況」之「(四)2020年回購併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持股情況如下表所示:

序號

股東名稱

股東性質

持股數量(股)

佔總股

本比例

限售股份數量(股)

1

張海波

境內自然人

56,570,000

53.00%

42,427,500

2

李曉明

境內自然人

4,255,996

3.99%

3

張學軍

境內自然人

1,862,601

1.75%

-

4

張麗

境內自然人

1,770,000

1.66%

-

5

舒俊

境內自然人

1,280,421

1.20%

-

6

張月

境內自然人

1,198,000

1.12%

-

7

潘富生

境內自然人

734,908

0.69%

-

8

包仕英

境內自然人

590,000

0.55%

-

9

答浩

境內自然人

522,000

0.49%

157,500

10

丁建珍

境內自然人

480,000

0.45%

合計

69,263,926

64.90%

42,585,000

四、發行人的主營業務情況

(一)公司主營業務情況

公司的主營業務為橋梁鋼結構工程,業務範圍包含橋梁鋼結構的製作、安

裝、技術研究、工藝設計和技術服務。公司作為橋梁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企業,

利用深厚的製作、施工和項目管理實力,參與了百餘座跨海、跨江、城市高架

橋梁鋼結構工程建設,具有較高的行業地位。

(二)主要產品、服務情況

公司從事的橋梁鋼結構工程業務包括橋梁鋼結構的工藝設計、鋼梁製作、

節段運輸、橋位安裝、橋梁鋼結構維護等橋梁鋼結構工程的完整業務類型。

1、主要橋梁鋼結構類型

橋梁主梁和加勁梁為橋梁鋼結構工程的核心業務,公司業務主要採用鋼箱

梁、鋼桁架、鋼箱拱橋結構、鋼桁拱橋結構、鋼管拱橋結構和懸索橋結構等鋼

結構形式,具體情況如下:

2、公司具有代表性橋梁鋼結構工程

自1994年公司成立以來,公司通過20餘年在橋梁鋼結構工程行業積累的

豐富經驗,並充分利用資質、經驗、管理、技術和品牌優勢,已迅速成長為具

有較高行業地位、技術和管理成熟的橋梁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商。

公司承接的代表性工程主要有:

工程名稱

工程基本情況

本公司建設內容

三環線西段(長豐橋—白沙洲大橋)

綜合改造工程

三環西段改造工程

東起國博大道立

交,西至長豐橋漢

陽橋頭,全長14.9

公裡。鋼箱梁結構

共計46聯,其中包

括三環線主線21

聯、318高架7聯、

汪家嘴立交匝道13

聯、上下橋匝道2

聯以及孟家鋪立交

匝道3聯。

海波重科

完成全

橋35,000噸鋼箱

梁材料採購、製造

與安裝。

貴陽朝陽洞路改造工程

貴陽市朝陽洞路道

路改造工程B標

段,起點位於玉廠

路東側,終點接C

標段朝陽洞路高架

橋,全長

1,660.653m,按雙幅

橋設計。主橋鋼結

構採用連續鋼箱梁

構造。

海波重科

完成全

橋9,000噸鋼箱梁

材料採購、製造與

安裝。

鄭州市農業路快速通道工程

(雄鷹東路~金源東街)西三環互通立交

本立交是西三環與

農業路交叉而設置

的互通立交,是兩

條快速路之間的重

要的交通轉換節

點,是快速路網的

組成部分。其中主

線Z12聯及匝道

NW3聯、SE4聯、

WN5聯、ES5聯採

用鋼箱梁結構。

海波重科

完成全

橋6,850噸鋼箱梁

材料採購、製造與

安裝。

光谷大道(三環線-珞喻東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三標

光谷大道(三環

線~珞喻東路)快

速化改造工程,其

斷面形式為高架橋

+地面輔道形式。其

中主線GL17聯、

GL21聯、GL24聯

及匝道ZC1聯、

海波重科

完成全

橋7,895噸鋼箱梁

材料採購、製造與

安裝。

工程名稱

工程基本情況

本公司建設內容

ZD1聯採用鋼箱梁

結構。

鄭州市隴海路BT項目第十二標段

(G107輔道南北延伸落地段)工程

隴海路快速通道工

程全線工程範圍為

心怡路-京港澳高

速,總長約為

32.5km。北二聯(B2

聯)主橋採用鋼箱

梁結構,跨徑組合

60 + 100 + 60 +

41.2m,橋面結構寬

度47.3m,主跨支點

梁高5.3m,主跨跨

中梁高3m。

海波重科

完成全

橋9,510噸鋼箱梁

材料採購、製造與

安裝。

鄭州市107輔道快速化工程PPP項目三標

鄭州市107輔道快

速化工程北四環至

南四環段(跨連霍

高速位置)全長

1,091m。跨連霍高

架、規劃新龍路路

口採用鋼箱梁結

構。跨連霍高速主

線為40m + 60m +

40m連續鋼箱梁結

構,採用步履式法

整體頂推施工為

主,部分節段採用

吊裝法施工。

海波重科

完成全

橋5,554噸鋼箱梁

材料採購、製造與

安裝。

貴州江凱河特大橋

江凱河特大橋橋址

位於黔東南州施秉

縣甘溪鄉江凱村境

內,橫跨江凱河一

陡崖峽谷,主橋採用

淨跨徑220 m的中

承式鋼管混凝土拱

橋。拱軸線採用懸

海波重科

完成全

橋鋼管拱特大橋

4,351噸原材料採

購、製造與安裝。

工程名稱

工程基本情況

本公司建設內容

鏈線,拱軸線係數

m=1.6,淨矢高

h=55.0m,淨矢跨比

f=1/4。

恩施找龍壩特大橋

銀川至北海高速公

路建始(隴裡)至

恩施(羅針田)段

的一座整體式橋梁

全長342.98m。主橋

為上承式鋼管餛凝

土拱,拱跨225m,

矢高45m,矢跨比

1/5,拱上橋跨共15

孔,單孔跨徑為

16m。

海波重科

完成全

橋鋼管拱特大橋

3,644噸原材料採

購、製造與安裝。

光谷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三環線至金融港四路)

三環線-金融港四路

段橋梁工程為快速

路改造工程,高架

橋北起

GDK4+539.5處三

環線北側,沿線跨

越三環線及金融港

一路、金融港二路、

金融港三路、金融

港四路等道路,南

至GDK5+845處金

融港四路。其中主

線GL35聯、GL39

聯、GL41聯及匝道

ZF1聯、ZF2聯採用

鋼箱梁結構。

海波重科

完成全

橋7,700噸鋼箱梁

材料採購、製造與

安裝。

河北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鄲段工程

河北省太行山高速

公路邯鄲段工字鋼

梁共包括西坡大

橋、劉家1#大橋、

劉家2#大橋、劉家

3#大橋、後何大橋、

海波重科

完成全

橋25,000噸工字

鋼梁材料採購、制

造與安裝。

工程名稱

工程基本情況

本公司建設內容

江家1#大橋、江家

2#大橋、西寂寥大

橋、大窪1#大橋、

大窪2#大橋、古臺

大橋共計11座大

橋。工字鋼梁分為

40m跨和30m跨兩

種,半幅主梁採用4

片鋼工字梁,組合

梁橋面全寬

12.25m。工程總體

採用架橋機架設安

裝。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9月,公司的主營業務未發生重大

變化。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按產品類別劃分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額

比例

(%)

金額

比例

(%)

金額

比例

(%)

金額

比例

(%)

主營業務收入

45,727.15

99.66

72,078.80

98.82

50,267.04

99.64

40,319.15

99.83

其中:橋梁鋼結構

工程業務收入

45,727.15

99.66

72,078.80

98.82

50,267.04

99.64

40,319.15

99.83

其他業務收入

171.35

0.34

863.47

1.18

179.21

0.36

67.74

0.17

合計

45,898.50

100.00

72,942.27

100.00

50,446.26

100.00

40,386.90

100.00

五、發行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情況

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張海波,截至2020年9月30日,張海波

持有公司5,657.00萬股,持股比例為53.00%,現任公司董事長。張海波先生的

配偶丁建珍持有公司48.00萬股,持股比例為0.45%,張海波及其配偶丁建珍

合計持有公司53.45%的股份;張海波先生的姐姐張麗、張學軍分別持有公司

1.66%和1.75%的股份。

張海波先生為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1968年出生,大學本科學歷,

高級工程師,武漢市江夏區政協常委,五一勞動獎章、武漢市勞動模範稱號、

建國60周年武漢傑出創業領軍人物榮譽獲得者。1987年至1994年,在國營武

昌造船廠從事質量和計劃調度工作。1994年創立本公司並任總經理,2009年9

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2018年1月至今擔任公司董事長。

第五節 發行與承銷

一、本次發行情況

1、發行數量:2.45億元(245萬張)

2、發行價格:100元/張

3、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面值:人民幣100元

4、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2.45億元

5、發行方式: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

1日,T-1日)收市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

優先配售後餘額(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

會公眾投資者發行,認購金額不足2.45億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

銷。

6、配售比例:本次發行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的繳款工作已於2020年12

月2日(T日)結束。本次發行向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1,892,515張,即

189,251,500.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77.25%;網上社會公眾投資者實際認購

551,671張,即55,167,100.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22.52%;

平安證券

股份有

限公司包銷5,814張,包銷金額為581,400.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0.24%。

7、前十名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號

持有人名稱

持有數量(張)

佔本次發行總量比例

1

張海波

1,298,564.00

53.00%

2

張學軍

42,756.00

1.75%

3

張麗

40,630.00

1.66%

4

舒俊

31,061.00

1.27%

5

張月

27,500.00

1.12%

6

答浩

11,879.00

0.48%

7

丁建珍

11,018.00

0.45%

8

華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自有

資金

10,937.00

0.45%

9

沈明明

10,874.00

0.44%

10

宋雄文

10,758.00

0.44%

合計

1,495,977.00

61.06%

8、發行費用

單位:萬元

項目

金額(不含稅)

承銷及保薦費用

518.87

律師費用

40.57

審計及驗資費

9.43

資信評級費用

33.02

發行手續費

2.31

信息披露費用

20.75

合計

624.95

二、本次發行的承銷情況

發行人現有A股總股本106,726,000股,公司未發生股份回購事項,也不

存在回購事項涉及的待註銷股份。可參與本次發行優先配售的股本為

106,726,000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最多可優先認購

2,449,895張,約佔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總額2,450,000張的99.9957%。本次可轉

債發行認購金額不足2.45億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平安證券

包銷。

本次發行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的繳款工作已於2020年12月2日(T日)

結束。本次發行向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1,892,515張,即189,251,500.00元,佔

本次發行總量的77.25%;網上社會公眾投資者實際認購551,671張,即

55,167,100.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22.52%;

平安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包銷5,814

張,包銷金額為581,400.00元,佔本次發行總量的0.24%。

三、本次發行資金到位情況

本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資金扣除承銷及保薦費(含稅)470萬元(不

含前期已支付80萬元)後的餘額24,030.00萬元已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於

2020年12月8日匯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帳戶。立信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夥)已進行驗資,並出具了關於募集資金到位情況的《驗資報告》

(信會師報字[2020]第ZE10606號)。

四、本次發行的相關機構

(一)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名稱:

平安證券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

22-25層

聯繫電話:0755-22622233

傳真:0755-82434614

保薦代表人:周協、董淑寧

項目協辦人:曹陽

項目組其他成員:周成材、歐龍、任中禹、張春雨、楊宇軒

(二)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執行事務合伙人:朱建弟、楊志國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南京東路61號四樓

聯繫電話:021-63391166

傳真:021-63392558

經辦會計師:祁濤、黃芬

(三)律師事務所

名稱:湖北瑞通天元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張軍

辦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新華路589號大武漢1911寫字樓A座9

聯繫電話:027-59625780

傳真:027-59625789

經辦律師:溫莉莉、孫光建、劉錕

(四)資信評級機構

名稱: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劍文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08號陽光高爾夫大廈3樓

聯繫電話:0755-82872897

傳真:0755-82872090

經辦評級人員:王先宗、劉詩華

第六節 發行條款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一)本次發行的審核和註冊情況

公司本次

可轉債

發行已經2018年7月23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

次會議和2018年9月4日召開的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公司於2019年8月16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於2019年9

月3日召開了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公司公開發

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延長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

債券股東大會決議的有效期至前次決議有效期屆滿之日起12個月,即延長至

2020年9月3日。

公司於2020年6月23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按照股東大

會對本次

可轉債

發行相關事宜的授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預案(修訂稿)>的議案》等議案,按照中國證監會頒布

的《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對本次發行方案、

預案等進行了修訂。

公司於2020年6月23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20年7

月31日召開的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公司向不特

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和《關於提請股東大

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相關事宜有效期延期

的議案》,公司延長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股東大會決議的有效

期和授權期限,延長至延期相關議案獲股東大會決議通過起12個月。

2020年7月29日,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召開2020年第10次上市委

員會審議會議,對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申請進行了審核。

根據審核結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申請獲得審核通

過。

2020年9月2日,證監會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注

冊申請,該批覆自同意註冊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二)證券類型

證券類型為可轉換

公司債

券。

(三)發行規模

本次發行規模為2.45億元。

(四)發行數量

本次發行數量為245萬張。

(五)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價格為100元/張

(六)募集資金量及募集資金淨額

本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資金總額為245,000,000.00元(含發行費用),

募集資金淨額為238,750,471.70元。

(七)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發行

可轉債

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4,500萬元(含24,500萬元),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為「大型橋梁鋼結構工程項目」,實施主體為海波重型工

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體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投資總額

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

1

大型橋梁鋼結構工程項目

46,411.25

24,500.00

合計

46,411.25

24,500.00

若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

可轉債

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實際募集

資金少於上述項目募集資金擬投入總額,募集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籌資金

解決。在本次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

先行投入,並在募集資金到位之後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

在相關法律法規許可及股東大會決議授權範圍內,董事會有權對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及所需金額等具體安排進行調整或確定。

(八)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帳戶

收款單位帳戶名稱

收款單位開戶行

收款帳號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

光大銀行

武漢漢街支行

38440188000092662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華夏銀行

武漢徐東支行

11155000000873318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漢口銀行武昌支行

275011001030761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銀行

武漢分行營業部

15889398540057

二、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條款

(一)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

公司債

券(以下簡稱「可

轉債」)。該

可轉債

及未來轉換的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二)發行規模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目前情況,本次

可轉債

的發行總額為人民幣2.45

億元,發行數量為245萬張。

(三)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

(四)債券期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未來的經營和財務等情況,本次發行的可轉

公司債

券的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0年12月2日至2026年12

月1日。

(五)債券利率

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

年2.2%、第六年2.8%。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和最後一

年利息。

1、年利息計算

年利息指

可轉債

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自

可轉債

發行首日起每

滿一年可享受的當期利息。年利息的計算公式為:

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每年」)

付息登記日持有的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

i:指

可轉債

當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

可轉債

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

可轉債

發行

首日。

可轉債

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

可轉債

持有人負擔。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本次

可轉債

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

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每

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3)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個交易

日,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

日前(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轉換成股票的

可轉債

不享受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

息年度利息。

(七)擔保事項

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A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無擔保。

(八)轉股期限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期自

可轉債

發行結束之日(2020年12月8日)起

滿六個月後第一個交易日起至

可轉債

到期日止。即2021年6月8日至2026年

12月1日。

(九)轉股價格的確定和調整

1、初始轉股價格的確定依據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的初始轉股價格為20.91元/股,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

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若在該二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因除權、

除息引起股價調整的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收盤價按經過相應除權、除息

調整後的價格計算)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

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

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日公

司股票交易總量。

2、轉股價格的調整方式及計算公式

在本次發行之後,當公司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時,

公司將按上述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對轉股價格進行累積調整,具體調整

辦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發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有效的轉股價,n為該次送股率或轉增股本率,k為該

次增發新股率或配股率,A為該次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該次每股派送現

金股利,P1為調整後有效的轉股價。

當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並

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董事會決議公

告,並於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期間(如需)。當轉

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

之前,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公司合併、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類

別、數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的債權

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

充分保護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作辦法

將依據當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來制訂。

(十)轉股股數確定方式以及轉股時不足一股金額的處理方法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在轉股期內申請轉股時,轉股數量的計算方式為:

Q=V/P,並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數倍。

其中:V為

可轉債

持有人申請轉股的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P為申請轉股當

日有效的轉股價。

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為整數股。轉股時不足轉換為

一股的

可轉債

餘額,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

可轉債

持有人轉股當日後的五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

可轉債

餘額及該餘額所對應的

當期應計利息。

(十一)轉股價格的向下修正條款

1、修正權限與修正幅度

在本

可轉債

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

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85%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

下修正方案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該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公司本次發行可轉

債的股東應當迴避;修正後的轉股價格應不低於該次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二十個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間的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

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

和收盤價格計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轉股價格時,公司須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媒體上刊登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權登記日及暫停轉股期間。

從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轉股價格修正日),開始恢復轉股申請並執

行修正後的轉股價格。

若轉股價格修正日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該類轉股

申請應按修正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十二)贖回條款

1、到期贖回條款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到期後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以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的票

面面值的120 %(含最後一期年度利息)的價格向投資者贖回全部未轉股的可

轉債。

2、有條件贖回條款

在轉股期內,當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以債券面

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

可轉債

(1)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

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2)當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未轉股餘額不足3,000萬元時。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持有人持有的將贖回的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

i:指

可轉債

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

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

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

和收盤價格計算。

(十三)回售條款

1、有條件回售條款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

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

可轉債

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可

轉債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因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

等情況而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

算,在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如果出現轉股價

格向下修正的情況,則上述連續三十個交易日須從轉股價格調整之後的第一個

交易日起重新計算。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最後兩個計息年度,

可轉債

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條件首次

滿足後可按上述約定條件行使回售權一次,若在首次滿足回售條件而

可轉債

有人未在公司屆時公告的回售申報期內申報並實施回售的,該計息年度不應再

行使回售權,

可轉債

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權。

2、附加回售條款

若公司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與公司在募集說明

書中的承諾情況相比出現重大變化,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被視作改變募

集資金用途或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

可轉債

持有人享有一

次回售的權利。

可轉債

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

可轉債

全部或部分按債券面值加

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公司(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方式參見第11條贖回條

款的相關內容)。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條件滿足後,可以在公司公告後的附加回售

申報期內進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報期內不實施回售的,不應再行使附加回

售權。

(十四)轉股後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與原股票同等的權益,

在股利發放的股權登記日當日登記在冊的所有普通股股東(含因

可轉債

轉股形

成的股東)均參與當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權益。

(十五)發行方式及發行對象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1日,T-1日)

收市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

額(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

發行,認購金額不足2.45億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1、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發行公告公布的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

1日,T-1日)收市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

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普通股股東。

2、網上發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持有深交所證券帳戶的社會公眾投資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投資者(國家

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十六)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

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

海波轉債

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1日,

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

海波重科

的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2.2955元面值

可轉債

的比例計算可配售

可轉債

金額,再按100元/張的比例轉換為張數,每1

張(100元)為一個申購單位。

發行人現有A股總股本106,726,000股,公司未發生股份回購事項,也不

存在回購事項涉及的待註銷股份。可參與本次發行優先配售的股本為

106,726,000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最多可優先認購

2,449,895張,約佔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總額2,450,000張的99.9957%。由於不足

1張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執行,最終優先配售總

數可能略有差異。

原股東的優先配售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簡稱為「海波配債」,配

售代碼為「380517」。原股東網上優先配售

可轉債

認購數量不足1張的部分按照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辦理指南執行,即所產生的不足1張的優

先認購數量,按數量大小排序,數量小的進位給數量大的參與優先認購的原股

東,以達到最小記帳單位1張,循環進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東所持有的的發行人股票如託管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證券營業部,則

以託管在各營業部的股票分別計算可認購的張數,且必須依照中國結算深圳分

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在對應證券營業部進行配售認購。

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原股東參

與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網上優

先配售後餘額的網上申購部分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十七)債券持有人會議相關事項

1、債券持有人的權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相關規定參與或委託代理人參與債券持有人會

議並行使表決權;

(2)根據約定條件將所持有的

可轉債

轉為公司股份;

(3)根據約定的條件行使回售權;

(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

可轉債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6)按約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償付

可轉債

本息;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作為

公司債

權人的其他權利。

2、債券持有人的義務

(1)遵守公司所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條款的相關規定;

(2)依其所認購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數額繳納認購資金;

(3)遵守債券持有人會議形成的有效決議;

(4)除法律、法規規定及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說明書約定之外,不得要求

本公司提前償付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債券持有人承擔的其他義務。

3、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召開情形

在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會應召集

債券持有人會議:

(1)公司擬變更募集說明書的約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本息;

(3)公司發生減資(因股權激勵回購股份導致的減資除外)、合併、分立、

解散或者申請破產;

(4)保證人(如有)或擔保物(如有)發生重大變化;

(5)發生其他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實質影響的事項;

(6)根據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及《海波重型工

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

公司債

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規定,應當由債券持

有人會議審議並決定的其他事項。

4、下列機構或人士可以提議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

(1)公司董事會提議;

(2)單獨或合計持有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未償還債券面值總額10%以上

的債券持有人書面提議;

(3)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機構或人士。

公司將在募集說明書中約定保護債券持有人權利的辦法,以及債券持有人

會議的權利、程序和決議生效條件。

(十八)本次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發行

可轉債

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4,500萬元(含24,500萬元),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為「大型橋梁鋼結構工程項目」,實施主體為海波重型工

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體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投資總額

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

1

大型橋梁鋼結構工程項目

46,411.25

24,500.00

合計

46,411.25

24,500.00

若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

可轉債

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實際募集

資金少於上述項目募集資金擬投入總額,募集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籌資金

解決。在本次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

先行投入,並在募集資金到位之後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

在相關法律法規許可及股東大會決議授權範圍內,董事會有權對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及所需金額等具體安排進行調整或確定。

(十九)募集資金存放帳戶

公司已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本次發行

可轉債

的募集資金將存放於

公司董事會決定的專項帳戶中。

(二十)本次發行

可轉債

方案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東大會通過本次發行

可轉債

方案相關決議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有效。

公司本次

可轉債

方案有效期已經2018年7月23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

二十五次會議和2018年9月4日召開的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為股東大會通過本次發行

可轉債

方案相關決議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有效。

公司於2019年8月16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於2019年9

月3日召開了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公司公開發

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延長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

債券股東大會決議的有效期至前次決議有效期屆滿之日起12個月,即延長至

2020年9月3日。

公司於2020年6月23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20年7

月31日召開的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公司向不特

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和《關於提請股東大

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相關事宜有效期延期

的議案》,公司延長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股東大會決議的有效

期和授權期限,延長至延期相關議案獲股東大會決議通過起12個月。

第七節 發行人的資信及擔保事項

一、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

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對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進行信用評

級,並對跟蹤評級做出了相應的安排。根據「中鵬信評【2020】第Z【402】號

01《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信用評級

報告》」,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評級展望為「穩定」,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信用等級為「A+」。

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擔保情況

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不設置擔保。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債券發行及其償還的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2日,公司不存在對外發行債券的情形。

四、本公司商業信譽情況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與主要客戶發生業務往來時不存在嚴重的違約現象。

第八節 償債措施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償債能力指標如下:

財務指標

2020.9.30/

2020年1-9月

2019.12.31/

2019年度

2018.12.31/

2018年度

2017.12.31/

2017年度

流動比率

1.53

1.58

1.60

1.88

速動比率

1.32

1.07

0.96

1.37

資產負債率(合併)

51.73%

48.63%

47.76%

42.21%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

51.73%

48.63%

47.76%

42.21%

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萬元)

5,179.91

4,881.08

4,476.20

5,244.97

利息保障倍數

66.42

24.13

7.38

17.16

註:上述主要財務指標計算方法如下: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淨利潤+所得稅費用+利息費用+計入本期損益的折舊與攤銷

利息保障倍數=(合併利潤總額+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2018年末,公司速動比率小於1,主要系由於期末工程預收帳款大幅度增

加所致,隨著公司工程項目的執行,項目滿足收入確認條件,預收帳款將會結

轉至營業收入,不會導致償債現金流支出。除2018年速動比率外,其他報告期

公司的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均大於1,短期償債能力良好;報告期各期末,公

司利息保障倍數分別為17.16、7.38、24.13和66.42,整體保持較高的利息償付

能力。

報告期各期末,母公司及合併口徑資產負債率分別為42.21%、47.76%、

48.63%和51.73%,公司財務狀況較為穩健。

綜上,公司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強的償債能力。

第九節 財務會計指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財務報告的審計情況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

年度財務報告進行了審計,並分別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18]第ZE10431號、信

會師報字[2019]第ZE10153號和信會師報字[2020]第ZE10147號的標準無保留

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2020年1-9月的財務報表未經審計。

二、報告期主要財務指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

1、合併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資產總計

158,233.75

140,532.30

126,218.57

106,832.54

負債合計

81,855.62

68,337.47

60,276.30

45,096.28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

76,378.14

72,194.84

65,942.27

61,736.26

所有者權益合計

76,378.14

72,194.84

65,942.27

61,736.26

2、合併利潤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營業收入

45,898.50

72,942.27

50,446.26

40,386.90

營業成本

37,849.60

58,999.18

39,837.63

31,354.47

營業利潤

3,995.15

3,045.58

2,909.02

3,912.26

利潤總額

3,879.79

3,126.55

2,910.90

3,964.67

淨利潤

3,420.42

2,555.69

2,424.29

3,491.75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3,420.42

2,555.69

2,424.29

3,491.75

3、合併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595.85

12,773.86

3,456.40

-14,132.19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580,65

-4,502.67

-6,011.62

2,036.56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2,442.68

-2,804.82

-3,628.41

7,542.50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

-2,427.48

5,466.36

-6,183.62

-4,553.13

(二)主要財務指標

項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資產負債率(合併)

51.73%

48.63%

47.76%

42.21%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

51.73%

48.63%

47.76%

42.21%

流動比率(倍)

1.53

1.58

1.60

1.88

速動比率(倍)

1.32

1.07

0.96

1.37

每股淨資產(元)

7.16

6.76

6.17

6.03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

0.88

1.55

1.18

1.10

存貨周轉率(次)

1.45

1.61

1.29

1.69

總資產周轉率(次)

0.31

0.55

0.43

0.40

利息保障倍數(倍)

66.42

24.13

7.38

17.16

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元)

0.06

1.20

0.32

-1.38

每股現金淨流量(元)

-0.23

0.51

-0.58

-0.44

研發費用佔營業收入比例

4.29%

3.21%

3.73%

3.02%

上述財務指標的計算方法除母公司資產負債率指標外,其他均依據合併報表口徑計算,具

體如下:

1、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2、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3、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4、每股淨資產=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期末普通股股份總數;

5、應收帳款周轉率=營業收入/平均應收帳款餘額;

6、存貨周轉率=營業成本/存貨平均餘額;

7、利息保障倍數=(利潤總額+利息費用)/利息費用;

8、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期末普通股股份總數;

9、每股現金淨流量=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期末普通股股份總數;

10、總資產周轉率=營業收入/總資產平均餘額;

11、研發支出佔營業收入的比重=研發費用/營業收入。

(三)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公開發行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淨資

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2010年修訂)要求計算的淨資產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如下:

項目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

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稀釋每股收益

(元/股)

2020

年1-9

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

淨利潤

4.61%

0.32

0.32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

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

4.55%

0.32

0.32

2019

年度

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

淨利潤

3.80%

0.24

0.24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

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

3.46%

0.22

0.22

2018

年度

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

淨利潤

3.85%

0.24

0.24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

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

3.28%

0.20

0.20

2017

年度

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

淨利潤

5.70%

0.34

0.34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

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

5.35%

0.32

0.32

(四)非經常性損益明細表

根據中國證監會2008年10月發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

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公司非經常性損益明細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

2.25

-4.11

204.73

2.07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但與公

司正常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符合國

家政策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定額

或定量持續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

167.20

190.95

186.70

66.33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

入和支出

-115.36

80.97

34.58

178.79

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

益項目

-

-

-

-

非經常性損益總額

54.14

267.81

426.01

247.19

減:非經常性損益的所得稅影響

8.11

40.17

63.90

37.08

非經常性損益淨額

45.98

227.63

362.11

210.11

減:歸屬於少數股東的非經

常性損益淨影響數

-

-

-

-

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非經常

性損益

45.98

227.63

362.11

210.11

三、財務信息查詢

投資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詳細財務資料,敬請查閱本公司財務報告。投資者可

瀏覽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查閱上述財務報告。

四、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轉股的影響

如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全部轉股,按初始轉股價格20.91元/股計算(不考慮

發行費用),則公司股東權益增加2.45億元,總股本增加約1,171.69萬股。

第十節 本次

可轉債

是否參與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

公司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未參與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

第十一節 其他重要事項

本公司自募集說明書刊登日至上市公告書刊登前未發生下列可能對本公司

有較大影響的其他重要事項:

1、主要業務發展目標發生重大變化;

2、所處行業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

3、主要投入、產出物供求及價格重大變化;

4、重大投資;

5、重大資產(股權)收購、出售;

6、本公司住所變更;

7、重大訴訟、仲裁案件;

8、重大會計政策變動;

9、會計師事務所變動;

10、發生新的重大負債或重大債項變化;

11、本公司資信情況發生變化;

12、其他應披露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節 董事會上市承諾

公司董事會承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

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和中國

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並自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諾真實、準確、完整、公平和及時地公布定期報告、披露所有對投資

者有重大影響的信息,並接受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監督管理;

2、承諾公司在知悉可能對可轉換

公司債

券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的任何公共

傳播媒體出現的消息後,將及時予以公開澄清;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將認真聽取社會公眾的

意見和批評,不利用已獲得的內幕消息和其他不正當手段直接或間接從事發行

人可轉換

公司債

券的買賣活動;

4、公司沒有無記錄的負債。

第十三節 上市保薦機構及意見

一、保薦機構相關情況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平安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

22-25層

保薦代表人:周協、董淑寧

項目協辦人:曹陽

項目組成員:周成材、歐龍、任中禹、孫春雨、楊宇軒

電話:0755-22622233

傳真:0755-82434614

二、上市保薦機構的推薦意見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平安證券

認為:

海波重科

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

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等法律、法規的有

關規定,

海波重科

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具備在深圳證券交

易所上市的條件。

平安證券

同意推薦

海波重科

可轉換

公司債

券在深圳證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並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圖片包含 圖表

描述已自動生成

(本頁無正文,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

司債券上市公告書》之籤章頁)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圖示

描述已自動生成

(本頁無正文,為

平安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上市公告書》之籤章頁)

平安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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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洲集團: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發行中籤率及優先配售結果 時間:2020年12月21日 19:56:29&nbsp中財網 原標題:九洲集團: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監會令[第168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2018年12月修訂)》(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創業板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8號——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或「九洲轉2」)
  • 威唐工業: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
    在具備現金分配條件時,公司應當優先採用現金方式進行利潤分配,且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當年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10%。公司董事無錫威唐工業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會還可以根據公司的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現金分紅。
  • 朗新科技:創業板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上市公告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第一節 重要聲明與提示朗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朗新科技」、「發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上市公告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
  • ...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之發行保薦書
    如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對上述日程安排進行調整或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公司將及時公告並修改發行日程。本次可轉債發行承銷期間公司股票正常交易,不進行停牌。10、本次發行證券的上市流通安排本次發行結束後,公司將儘快申請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具體上市時間公司將另行公告。
  • 九洲集團: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九洲集團: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時間:2020年12月16日 20:26:12&nbsp中財網 原標題:九洲集團: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監會令[第168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2018年12月修訂)》(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創業板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8號——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或「九洲轉2」)。
  • 天能重工: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天能重工: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時間:2020年10月18日 16:26:19&nbsp中財網 原標題:天能重工: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令[第 168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 2018年 12月修訂)》(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 8號——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或 「天能轉債」)。
  • 祥鑫科技: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第三節 緒言        本上市公告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編制。
  • 弘信電子:創業板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弘信電子:創業板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時間:2020年10月12日 20:51:03&nbsp中財網 原標題:弘信電子:創業板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證券代碼:300657 證券簡稱:弘信電子 公告編號:2020-143 廈門弘信電子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創業板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 君禾股份: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
    」或「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上市公告書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