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花甲的李某和丈夫一起上墳給親人燒紙,沒成想引燃了雜草造成森林火災。記者今日獲悉,西城法院以失火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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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多歲的退休職工李某家住北京昌平區。2017年清明節時,李某和丈夫一起,到昌平區流村鎮南流村大長回山山場墳場陳家墳前,給家裡去世的親人燒紙錢祭祀。不料,當時天乾物燥,一陣風吹來,將燃燒著的紙錢吹走,引燃了雜草形成地表火,轉瞬間造成森林火災。
李某和丈夫立即用衣服等就地撲火,其丈夫在此過程中還被燒傷。周圍的村民發現火情後也趕來救火。由於處置及時,所幸沒有造成太大的損失。
經鑑定,在此次事故中,過火三級林地面積達4.7萬平方米。受損樹木144株,損失價值3700餘元。
去年1月31日,李某經電話傳喚自行到案,自願接受認罪認罰。在法庭上,李某對檢方指控的事實、罪名等也都沒有異議。
法院認為,李某因過失引發森林火災情節較輕的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構成失火罪。鑑於李某有自首情節,當庭認罪、悔罪,可依法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最終法院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李某主動退賠的3700餘元發還昌平區流村鎮南流村。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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