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宋旭
「曲燈」,又言「取燈」、「卻燈棍兒」,就是「火柴」。
上個世紀七十年代以前,打火機尚不多見,人們生火點菸,常用「火柴」,俗語謂之曰「曲燈」。半個世紀過去,現在的孩子們,別說「曲燈」,連「火柴」是什麼東西都很少能說出來了。
「火柴」是1826年由英國人沃克最先發明的。沃克發明的火柴,是把硫化物塗在木梗上,在砂紙中拉動,便會擦出火苗。沃克發明的這種火柴很不安全,後來在1852年,瑞典人倫德斯特倫對沃克的火柴進行改進,將氯酸鉀和硫磺等混合物粘在木梗上,而將赤磷藥塗在火柴盒側面,使用時,將火柴藥頭在磷層上輕輕擦劃,即能發火。由於把強氧化劑和強還原劑分開,大大增強了生產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被稱之為安全火柴。
「火柴」傳入中國後,被稱為「洋火」,俗語稱「曲燈」。
眾所周知,火柴傳入中國,是二十世紀初的事情。而在此之前,「曲燈」一詞就已出現在漢文典籍中了。明代小說家馮夢龍在《古今小說》中,就有「忘帶個取燈兒去了」。這裡的「取燈」,就是「曲燈」。
馮夢龍筆下的「取燈」是為何物?
這實際上是在問,火柴傳入中國之前,老祖宗用什麼東西引火?
民國時期,大帥張宗昌有一首《詠閃電》,寫的詼諧入化:
忽見天上一火鐮,
疑是玉皇要抽菸。
如果玉皇不抽菸,
為何又是一火鐮?
張大帥的這首詩,常被當今某些「著名詩人」拿來取笑。殊不知這首《詠閃電》言之有物,狀之有形,且詼諧生動,有情有趣,比之當今眾多「開水詩」強上百倍有餘。
張大帥筆下的「火鐮」,就是在火柴傳入中國之前,老祖宗用來引火的寶貝。
「火鐮」又名火刀,主要部分是一塊長約5到8釐米、略帶弧度且光滑的鐵條,形似鐮刀,因謂之「火鐮」。舊時,「火鐮」鐵條的一側通常固定一個用皮革製成的荷包上,荷包內平時存放火石和火絨。「火石」也稱燧石,是一種堅硬的含磷矽質的石條或石塊,形狀不規則,與火鐮碰擊後會迸出火星。而「火絨」就是一種野生「火草」背面的絨棉。人們將新鮮的火草採摘回來,趁潮將「火草」背面的條狀絨棉撕下,曬乾後捻成團,再蘸上硝或硫磺,這樣的火絨遇到火星便能引燃。
「火鐮」、「火石」、「火絨」,是舊時人們隨身攜帶的「三件寶」。尤其是愛抽旱菸的老農們,黑乎乎的煙鍋袋兒上,串著一個小荷包,內裝火石和火絨,外吊火鐮。想抽菸時,就把火絨掏出來,取火鐮與火石在其上面敲,等蹦出的火星將火絨引燃,便將煙鍋伸進菸袋裡,摁一鍋旱菸葉出來,就著火絨點著,美滋滋地吸上幾口。
需要說明的是,火絨上面的火,不是明火,懷仁話叫「不放焰」,也就是沒有火焰。如果要生火的話,就得將火絨吹出焰來,然後將柴禾放上去引燃。
火絨的製作很費事,也很為貴。一下子燒沒了,煞是可惜。大約在南北朝的時候,人們又發明了一樣東西,就是將木片或麻杆削成很薄的薄片,一頭蘸上硫磺之類的易燃物。需要生火時,將其放在火絨上引燃後,再去點燃柴禾或蠟燭,而火絨則熄滅後收起來,以備後用。這種蘸了硫磺的木片或麻杆片,最初被叫做「發燭」。 元代陶宋儀的《輟耕錄》就記載:「周建德六年,齊后妃貧者以發燭為業。」講的是南北朝時,北周聯合陳滅掉北齊,北齊后妃無以為生,便以製作「發燭」為業。到宋代之時,「發燭」又被稱為「引火奴」。宋初學士陶谷的《清異錄·器具》記:「夜中有急,苦於作燈之緩。有智者劈杉條,染硫磺,置之待用,一與火遇,得焰穗然,既神之,呼引火奴。」這種被稱作「發燭」或「引火奴」的什物,就是後世所謂之「取燈」。
而「取燈」之名,則行於元代以後,明清之際。考其濫觴,先出於北京方言(舊時北京就有「取燈胡同」),流入山西後,加兒化韻尾,謂「取燈兒」。亦有稱「起燈兒」、「卻燈兒」的。若從聲調上細察,懷仁人所稱應為「曲燈兒」。
「曲燈兒」一詞,從何而來?
有學者認為,「取燈」,就是點燈用的東西;也有說「取燈」應為「焌燈」之音訛。這兩種說法均不可取。前者實為牽強之辭,後者雖從詞義上勉強說得過去,「焌」雖有「燃火」之義,但其主要義項是「把燃燒著的東西弄滅」,而且,在漢語中,「焌燈」作為一個詞語,其意思是指「黑燈,未點燃的燈」。
尤為可疑的是,「取燈」一詞,不見於元代之前的任何記載。有學者認為南宋凌萬頃、邊實所著的《淳佑玉峰志·風俗》有「上元取燈於郡」,是「取燈」一詞之濫觴。實際上,這裡的「取」,實為「聚」之通假字,意為「會合,集合」,凌、邊所言之「上元取燈於郡」,實際上就是「在郡城裡舉辦燈會」。與方言裡的「取燈」之義相差甚遠。
實際上,「取燈」、「起燈」、「曲燈」,皆為蒙語「tsiideng」(不同方言區也作「cudengz」)音譯。蒙語「tsiideng」,意思就是「火柴、引火之物」。「ts」與「c」實為一音。在蒙語中,「oci」,亦作「otsi」,是「火花、火星」之義,漢語音譯為「敖其」。而「tsiideng」之詞根「tsi」正是「oci」之「ci」。將「tsiideng」音譯為漢語,就是「取燈」或「起燈」,也就是懷仁話裡的「曲燈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