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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交通廣播邀請我點評了幾件奇葩事件,不過印象最深的是發生在美國的一樁離奇趣事。
8月初,家住美國亞利桑那州鳳凰城的14歲男孩AngelMartinez闖了個大禍。當時他的父母為了慶祝結婚紀念日正在拉斯維加斯度假,Angel趁著大人不在家,偷了父母的車,開出去兜了一圈。
Angel開車超速,還嚇到鄰居,車被警察攔住,這下子無照駕駛的事也露餡了。警察打電話給Angel的父母,告訴他們男孩偷車的事。
父母聽說兒子闖禍了,不得不提前結束假期,回家收拾爛攤子。
父母一回家就氣不打一處來,而且這幾個月,淘氣的Angel已經不是第一次闖禍了,這次「偷車事件」性質尤其惡劣。
父母覺得有必要「給他上一課」,於是想出一個既殘酷又特別的懲罰方式——剝奪他的全部「個人財產」。
父母把Angel房間裡的幾乎所有物件都搬到家門口,堆在路邊,所有東西都免費贈送,路過的人可以隨便拿走。他們讓兒子Angel坐在床上,眼睜睜看著自己的東西被拿走,還在旁邊立了塊牌子公開他的「罪行」:對不起,我偷了父母的車還超速。
「他的房間幾乎100%被清空了,我們把他所有東西都扔了出來,」爸爸在接受採訪時說,「這麼做主要是為了讓他知錯。他嚇到周圍鄰居了。」「他差點撞到人。差點發生更可怕的事。」因為床都送人了,Angel這些天沒地方睡覺,只能睡客廳沙發或在地板上將就一下。
自己的家當全沒了,這次教訓非常徹底,Angel自覺理虧,只能乖乖認錯,「奇怪的是,我也覺得這種懲罰挺公平的。」
這件事很快引起了媒體的注意,事情被報導後,網友們的意見很快分成了兩派,誰也沒辦法說服誰:贊成派認為這是很好的懲罰,能讓熊孩子長記性。「爸爸幹得漂亮。這真是個絕妙的懲罰。」「也許他(以後)會三思而後行。」「我喜歡這個點子。如果他必須幹活賺錢給自己添置新家當就更好了。應該教會他尊重屬於別人的財產。」
反對派則認為這種方式有點過,能不能給孩子教訓也不一定。「羞辱不是恰當的處分,只是廉價的懲罰。」「這偏離了父母的處分尺度。父母是在羞辱他;不是在教育他。」「嗯,我覺得他根本不介意,因為他父母最後也會給他重新買所有東西吧?」……
可能因為我是法官背景的原因,交通臺專門問我如何看待這樣的懲罰。並且也問出了很多父母都關心的問題:如何對孩子的不良行為進行懲罰才是合理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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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找到針對孩子不良行為的有效懲罰方式,其實最重要的是要區分好不良行為的自然後果和邏輯後果兩個概念。《正面管教》一書中,尼爾森博士強調:
「有些家長錯誤地認為,孩子之所以繼續他們的不良行為,是因為懲罰沒有嚴厲到使孩子從中吸取教訓的程度。所以,他們會更嚴厲地懲罰孩子——而孩子則會找到更聰明地方法來扯平,報復循環便會永無休止。直到孩子到了青春叛逆期,以離家出走、懷孕、吸毒或其他傷害性的行為來徹底反叛時,父母才可能認識到報復循壞的惡果。而諷刺的是,孩子們通過這種報復對自己造成的傷害,遠遠大於給父母帶來的傷害。」
博士的這段話我深有體會,因為不少找到我的來訪者都是在這條叛逆自毀的路上狂奔,如果是在青春期的孩子父母找到我,如果這時父母已經意識到自己懲罰行為的嚴重後果,那麼調整往往還來得及。我就幫助過一位和初一兒子打成一團的父親,最後通過讓孩子承擔「自然後果」和合理的「邏輯後果」的方式結束了報復戰鬥的糾纏模式,最後父子達成了和解,雙方開啟了共同成長的模式。
但是也有成年的來訪者找到我,還是沒有完全走出自毀的危險模式,即使已經是名校畢業,擁有外人看來光鮮亮麗生活也無濟於事。
所以,要讓孩子真正意識到自己不良行為的後果,願意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最重要的還是要保護孩子的自尊水平。要考慮懲罰帶來的長期後果,不要為了贏得管教戰爭而不斷去羞辱孩子和發洩情緒,最後讓孩子走上自卑和反叛的互傷之路。
心理學乾貨補充
根據《正面管教》的理論總結,所謂孩子行為的自然後果,是指沒有大人的幹預,一件事情自然而然發生的後果。比如孩子不帶雨傘,就可能被淋溼;孩子不穿外套,就可能會感冒。
而借題發揮,則是指家長不願意孩子承擔自然後果,但是又有個人情緒,所以會通過說教、叱責甚至貶低謾罵等行為(比如「我早就說過,你為什麼不聽」),把責難、羞辱和痛苦附加到孩子能夠自然而然獲得的體驗之上(即使在大人看來是孩子受苦的體驗)。
借題發揮會阻止孩子去體驗行為的自然後果,在這個過程中學習與成長,而會把心思集中到承受或者抵擋來自家長的責難、羞辱和痛苦上。
比如一個十幾歲的女孩總是不把自己的髒衣服及時放入洗衣籃裡,導致女孩媽媽總是得為女兒單獨洗一次衣服,這位媽媽可以選擇拒絕為她單獨洗衣服,但是不能用「你怎麼總是這麼自私?你怎麼從來不考慮別人?」或者「你這個人怎麼總是這麼邋遢」來羞辱孩子。
因為這樣的「借題發揮」的懲罰會帶來四個R的嚴重後果:
1.憤恨(Resentment)——「這不公平!我不能相信我父母!」
2.報復(Revenge)——「現在他們贏了,不過我會報復他們的。等著瞧!」
3.反叛(Rebellion)——「我偏要對著幹,以證明我不怕他們!」
4.退縮(Retreat)——一是偷偷摸摸(我下次絕不讓他抓到);二是自卑(我是個壞孩子)。
所以,尼爾森博士的正面管教理論解決反對借題發揮,強調家長應該學會放手,讓孩子承擔自然後果,可以培養孩子的責任感。當然,她也提出,在以下四種情況下不宜採用自然後果:
1.當孩子處於危險中的時候。比如孩子在車輛很多的大街上或者高樓上隨意玩耍,這樣的自然後果太危險,可以用正面管教的方式提前告知和刻意強調。
2.花時間訓練。對於某些危險行為,可能幼兒的成熟度不足以懂得,這個時候家長需要花時間訓練孩子,直到孩子的大腦成熟到能理解其中的因果聯繫,可以用邏輯後果的方式來讓孩子明白某些危險行為不能做。
3.當自然後果會影響到其他人的權利時。比如孩子朝其他人扔石頭,不能說等他被其他人揍一頓就好,這個時候要盡到監護責任。
4.當孩子意識不到行為的後果時,自然後果不會有效。比如孩子不洗澡、不刷牙、不做作業或者吃大量垃圾食品,孩子可能覺得不是問題,這就需要用其他的方式(比如比喻或者看教育動畫片)來讓孩子明白。
所以,這裡就需要運用邏輯後果來教育孩子了。所謂邏輯後果,是指家長或老師在家庭會議中或班會上介入,決定那種後果能為孩子創造有益的學習體驗和鼓勵孩子選擇負責的合作。
這個需要經過專門的訓練,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叛逆孩子的家長會跟隨我學習如何「正面管教」來對孩子進行有效的約束的原因。
總體而言,邏輯後果要遵循四個R的原則:
1.相關(Related):後果必須與行為相關。比如你不能因為孩子不做作業就不給飯吃。
2.尊重(Respectful):後果不能包括責難、羞辱或痛苦,並且要溫和而堅定的執行。
3.合理(Reasonable):家長不能借題發揮,並且雙方都認可後果的合理性。
4.預先告知(Revealedinadvance):預先讓孩子知道,她選擇了某種行為會有什麼後果出現(或者你會採取什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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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尼爾森博士的正面管教理論,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14男孩偷開汽車的案例的懲罰是否符合「邏輯後果「的四個R。
首先,從相關性來看,男孩偷開車和需要把他的私人物品全部處理似乎看不出相關性,尤其是他睡的床和心愛的鞋子,給人的感覺還是父母在借題發揮,通過這種方式來發洩情緒,反而很難讓孩子心服口服。
其次,從尊重性來看,這裡面羞辱的成分還是挺濃的,包括讓孩子坐在床上看著自己的東西被拿走,還有寫著「對不起,我偷了父親的車還超速「的牌子,這些都是讓希望孩子感覺羞愧。
但是從孩子的反應來看,這個孩子其實已經「皮了「。這已經是孩子近期的多次「闖禍」了,證明這個孩子其實已經和父母進入了拉鋸戰,反叛意味很明顯了。而父母估計以前也是這種懲罰方式,只是不斷在加碼,孩子儘管態度上好像在認錯,其實無非是貓捉老鼠的遊戲,並沒有從內心真正想改。
再次,從合理性來看,可能父母覺得自己的行為是合理的,畢竟給鄰居帶來了驚擾,所以讓鄰居把物品拿走似乎是種補償。但問題是,孩子真的這樣認為嗎?他是不是只是覺得好玩呢?還是知道父母爆脾氣一過,可能還是會掏錢給他買新的呢?
最後,我相信這對父母是沒有提前告知的,不然也不會有這樣一幕呢。其實和孩子的鬥智鬥勇中最忌諱的就是父母簡單粗暴,所有的行為模式都在孩子的預測之中,那麼孩子會完全愛上這種爭鬥,直到把自己也毀掉。
希望家長們能夠意識到,懲罰雖然能暫時制止不良行為,但不能永久性地解決問題。只有通過鼓勵來幫助孩子體驗到歸屬感和價值感,才能獲得長期的積極效果。
如果出現行為問題的當時,無法給予孩子鼓勵或孩子無法接受鼓勵,在冷靜期之後,立即給予孩子鼓勵是相當重要的。而且,要記住,不論是權力之爭還是報復循環,都需要兩個人。你也許應該審視一下你自己的錯誤目的,努力將其變成更具鼓勵性的態度和行為。
教育孩子真的需要智慧,也需要家長有陪孩子終身成長的勇氣與覺悟。我們能為孩子做的最有益的事情,就是教孩子學會自我評價,教會孩子把犯錯誤當成學習的大好時機。通過允許孩子經歷失敗,從而在問題出現時學會怎樣自己去解決。
但這需要家長允許自己在失敗和錯誤中不斷學習,要有接納自己不完美的勇氣,只要你始終能夠保持一份謙卑,願意和孩子一起成長,不斷給予孩子愛與相信,請相信,一切的難題最後都會成為你們成長的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