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原創作者:覓禾說歷史
歡迎來到百家號覓禾說歷史,小編今天和大家說說清朝的文化史,清代學術,按照梁啓超的說法「大抵述而無作」其學術成就主要集中在經學、史學、文字學及大型叢書編纂上。
小編先說說清朝的經學,清統治者尊崇儒學,經學得到提倡,康熙帝頒布的《聖訓》和雍正帝頒布的《聖諭廣訓》,都是用儒學倫理來規範人們的道德行為。因而一批「御纂」和「欽定」的注經釋義著作連續刊印出版。順治時期有御注《孝經》,康熙時期有《周易折中》《日講四書解義》;欽定《詩經》《書經》《春秋》「傳說彙纂」。雍正時期有《孝經集注》乾隆時期有御纂《周易述義》《周官義疏》《春秋直解》等。
清代經學有宋學與漢學之分,是古代「今文經學」與「古文經學」之延續。清代統治者更尊宋代程朱理學,科舉考試《四書》《五經》命題,士子解答則以朱熹的注釋作為準則,理學成為官方哲學,所以一批官僚成為鼓吹程朱道統的理學家,如李光地、魏裔介、熊賜履、湯斌、張伯行等被譽為「理學名臣」,很受器重。清代前期學術的主流是漢學的興起及其成就。所謂漢學,就是用漢代學者考據訓詁之學來註疏儒家經典,主張「通經致用」,推崇漢儒樸實學風,反對宋儒空談義理,故也稱樸學。
閻若璩、胡渭等是早期用訓詁考據方法治經有所創穫的學者。至乾、嘉時期,惠棟、戴震等繼承和發展了漢儒的訓詁方法,形成了乾嘉考據學派(分吳、皖二派)。漢學為整理古籍、辨別真偽和輯佚古書等做出了貢獻,但也造成了一種為考據而考據,脫離現實不問政事的學風。嘉、道時期清朝趨向衰落,一些嗅覺靈敏的有識之士,主張進行政治改革以挽封建社會的頹勢。沉默已久的今文經學異軍突起,為革新政治創造理論基礎,其代表人物是龔自珍、莊存與、劉逢祿等人。他們以西漢今文經學大師董仲舒為鼻祖,同乾嘉學派形成對立的營壘。
史學:康熙年間官修《明史》,設「明史館」集史家之大成。除了官修史書之外,清初的一些抗清學者纂輯明史以寄故國之思,形成了以黃宗羲、萬斯大、萬斯同兄弟為代表的「浙東學派」,代表著作有《明儒學案》《宋元學案》。乾嘉學派對歷代史書進行了系統的考證和嚴肅的評論,錢大昕著《廿二史考異》,對二十二部卷帙浩繁的史籍作了細密的考證,校訂很多傳寫和刊刻中的訛偽,駁正了不少注釋者的舛錯。王鳴盛著《十七史商榷》趙翼著《廿二史札記》,對史籍中的紀傳都作出了有價值的評論與商榷。清廷修《大清一統志》盛世修志,各地出現了修方志的熱潮。章學誠著《立志三書議》,解決了方志的體例、內容等重大問題,並提出把地方志歸屬於史書的觀點,奠定了修方志的理論基礎。
文字學:亦稱「小學」,涵及訓詁學、音韻學。清代文字學的研究成果超過歷代。康熙年間由張玉書奉詔編纂的《康熙字典》,收字47035個,每字溯源流,例音切,是文字學的重要工具書。顧炎武是清代文字學的奠基人,所著《音韻五書》在文字學研究中有重要價值。文字學研究中成果最卓著的要推段玉裁,他所著《說文解字注》把清代文字學研究推向最高峰。《說文解字注》在我國文字學中的地位超過東漢許慎原著《說文解字》,當代和後世學者都給予極高的評價。
語言文字學大師王國維讚揚此著是「千古卓識,二千年來治《說文》者,未能言此明白曉暢如是者也」。《說文解字注》收字9300餘個,每字「悉有佐證,不同臆說,詳稽博辨」,運用訓詁方法和音韻知識,對漢字研究功力殊深,貢獻很大,是後人閱讀古文獻和研究古文字最為重要的工具書。乾隆年間編纂的《四庫全書》是我國歷史上編纂的最大一部叢書,它保存了許多重要的典籍,在學術文化史上佔有突出地位。
教育:清代最高學府是國子監,還兼有全國教育管理的職能。初隸屬於禮部,後由本監自理,設管理監事大臣一人,祭酒滿、漢各一人,掌教育常務。下屬有司業、監丞、博士、典籍、典簿、助教等官。學生稱監生,主要是統治者的子弟,監生學業滿期後,多數參加科舉考試入仕做官,亦有部分以積分法或歷事法直接授予官職。各省以提督學政掌全省教育,地方設府、州、縣學,各學校教官:府稱教授,州稱學正,縣稱教諭,基本上是各學一人,又以訓導數人為助手。
未入學的學生稱童生,經過童生試入各級學校,學生叫生員(諸生),歲、科兩考前列一等者得廩生名義,成為資歷較深的生員。再經縣試、府試、院試三級考試(三年兩考即歲考、科考)準予參加本省鄉試。從國子監到府、州、縣學都是清政府直接管理的學校,府州縣學生員考選入國子監肄業的為貢生,有歲貢、選貢、恩貢和納貢等不同名目。此外在京師還設旗學、宗學、覺羅學的貴族子弟學校,學生肄業以後可按「恩蔭制度」進入高級官僚行列。在地方還有社學、義學是集資興辦的學校為平民百姓子弟入學。書院是承繼唐、宋以來的地方高等學府,以講學、考課、著書為主,兼及藏書,祠祀。
掌管書院的院長稱師長、山長,多為品學兼優,德高望重的學者擔任。清代著名的書院有:京師的金臺、直隸的蓮池、山西的晉陽、江蘇的鐘山、紫陽、湖南的嶽麓、奉天的瀋陽、廣東的粵秀等。地方學校的教育內容與考試均以科舉制度為中心進行,府、州、縣生員的歲考、科考都由省學政主持,輪流到各地舉行,試題、考試程序都與鄉試、會試接軌。天子重英豪,朝廷對各級學校的生員予以種種優惠,但對他們的行為也有嚴格的要求。
順治九年(1652)頒布於各地學宮的《臥碑文》豎立在「明倫堂」左邊,對生員的優惠與要求有明文規定,碑文曰:「朝廷建立學校,選取生員,免其丁糧,厚以廩膳,設學院、學道、學官以教之,各衙門以禮相待。…諸生皆以當上報國恩,下立人品」。好了,今天的歷史故事就暫時說到這,當然,這一時期的歷史小編也還在不斷的探索中,感謝大家的觀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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