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給我買個新的塑料遊泳池。」史蒂夫要求道。「為什麼?」「我不喜歡現在這個了,你現在就去給我買個新的!」「史蒂夫,我太累了,咱們明天再去買。」
孩子使勁地跺腳:「現在就去!」「拜託,史蒂夫,我們今天出去很多次了。先去遊泳,又去上你的騎馬課。然後又去遊泳。你就不能等到明天再買嗎?」
「我現在就要去!」媽媽繼續強調她很累,而小男孩大哭大叫、尖叫詛咒,甚至最後還踢媽媽。結果,媽媽讓步了,開車帶兒子買了一個新的更大的塑料遊泳池。
媽媽一直對史蒂夫有深深的內疚感,因為她和史蒂夫的爸爸離婚了。為了彌補,她努力讓史蒂夫得到儘可能多的好處。
史蒂夫能感受到媽媽的心態,並用在所有自己想要的東西上。如果媽媽對史蒂夫的不合理要求說「不」,他就會表現出很失望。
而媽媽覺得,單親生活已經夠史蒂夫難受的了,不應該再「剝奪」他的其他要求。
如果媽媽確定她能永遠滿足史蒂夫突然興起的念頭,那她總是滿足他也就沒什麼要擔心的了。如果媽媽能確定永遠守在史蒂夫旁邊保護他,不讓他受挫,那史蒂夫就不用學習如何應對困難了。
媽媽沒有意識到,這是不可能的。他們的生活裡,媽媽扮演著可憐的奴僕,容忍不被尊重,任由她的「小霸王」兒子踢她,容忍他破環規則,對她無禮,讓史蒂夫認為自己是個有極大權力的人,可以隨心所欲,甚至還發展出用發脾氣控制別人。
「媽媽,求你了,今天晚上我和琳達一起去看演出可以嗎?」卡拉給媽媽打電話問,「她媽媽會送我們。」「不行,卡拉,你知道上學的日子,晚上不能去。」
「可是媽媽,這是個很特別的演出,到星期五就不演了。」「有什麼特別的?」「是個特別好的關於一隻狗的真實故事,你知道的,媽媽,你知道那本書,你看過廣告呀。拜託啦,就這一次,我保證明天不會很累的。」
媽媽想,我不想阻止她這件事,這件事非常有意義,而且她那麼喜歡動物,這又是個好故事。就一次應該問題不大。再說,我要不讓她去,她很可能整晚都吊著臉不高興,讓我難受。
於是媽媽說:「好吧,但是看完以後要立刻回家。」卡拉掛了電話以後,學著狗叫的聲音說:「他說我可以去!」
卡拉把媽媽訓練得很好。她的要求聽起來很合理,說得又很讓人高興。而且她知道媽媽不想讓她生氣,如果媽媽拒絕她,她就會弔著臉擺出不高興的樣子,讓媽媽難受。
卡拉可以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不守規則,當媽媽沒有說「不」時,她表現出的是對自己、對卡拉、對卡拉的健康需要以及對規則和規律的不尊重。
如果媽媽做一下記錄,她會驚訝地發現,這樣的「就這一次」其實有多少!每次聽到這個的時候,卡拉總能說得很合理。
但媽媽應該思考一下,卡拉這樣的「經常勝利」其實暗暗傳達出隱約的恐嚇,讓她的要求越來越過分。
覺得自己有義務讓孩子高興,這是個錯誤,這樣容易造成家長卑微的心態,容易造成孩子以自我為中心。
卡拉會認為,人生的意義在於自己想怎樣就怎樣——或者完全相反。她關注的是自己以及自己的欲望,而不是情景所需。她應該被培養的合作能力受到了損害。當她達不到自己的目的時,她會讓每個人都不好過。
卡拉被寵壞了,受到挫折她就會不知所措,她不會有尊嚴地接受「不」並且坦然面對。這樣下去,當生活中沒有人去討好她時,卡拉可能會遇到嚴重的挫折。
當我們使得孩子高興的時候,通常會給家裡帶來短暫的和諧,我們容易只注重這個短期效果,而對孩子隨心所欲的要求做出讓步,結果我們就會很難看到讓步妥協帶給孩子的長期影響。
因此,當我們取悅孩子時,我們要非常小心謹慎。孩子需要學會如何面對挫折,因為成人的世界裡有很多挫折。「孩子長大了自然就有能力面對挫折了」,這是無稽之談。
這些應該從小培養的技能,長大了怎會突然擁有,除非是魔法!取悅孩子和不取悅孩子之間的平衡非常微妙,要小心把握。
如果家裡的規定和慣例是上學的日子晚上不能出門,而且媽媽有勇氣說「不」,那麼卡拉就能學會面對失望,而這正是她非常需要的。
三歲的威利站在商店玩具架前,哼哼唧唧。「威利,你要幹嗎?」威利指著一個玩具手風琴:「那個!」「不行,威利,那個東西太吵了,不能買,我給你買個小汽車。」威利開始哭:「我不要汽車,我要那個!」
媽媽沒理他,繼續看別的架子上的貨品。威利過來緊緊抱著媽媽的腿大哭起來:「我要那個!我要那個!我要那個!」「天哪!看在上帝的份上,好吧,我給你買。」當收銀員把東西包好交給媽媽,威利伸手要拿。
媽媽說:「我們到家再玩,在店裡玩太吵了。」威利又放聲大哭:「就要現在玩!現在!現在!」「你可以拿著盒子,但不要拿出來。」可是威利立刻把玩具包裝打開玩,媽媽則一臉無可奈何。
威利來回拉玩具手風琴,發出刺耳的噪音。「好了,威利,現在你知道這是什麼聲音了吧?回家再玩,不然我就拿走了啊?」可是威利就是不聽,媽媽拿起手風琴,威利又開始尖叫,媽媽只好還給他。
威利又開始拉,媽媽越來越生氣。「你就不能等到我們出了商店再玩嗎?」威利完全不理媽媽。最後媽媽把威利推到商店外面:「你怎麼就不能等到出來再玩呢?你太讓我生氣了!」
媽媽沒有勇氣說「不」和面對威利的懊惱,而是用盡辦法去取悅和滿足他。威利的媽媽完全在威利的掌控之下。
我們不應該給孩子買所有他想要的玩具,也沒有理由每次我們買東西的時候,都要給孩子買點東西,這樣做是在縱容孩子的任性,而且讓他覺得他有權利讓我們給他買東西。
「如果媽媽不給我買東西,她就不愛我。」威利並不是特別喜愛那個玩具手風琴就會被丟棄了,迫使媽媽買,才是整個事情的重點。
買玩具應該有恰當的用途,或者符合購買、給予的需要,應該是特別的日子或者合符季節特性,例如春天買跳繩,夏天買棒球手套或戲水玩具,冬天買室內玩具,等等,不應盲目購物。
我們帶著孩子購物,也是教給孩子金錢和購買的概念的時候。如果我們無限制地滿足孩子的要求,會讓孩子認為金錢的來源也沒有限制,會發展出不健康的物質觀。
如果威利的媽媽對取悅孩子這件事很謹慎,有對孩子隨意買東西說「不」的態度,她就能夠表現出對孩子健康的愛,關心他的身心發展。
而在這個例子中,威利的媽媽沒有辦法給孩子設立界限,因為她缺乏勇氣,害怕孩子憤怒和報復,所以她沒有辦法說「不」。
想讓孩子高興時我們的天性,我們會很自然地想要滿足孩子的願望。然而,如果我們通過犧牲規則來換取孩子的高興,或者出於害怕而對孩子妥協,這時就需要提高警惕警覺了。
我們並不是說要隨意拒絕孩子的所有要求,而是說當孩子的欲望、要求和規則相牴觸,或者不符合情勢,我們必須有判斷能力,以及有說「不」的勇氣。
——摘自魯道夫·德雷克斯、薇姬·索爾茲《孩子: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