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公攤面積不少人都帶有一些敵意,說小區的所有房子的公攤面積加起來一定是超過小區實際公攤面積的,這樣的說法可以說是子虛烏有。
房產測繪有著一套完善的體系,也有著一套健全的制度,從業人員可能會不安好心,但想要從測量到計算到審核到覆核都出現問題的概率是微乎其微的,除非是人為計算或者機器計算的失誤,否則誰也不會在責任終身制的面前輕易的犯下錯誤,畢竟一個小區當中的房子眾多,誰也保不準會不會遇到東相關專業的人士,如果遇到較真的那麼就真的東窗事發了。而開發商就算想要左右房屋的建築面積也並不能大張旗鼓或者大面積的操作。而相比操作之後的風險和收益相比其實是完全不值得冒險的。
房屋面積的計算順序是先計算總建築面積,然後再計算套內面積,然後用總建築面積減去套內面積得出公攤面積,當然公攤面也要通過單項的計算複合,最終的單項計算結果要與總建築面積減套內面積的數值吻合才行。然後才能進行下一步公攤係數的細算和分戶面積的分攤計算。
在這一系列的過程當中,我們應該注意到公攤面積和套內面積的合是一個固定的值總建築面積。如果全小區的房屋公攤面積加起來超過了小區的實際公攤面積,那麼就意味著小區房屋的套內面積要發生變化,才能保證兩者的和等於總建築面積。因此從這裡我們也能看出,1+1>2的說法其實是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