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傳國玉璽被找到了。
首先是要確認身份,而僅憑歷史文獻記載的信息,要確認這就是傳國玉璽,在學術上幾乎是不可能的。
其次就算真的確認了傳國玉璽的身份,我也不認同所謂「鎮館之寶」的說法。事實上,隨著近年來隨著文化產業的發展,博物館及館藏文物也越來越受到媒體和公眾的關注,關於「鎮館之寶」的這種說法也不脛而走。但我一直主張,從博物館學的角度,文物雖有等級之分,但彼此之間並不能簡單地量化比較,因此為了宣傳而誕生的「鎮館之寶」我可以理解,但並不認同。
但沒事,既然是開放性問題,這方面我就偷個懶,選用最常規的說法,即此印系秦始皇再得到和氏璧以後改制而成,篆八字(具體內容是啥史籍還有不同說法……),曾因王莽篡漢而失一角,以黃金補之,最後隨李從珂自焚而失蹤。從中我們可以歸納出的有效信息有:
1、此為秦印,且為官印,故不可能脫離戰漢印的基本形制而存在。
2、玉料系地方玉料,故不可能為和田玉或其它材質。
3、有八字印文,數字不符者必不是。
4、有明顯的使用痕跡(缺角也是使用痕跡的體現),且極可能有遭焚燒的痕跡(諸如雞骨白、綹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