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一個自我和四個角色。自我和角色常常打鬥,也常常握手言和,它們有時「撕殺」得昏天黑地,有時「纏綿」得你儂我儂,甚是奇妙。
我在前面的文章中曾經詳細闡釋過自我與角色。每個人都有1個自我和4個角色。獨處是自我,共處是角色。每個人都必須面對獨處和共處,二者必須和諧共處。毫無疑問,無論獨處或共處,都驗證你的能力。
我們經常在集體活動當中,會發現有個別的人會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你仔細想想,這種人似乎我每一次在集體活動當中,都會讓人不太舒服。比如說,當大家商量好,要去吃什麼,或者玩什麼東西的時候,ta會冷不丁的在後面冒一句,我不想去,我不喜歡。想不想、要不要、喜不喜歡是自我,角色是該不該、可不可以、行不行。獨處談自我,共處談角色,共處不應該出現自我。
集體活動當中當然要顧及大多數,我們說的是應該或者不應該,而不是喜歡或者不喜歡。當你把這兩者的關係弄反了的時候,那可能遭殃就是身邊的人了。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經常聽到身邊的人說過,某一個人在集體活動的時候,會有一些特立獨行的言行,所以最後的結果是ta爽了,大家都不舒服了,都不愉快了,就是因為那一個人的言行,因為ta的喜歡或者不喜歡。
這樣的人,我想哪一個集體都不會喜歡,我們想一想自己有沒有過這樣的言行呢?有則改之,呵呵呵!
有一次我們也是集體活動,大家在活動的頭一天都商量好了,去哪裡玩、玩什麼……當時並沒有人提出異議,後來達成一致意見。可是到第二天車到半路的時候,其中有一個人,就明確表示「不喜歡」,「不想」去我們共同的目的地,可是我們的車都要開到目的地了,這不是兩難嗎?怎麼辦呢?後來沒有辦法,只能將就大多數的人,我們還是堅持向我們的目的地進發,但是他卻跟我們分道揚鑣了,沒有跟我們一起。只是我們準備的東西都有ta的份,這樣的結果還是讓大家都會有一點不舒服的感覺,後來大家談及那次活動都會記得ta的「不喜歡」。如果偶爾一次這樣,或許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一個人經常玩這樣的行為,可能,以後就沒有人願意跟ta在一起了。
因此,共處也是一種能力的體現。共處中恣意的自我都是不應該的,是不受歡迎的。
請記得——獨處談自我,共處談角色。
希望你有共處的能力,能與大家和諧共處!
2020.10.4.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