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在兒童樂園摔傷後誰擔責? 法院判監護人和園方共擔責任

2020-12-23 大眾網

  央廣網上海7月24日消息(記者 周洪 通訊員 李丹陽 )兒童樂園是孩子們喜愛的遊戲天堂,但是,充滿著歡聲笑語的樂園卻暗藏著不少危險。尤其,部分樂園缺少安全保護,一些家長疏忽大意,兩者疊加後,使得孩子在樂園玩耍發生意外的風險大幅增加。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因三歲幼童在兒童樂園玩耍摔倒,導致顱腦出血的健康權糾紛案件,監護人和樂園經營方皆為自身的過失付出了代價。

  三歲幼童在樂園「椰樹」下摔倒後昏迷

  2015年4月26日下午,程女士帶著其三歲的女兒茜茜到鳶泓公司開辦的兒童樂園遊玩。玩耍間,茜茜覺得口渴,程女士便獨自離開,到不遠處自己經營的奶茶鋪取水給茜茜喝。在母親離開期間,茜茜一個人走到樂園的「旋轉椰子樹」處。「旋轉椰子樹」是一種造型為椰子樹的遊樂設施,大椰樹下垂掛著圓形的海綿球「椰果」,另有部分椰樹葉連接鞦韆,樹下的地面鋪設有圓形海綿墊,椰子樹運行時,海綿球及鞦韆的運動軌跡呈圓弧形向外發散旋轉。出於好奇,茜茜想用手抓取旋轉中的海綿球,此時意外發生了,茜茜被旋轉而來的海綿球撞擊而摔倒致傷。摔倒後的茜茜大聲啼哭,樂園的工作人員倪阿姨聞聲趕來,認出茜茜是程女士的女兒,便將她抱送至奶茶鋪交給了程女士。幾分鐘後,茜茜出現嘔吐、昏迷症狀,程女士立即將茜茜送至醫院急診治療,入院檢查結論為右側額顳頂葉廣泛性硬膜下血腫、腦疝形成。

  賠償協商未果 雙方對簿公堂

  2015年4月26日至2015年5月19日,茜茜住院進行開顱手術,並於出院後繼續康復治療,程女士先後支出各種醫療費用共計18萬餘元。茜茜受傷治療期間,鳶泓公司墊付了1萬元。此後,雙方因賠償事宜協商未果而對簿公堂。

  法庭上,雙方各執一詞。程女士認為,鳶泓公司兒童樂園的「旋轉椰子樹」存在安全隱患,該樂園工作人員也未在合理限度內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對茜茜的損害後果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鳶泓公司則稱,其公司已經盡到了經營者的注意義務和公共場所的安全保障義務。茜茜的損害後果系程女士未盡監護職責所致,應由程女士承擔。

  一審法院審理後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判決程女士就茜茜的損害後果自負40%的責任,鳶泓公司承擔60%的責任。

  法院:「特別告知」不能免除安全保障義務

  鳶泓公司不服,向上海一中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改判其不承擔責任。鳶泓公司認為,其在經營場所的多處醒目位置張貼入園須知及警示標誌,「特別告知」入園小朋友必須由一名家長陪同,不要隨意離開讓小朋友獨自遊玩,樂園只負責因設備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傷。鳶泓公司盡到了經營者的注意義務,也達到了同類經營者所應達到的通常注意程度,且其提供的遊樂設施經有關部門質檢合格,符合國家標準,故公司對茜茜的損害不應承擔責任。

  上海一中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雖然鳶泓公司在入園須知中要求進入園內的小朋友必須有一名家長陪同,但此並不免除其所應負的安全保障義務,故不能成為其可以免責的理由。作為兒童樂園的管理者,鳶泓公司應當認識到兒童對危險的認識能力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水平,在這種情況下,要考慮到針對兒童這一特定主體保護義務的特殊性。對吸引兒童的遊樂項目,應當採取相應的措施加以防範。「旋轉椰子樹」旋轉時,存在撞到周圍人的可能性,而兒童樂園所接納的對象是不足1.3米的8歲以下兒童,鳶泓公司應預見到這一年齡段的孩子不僅缺乏危險防範意識和避險能力,相反,還會如茜茜一般因好奇心驅使去抓取正在旋轉的「椰果」,故有必要在「旋轉椰子樹」設施旁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通過派工作人員在該遊樂設施邊上予以警示、制止,或對「旋轉椰子樹」遊樂設施設置隔離區域等方式,提高安全保護程度,更好地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同時,程女士作為茜茜的母親也存在監護上的過錯責任。

  據此,上海一中法院於近日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了鳶泓公司上訴,維持原判。(文中所用皆為化名)

推薦閱讀

  • 21日,百餘家中央部門密集公開了2016年部門決算。和以往相比,中央部門此次曬出的「帳本」更為細緻,有部門甚至為100元的費用變化做出解釋。[詳細]

  • 網絡配圖申城衛生系統用兩年多時間,已先後建立起了80個叫得響的「醫療服務品牌」。記者今天從市衛生計生委公布的第三批「醫療服務品牌」評選結果中,看到了30個新項目有「大」到如閔行區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都建起了掛有統一「復旦兒科醫聯體」銘牌的標準化兒科...[詳細]

  • 【環球網綜合報導】據英國《每日郵報》7月17日報導,近日,英國在南極設立的羅瑟拉科考站迎來了首場浪漫的婚禮。作為英國南極科考站的第一場婚禮,科考站為兩人準備了一頓特別的香檳早餐,一個小型的婚禮儀式,還有樂隊進行表演助興。[詳細]

  • 剛剛,記者從西南醫院獲悉,7月15日凌晨乘醫療專機抵達重慶進行治療的女公交司機楊婷,已於20日上午去世。[詳細]

  • 這裡居住著中國最為古老的民族之一——京族。京族一年一度的哈節剛過,節日的氣氛尚未散盡,今年62歲的京族老人蘇春發坐在家裡,緩緩地向我們講述他和獨弦琴的故事。[詳細]

  • 浙江在線7月24日訊(浙江在線拍友。裡爾。[詳細]

相關焦點

  • 兒童樂園禁止家長入內,幼童受傷誰擔責?上海法院這樣判
    溫泉館兒童樂園禁止家長入內,幼童受傷誰擔責?上海市民王女士就遭遇了這樣的事。在一家溫泉館的兒童樂園內,女兒洋洋在玩滑道項目時不慎摔傷左臂,最終確診為左手臂粉碎性骨折。因得不到合理的處理,王女士及先生將溫泉館告上法庭。
  • 7歲幼童小區遊泳池內溺亡 法院判家長擔責七成
    (原標題:廣西南寧7歲幼童小區遊泳池內溺亡:法院判決家長承擔七成責任)夏季是兒童溺亡事故的高發期,作為家長一定要做好監管的責任。去年5月份,在廣西南寧,一名7歲的兒童在小區遊泳池內意外溺亡,近日,南寧市江南區法院一審宣判家長擔責7成。
  • 周歲兒童玩耍時摔傷 法院判決遊樂園承擔80%責任
    泉州網9月30日訊(記者 許小程 通訊員 陳奕輝)一周歲左右的孩子,在商場內的兒童遊樂園玩耍,不慎摔倒導致鼻根裂傷。日前,經豐澤法院判決,遊樂園承擔80%責任,賠償孩子家人6400多元。遊樂園遊玩 周歲兒童不慎摔傷去年4月份,劉女士夫婦帶一周歲左右的孩子,到位於市區某商場的兒童遊樂園玩。該遊樂園的服務對象為0-3歲的幼兒。孩子在遊玩過程中,不慎滑倒,撞上了場內的樂高收納盒。經醫院診斷為鼻根部裂傷,並住院3天,花費醫療費近7000元。
  • 德州2歲幼童玩蹦蹦床致8級傷殘 公園承擔一半責任
    那麼,在此次事故中,公園方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今年6月份,德州寧津縣2歲的小男孩李某在父母帶領下到某公園遊玩。當李某看到兒童樂園的蹦蹦床時堅持要上去玩,父母雖然看到該蹦蹦床設有「三歲以下孩子禁止入內」的安全提示,但因拗不過孩子,便為其買票,讓其進去玩,而蹦蹦床的管理人員也沒有阻止。  不幸的是,李某在遊玩的過程中不慎摔傷,經司法部門鑑定,李某的傷殘等級為八級。
  • 幼童在幼兒園被同學推下高臺受傷,誰擔責?法院:教育機構與監護人...
    近日,6歲幼童在幼兒園被兩位同學推下高臺,造成十級傷殘。安吉法院依法審結了這起兒童在校內遊戲過程中受傷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件,根據責任大小依法判決幼兒園和家長承擔相應民事責任。過錯推定幼兒園承擔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和即將於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規定,針對在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傷害的兒童,將教育機構是否盡到教育、管理職責作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的標準,並對其實行過錯推定,當其不能證明自己已盡到教育、管理責任時,即推定其有過錯並應承擔民事責任。
  • 奶奶陪孫女滑滑梯摔傷,狀告兒童樂園,法院判7成責任自擔
    朝陽法院近日一審認定,張女士自身存在較大過錯,應承擔70%的責任,兒童樂園承擔30%的責任,據此判決兒童樂園賠償張女士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共計2萬餘元。2019年9月24日10時許,58歲的張女士看護2歲9個月大的孫女在朝陽區某兒童樂園遊玩時,從海洋球區域的滑梯滑下摔傷。
  • 廣西7歲幼童小區遊泳池內溺亡 法院判家長擔責七成
    夏季是兒童溺亡事故的高發期,作為家長一定要做好監管的責任。  去年5月份,在廣西南寧,一名7歲的兒童在小區遊泳池內意外溺亡,近日,南寧市江南區法院一審宣判家長擔責7成。法官認為,事發當晚,作為父母放任小英在門口自己玩耍,而門外有可自由上下的電梯,顯然監護人的放任行為致使孩子已經脫離或隨時脫離監護人可觀察、照顧、監護到的範圍。
  • 以案說法 | 5歲男童遊樂場摔骨折,誰來擔責?
    以案說法 | 5歲男童遊樂場摔骨折,誰來擔責?法律責任由誰承擔?一場因五歲男孩在遊樂場摔傷導致骨折而引發的訴訟提醒大家:不論是作為監護人、遊樂場管理人,還是一同玩耍的「小夥伴」都應當為孩子安全負責。
  • 兒童在遊樂場受傷誰擔責? 遊樂場:一般只負責協調
    兒童在遊樂場受傷誰擔責?事發後,劉女士認為,除了男孩家長,遊樂園也需擔責。「如果當時有工作人員在場內看管孩子,不至於發生此事。」劉女士說。  同樣對該遊樂園管理提出質疑的還有王女士。今年7月,她的兒子在這家兒童樂園玩耍時,被卡在電動轉盤上的塑料模具劃傷眼角。「縫了七八針,到現在傷疤還不見好」。
  • 5歲男童遊樂場摔骨折,誰來擔責?且看法官怎麼說
    法律責任由誰承擔?一場因五歲男孩在遊樂場摔傷導致骨折而引發的訴訟提醒大家:不論是作為監護人、遊樂場管理人,還是一同玩耍的「小夥伴」都應當為孩子安全負責。 治癒後,雙方協商未果,原告向法院起訴,請求被告劉某及遊樂場賠償治療費、護理費、營養費及鑑定費等費用共計一萬餘元。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的摔傷和劉某的行為有直接關係,劉某的侵權行為應當承擔本案的主要責任。
  • 騎平衡車在菜場臺階摔傷,誰擔責?
    騎平衡車在菜場臺階摔傷,誰擔責?後張某向湖州中院申請再審,湖州中院立案審查後裁定駁回其再審請求。那麼在階梯上騎平衡車摔倒受傷,該如何劃分責任?讓我們來康康這個案件!
  • 【以法之名】 大爺公園鍛鍊摔傷後怒告管理方 銅梁法院這樣判
    【以法之名】 大爺公園鍛鍊摔傷後怒告管理方 銅梁法院這樣判 2021-01-07 18: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小孩在幼兒園玩耍摔傷,誰來擔責任?法院這樣判
    楚天都市報5月31日訊(記者孫婷婷 通訊員向昱璇 李心蕊)孩子在幼兒園玩耍時摔倒了,誰來承擔責任?陳女士的女兒小麗就遭遇這樣的意外,陳女士將幼兒園告上了法庭,經審理,法院判決園方承擔全部責任。陳女士女兒小麗幼兒園在讀。
  • 58歲女子兒童樂園內玩滑梯骨折後索賠,法院判了
    6月1日,北京朝陽區法院對外通報一起發生在遊樂園的安全事故。一名58歲的女子在兒童樂園玩兒童滑梯造成骨折,法院判定其本人承擔主要責任。張女士在起訴書中稱,2019年9月24日,她看護2歲9個月的孫女在北京朝陽區某兒童樂園內遊玩,期間張女士從海洋球區域滑梯滑下時摔傷。後經送醫診斷,張女士腰椎壓縮性骨折,後住院接受手術治療。因認為兒童樂園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張女士將其訴至法院,要求兒童樂園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共計12萬餘元。
  • 兒童保護應重視"國家親權" 監護失職家長應擔責
    今年「六一」兒童節前夕,最高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最高法院今後將指導各級法院進一步加大對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懲治力度,堅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護,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保護兒童是整個社會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如果這個社會出現更多的「罪惡之手」伸向兒童,那將是整個社會和政府的恥辱。法律和社會都應該做到對兒童傷害「零容忍」。
  • 別墅陽臺欄杆掉落致租客摔傷 房東是否擔責?法院這樣判……
    新民晚報訊 (記者 郭劍烽 通訊員 胡明冬)房屋出租給了他人,承租人在承租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受傷,房東是否需要擔責進行賠償?日前,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健康權糾紛案,判決房東承擔部分賠償責任。圖說:別墅陽臺欄杆掉落致租客摔傷 寶山法院供圖李先生於2013年6月在上海寶山某別墅區租住了產權屬於張先生的一套別墅,租期五年。2017年12月某日晚上,李先生在別墅內打掃衛生,靠在別墅三樓主臥陽臺欄杆上,抖落床單上的貓毛時,陽臺欄杆突然掉落導致李先生從三樓陽臺掉落到樓下並摔傷。經鑑定,原告因高墜致腰3左側橫突骨折等。
  • 男子水上樂園倒躺玩水上滑梯頭撞泳池底,法院判自擔70%責任
    3月13日,成都市彭州法院公布一起消費案例。一名成年男子在水上樂園玩耍時頭部撞擊池底致傷殘,後狀告水上樂園。而在責任劃分上,法院最終給出了判決,該名男子自行擔責70%。周某採取頭部朝下的倒躺姿勢從滑梯滑下來,令人沒想到的是,周某滑入泳池後頭部撞到泳池底。事發後,朋友立即將其扶到岸上休息,但周某在躺了一會後情況依然不見好轉,朋友遂向水上樂園經營者求助,經營者撥打120將他送往醫院治療,並墊付了全部醫療費用5萬餘元。周某出院後,經鑑定身體落下2處傷殘,分別為九級傷殘、十級傷殘。
  • 成都2歲男孩兒童樂園牙摔傷,下巴險被戳穿!家長質疑營業資質,雙方...
    8月19日,成都市民餘女士的兩歲兒子由奶奶帶著出門,去了沃爾瑪武侯店內一家名叫「六一物語兒童主題樂園」的遊樂場內玩耍,不幸摔傷,且傷情不輕。據家長介紹,「孩子摔到三顆牙,下巴縫了七針,牙齦縫了兩針。有一顆牙扎進牙齦裡,還不知道會不會影響恆牙發育」。然而,對於孩子摔傷一事,家長、遊樂場各執一詞。
  • 碎骨挑戰兩名兒童被捕 抖音作為平臺方理應擔責卻保持緘默
    最近,抖音海外版TikTok碎骨挑戰造成13歲兒童腦震蕩、多名兒童受傷入院,引起眾多家長在社交媒體上的抗議和海外媒體質疑。此事目前有了新的進展,在某一次碎骨挑戰中摔傷同學的兩名兒童被警方逮捕,面臨的指控是三級重度攻擊罪與三級傷害無辜罪。
  • 2歲孩子送進託管中心 短短9天卻3次受傷 園方這一舉動惹怒家長
    南寧方米兒童成長樂園回應說,孩子背部受傷是在本月8日,膝蓋受傷是在16日,園方在事發當天,已經將相關情況通報給了家長,對方也曾經表示過諒解。南寧方米兒童成長樂園老師佳佳:有的時候會去戶外玩,樂樂就是活潑一些,跑步的時候摔跤,摔傷了膝蓋,後背的傷是因為他自己在那兒轉圈圈,然後重心不穩摔下來,把後背摔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