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06日 16:05:51 中財網 |
原標題:
奇精機械:關於「
奇精轉債」2020年付息公告
證券代碼:603677 證券簡稱:
奇精機械公告編號:2020-066
轉債代碼:113524 轉債簡稱:
奇精轉債轉股代碼:191524 轉股簡稱:奇精轉股
奇精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
奇精轉債」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可轉債付息債權登記日:2020 年 12 月11日
●
可轉債除息日:2020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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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債兌息發放日:2020 年 12 月 14 日
奇精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2月14日公開發
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以下簡稱「
可轉債」)將於2020年12月14日支付2019
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3日期間的利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奇精機
械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約定,現將有
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奇精轉債的基本情況
(一)債券名稱:
奇精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
公司債券。
(二)債券簡稱:
奇精轉債。
(三)債券代碼:113524。
(四)債券類型: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
(五)發行規模:人民幣3.30億元。
(六)發行數量:330萬張。
(七)票面金額和發行金額: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按面值發行。
(八)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期限為發行之日起6年,即自2018年12月14日
至2024年12月13日。
(九)債券利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第一年為0.4%、第
二年為0.6%、第三年為1.0%、第四年為1.5%、第五年為1.8%、第六年為2.0%。
(十)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和
最後一年利息。
(1)年利息計算
年利息指可轉換
公司債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自可
轉換
公司債券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可享受的當期利息。年利息的計算公式為:
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
「每年」)付息債權登記日持有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
i:可轉換
公司債券的當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
可轉換
公司債券發行首日,即2018年12月14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
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
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③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
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可轉換
公司債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轉換
公司債券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持有人承擔。
(十一)轉股期限: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轉股期限自發行結束之日起滿六個月
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至
可轉債到期日止,即自2019年6月21日至2024年12月
13日。
(十二)轉股價格:初始轉股價格為14.76元/股,最新轉股價格14.08元/
股。
(十三)信用評級情況:債券信用等級為「AA」;發行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
「AA-」;評級展望為「穩定」。
(十四)信用評級機構: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擔保事項:本次
可轉債採用股份質押和保證的擔保方式,出質人奇
精控股將其合法擁有的公司股票作為質押資產進行質押擔保,汪永琪、汪興琪、
汪偉東、汪東敏為本次發行
可轉債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擔保範圍為本公司經中國
證監會核准發行的
可轉債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合理費
用,擔保的受益人為全體債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
可轉債的本息按照約定如期足
額兌付。
(十六)登記、託管、委託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據《募集說明書》的約定,本次付息為「
奇精轉債」第二年付息,計息期
限為2019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3日。本期
可轉債的票面利率為0.6%,
即每張面值人民幣100元的
可轉債兌息金額為人民幣0.60元(含稅)。
三、付息債權登記日、除息日和兌息發放日
(一)
可轉債付息債權登記日:2020 年12月11日
(二)
可轉債除息日:2020年12月14日
(三)
可轉債兌息發放日:2020年12月14日
四、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20年12月1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結
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
奇精轉債」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公司已與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上
海分公司」)籤訂了《委託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託中登上海分公司進
行債券兌付、兌息。公司將在本期兌息發放日前的第二個交易日16:00前將可轉
債本期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如公司未按時足額將
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則中登上海分公司將
根據協議終止委託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負
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公司公告為準。
(二)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
相應的兌付機構(
證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
機構領取債券利息。
六、關於可轉換
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
的規定,
可轉債個人投資者(含證券投資基金)應繳納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
徵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即每張面值人民幣100元的
可轉債兌息金額為人民幣
0.60元(稅前),實際派發利息為人民幣0.48元(稅後)。
可轉債利息個人所得
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自行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
門繳付。如各付息網點未履行上述債權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
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
的規定,對於持有可轉換
公司債券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即
每張面值人民幣 100元的
可轉債實際派發金額為人民幣 0.60 元(含稅)。
(三)對於持有本期
可轉債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境外機構投資者
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據2008年1
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2009年1月1
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
及2018年11月7日發布的《關於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
稅政策的通知》(財稅 2018[108]號)規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
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徵收企
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對於持有本期
可轉債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QFII、
RQFII),公司按稅前兌息金額派發利息,持有人實際每張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可
轉債派發利息金額為人民幣0.60元(含稅)。上述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範圍不
包括境外投資者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債
券利息。
七、相關機構及聯繫方式
(一)發行人:
奇精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人:葉鳴琦、田林
辦公地址: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三省東路1號
聯繫電話:0574-65310999
傳真:0574-65310878
(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人:金駿、陳航飛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體育場路105號凱喜雅大廈5樓
聯繫電話:0571-85316108
傳真:0571-85115307
(三)託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楊高南路188號
聯繫電話:4008058058
特此公告。
奇精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2月7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