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市安監局2017年度安全生產
監管執法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縣區安監局,高新區安監機構,機關各處室、市安監支隊:
《市安監局2017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計劃》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連政辦復﹝2017﹞1號),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縣區安監局、高新區安監機構結合自身實際,認真做好2017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計劃制定、報批和備案工作,請市局各相關處室、市安監支隊嚴格按照執法計劃抓好落實。
連雲港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日
市安監局2017年度安全生產
監管執法工作計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和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15〕151號)精神,根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24號令)、《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安監總政法〔2010〕183號)和《關於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連政辦發〔2016〕149號)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連雲港市安監局2017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為指引,以貫徹《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根本抓手,強化行政執法,推進依法治安,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高防控能力,推動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任務和目標
通過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的有序實施,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督促企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完善並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排查和整改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實施處罰,減少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實現全市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穩定好轉。具體目標為:
(一)監管執法中發現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責令整改率、到期複查率100%;
(二)監管執法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率100%;
(三)監管執法中實施的行政處罰執行率、複議和訴訟維持率100%;
(四)事前立案數佔總立案數80%以上;
(五)全年雙隨機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企業不少於30家。
三、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執法工作日測算
(一)行政執法人員數量和裝備情況
市安監局現有行政編制26人(含工勤3人)、參公編制20人(含工勤2人)。按照全局行政執法人員數量不低於全局在冊人數的70%計算。全局在冊人數46人,執法人員按照46×70%=32人,執法車2輛,電腦人均1臺,印表機30臺。
(二)執法工作日計算
1.總法定工作日的確定:共有7968個工作日
測算依據如下:總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執法人員數量=249×32=7968個工作日
說明:全年365天,共52周,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端午、國慶、中秋、清明共11天,2017年雙休日105天,法定工作日=365-105-11=249個工作日。
2.按照本機關前3年實際統計平均數測算,其他執法工作日共有2120個工作日,測算依據如下:
(1)實施行政許可320個工作日(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
(2)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10起×32工作日/起=320個工作日;
(3)安全生產舉報查處20起×5工作日/起=100個工作日;
(4)參與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上級安全監管執法機關組織的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各種大檢查和市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800個工作日;
(5)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的受理、登記建檔、跟蹤監控、督促整改等200個工作日;
(6)有關報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備案100個工作日(建設項目三同時報告審查、易製毒化品、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劇毒化學品以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使用裝置定期評價報告、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
(7)開展機動執法200個工作日;
(8)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20個工作日;
(9)上級安全監管機關安排的工作任務60個工作日。
上述(1)~(9)合計2120個工作日。
3.按照本機關前3年實際統計平均數測算,非執法工作日:共有4168個工作日,測算依據如下:
(1)機關值班249×2=498個工作日;
(2)學習(每周五下午政治業務學習0.5×52×32=832個工作日、黨員固定學習日學習0.5×2×12×32=384個工作日)、公務員在線學習10×32=320個工作日、培訓(執法換證培訓6×32=192個工作日)、會議(平均每月2次,12×2×32=768個工作日),全局總共安排2496個工作日;
(3)檢查考核122個工作日(安全生產年終目標考核和各類綜合業務考核3×3×10+32=122個工作日);
(4)病假、事假4×32=128個工作日;
(5)檢查指導下級安全監管執法機關工作12×4×4=192個工作日;
(6)公務員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根據各人工齡長短總共安排15×32=480個工作日;
(7)黨群活動252個工作日(參觀學習調研5×32=160個工作日、聯繫點牽手幫扶活動32工作日、志願者服務活動60工作日);
上述(1)~(7)合計4168個工作日。
4.執法檢查工作日:1680個工作日,依據如下:
執法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即:7968-2120-4168=1680個工作日。
四、執法檢查
(一)執法檢查範圍。2017年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範圍:突出高危工藝化工生產企業、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非煤礦山企業、冶金企業、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重點企業的監管監察。
(二)執法檢查頻次。根據測算的執法檢查1680個工作日的情況,我局全年能完成企業執法檢查次數為280家次(按1次執法檢查平均需3人參加1個工作日計算執法檢查的次數,考慮執法檢查工作的閉環要求,即1次閉環執法檢查需一次檢查和一次複查,能夠完成檢查生產經營單位1680÷3÷2=280家次)。2017年列入計劃重點監察執法檢查企業142家,共檢查(複查)284家次,能夠滿足《編制辦法》的規定要求,同時還可滿足對縣區安全監管執法機關所負責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抽查和指導服務的要求。
(三)執法檢查方式。嚴格執行國家安監總局24號令相關要求,編制現場檢查方案,擬制各行業企業安全檢查表,對企業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檢查。對化工生產企業的檢查,按照《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現場核查表》內容對化工企業進行檢查。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的檢查,按照省局制定的《江蘇省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安全檢查記錄》對企業嚴格檢查。其他行業按照行業檢查表對照檢查。
檢查採取聽匯報、查閱資料臺帳、現場檢查等方式,對檢查情況如實填寫現場檢查記錄、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複查意見書等執法文書,並將檢查結果反饋被檢查企業,執法文書要由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和檢查人員籤字,並及時整理歸檔。
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者事故隱患,依法採取處置措施,責令當場整改或者限期整改,必要時依法予以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的安全問題涉及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或其他有關部門的,應當及時向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或其他有關部門通報。
(四)執法檢查主要內容
1.依法通過有關安全生產行政審批的情況;
2.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情況;
3.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4.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排用於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經費,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5.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6.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配備或者聘用註冊安全工程師的情況;
7.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和實習學生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其教育培訓檔案的情況;
8.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和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9.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的情況;
10.對安全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11.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應急預案的情況;
12.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情況;
13.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14.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與對方籤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情況;
15.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安全問題的情況;
16.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治理,以及向從業人員通報的情況;
17.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18.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籤訂應急救援協議,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的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
19.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20.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五)執法檢查工作任務分工。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連雲港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連政辦發[2010]136號)要求,對我局2017年內設機構監管執法工作分工如下:
1.全市生產經營單位日常執法檢查。
時間:全年。由市安監支隊牽頭負責,相關處室配合。負責人:範文波。
2.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環節安全管理和監督,依法打擊煙花爆竹私產、私銷和私儲等違法行為。
時間:全年。責任處室:危化處牽頭負責。負責人:郭紹進。
3.加強易製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和建設項目三同時等環節安全管理和監督,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時間:全年。責任處室:危化處牽頭負責。負責人:郭紹進。
4.加強非煤礦山、冶金、機械、紡織、輕工、電子、醫藥、貿易、電力等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和監督,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時間:全年。責任處室:工礦商貿處牽頭負責。負責人:伏廣成。
5.加強工礦商貿企業等用人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強化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防治的主體責任,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安全和健康。
時間:全年。責任處室:職業安全健康處牽頭負責。負責人:宋娟。
6.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情況。
時間:全年。責任處室:規劃科技處牽頭負責。負責人:房離離。
7.加強安全評價機構的管理,規範安全評價行為,建立公正、公平、競爭、有序的安全評價技術服務體系。
時間:6-7月份。責任處室:規劃科技處牽頭負責。負責人:房離離。
8.依法綜合監管道路交通、水上運輸、建築、市政、水利、林業、旅遊、海洋漁業、衛生、文化、教育等安全生產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對上述行業貫徹執行安全生法律情況和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以及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時間:全年。責任處室:綜合監管處牽頭負責。負責人:賀波。
9.加強對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指導和促進培訓機構積極參加培訓機構標準化建設活動。
時間:全年。責任處室:宣傳教育處牽頭負責。負責人:於和義。
10.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完善應急救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器材、進行應急救援演練,在發生事故時及時有效地進行自救和處置。
時間:全年。責任處室:應急救援處牽頭負責。負責人:高新海。
五、行政許可
(一)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備案;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的受理。
責任處室:工礦商貿處負責。負責人:伏廣成。
(二)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設立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設計審查。
責任處室:危化處負責。負責人:郭紹進。
(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審核和發放;煙花爆竹批發經營許可證審核和發放。
責任處室:危化處負責。負責人:郭紹進。
(四)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認定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操作資格認定。
責任處室:宣傳教育處負責。負責人:於和義。
六、宣傳教育培訓
(一)宣傳教育。以安全生產月活動為載體,充分利用媒體普及安全知識,宣傳安全生產政策、法律及典型經驗。做到動員部署、方案措施到位,提高公民的法律知識,增強安全生產法制意識。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11.9宣傳周等活動,積極營造有利於加強安全生產、促進安全發展的社會氛圍。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定期刊發《連雲港安全生產》,及時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努力營造安全生產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處室:宣傳教育處牽頭負責,相關處室配合。
(二)培訓考核。進一步規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工作,深入開展分層次重點培訓、分區域管轄培訓、分行業專題培訓工作,積極推行教學、課時、考試、發證四統一模式,提升教育培訓規範化水平。市級監管企業主要負責人、安管人員培訓、復訓、持證率100%。
責任處室:宣傳教育處負責。
(三)標準化創建。全面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完成標準化達標任務,規範企業安全生產行為,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形成長效機制。
責任處室:規劃科技處牽頭負責,相關處室配合。
七、綜合監管事項
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管安全的三個必須要求,切實做到行業管理與安全監管相統一,綜合協調、重點推進。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建築、消防、交通、市政、旅遊、海洋漁業等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檢查職責的情況,建立健全聯絡員會議制度、重要事項協調製度、聯合督導制度等,加強部門之間協作配合,形成政府統一領導、安全監管部門與相關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通過重點督查、抽查、突擊檢查等方式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以治理隱患、解決突出問題為著力點,深化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對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跟蹤督查,確保重大事故隱患按期督改率達100%。
責任處室:綜合監管處牽頭負責,相關處室配合。
八、執法監督
就各縣區局執行各自年度安全監管執法計劃情況,定期開展評審工作。評審主要內容為行政執法主體是否適格,執法檢查是否達到規定的覆蓋率、複查率和整改率,執法檢查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各類執法文書是否規範,執法行為是否符合規定,執法程序是否合法,執法處罰決定是否符合自由裁量標準以及案件卷宗是否及時歸檔等。
責任處室:由政策法規處牽頭負責,市安監支隊配合。
九、市政府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底線思維,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全覆蓋式安全監管體系。進一步強化縣區政府、管委會、行業主管部門和重點企業責任制的落實,全面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管安全以及一票否決等責任約束機制;進一步完善市安委會會議制度、聯絡員工作制度、聯席會議制度、工作信息通報制度等基本工作制度。強化安委辦在安全生產重大問題中的協調職能。
責任處室:綜合監管處牽頭,相關處室配合
十、組織實施與變更調整
(一)市安監支隊具體負責執法計劃的落實工作。開展執法檢查活動時,應當編制現場檢查方案,明確檢查的區域、內容、重點及方式等。實施檢查的工作人員應當做好執法文書的記錄工作,檢查結束後要及時立卷歸檔。
(二)本計劃依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的規定編制,並經市政府核准後實施。實施中,如需對執法計劃進行變更、調整的,應當符合《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規定的條件;執法計劃進行調整或變更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重新履行報批和備案手續,並製作有關文件存檔備查。
十一、行政執法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各縣、區安監局要根據轄區和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實際情況,重點抓住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涉氨製冷、涉爆粉塵以及職業病危害嚴重等行業(領域)的重點企業,制定並實施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檢查計劃。繼續開展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重點打擊危化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批先建、未批先產和擅自改擴建非法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從嚴從重處罰,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的總體平穩。
(二)規範執法。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執法能力,提升安全執法綜合素質。認真開展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確保違法案件事實認定清楚,適用法律條款準確,自由裁量合理,執法程序合法,文書書寫規範,案件卷宗完整。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堅持執法與服務並重,重點強化安全監管執法的事前預防,積極組織專家上門服務指導,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督促企業及時整改和消除事故隱患,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本質化水平。加強監管執法檢查痕跡化管理,做到一企一檔,認真做好案件結案和案卷材料歸檔工作,做到一案一檔。
(三)嚴格執法。加大《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學習和宣傳力度,深刻把握法律法規要義,將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同行政執法工作的具體實際緊密結合起來,嚴格遵守安監人員十不準的規定,廉潔奉公,公正辦案。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者事故隱患的,應當依法查處,需立案的,應及時調查處理,並依法予以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嚴重威脅生產安全的企業,一律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或建設。學習領會說理式執法內涵,把握精神實質,在執法中做到說明事理,說透法理,說通情理,讓行政相對人既感覺到法律的權威,又體會到服務的周到,實現人性化執法。
(四)聯動執法。加強與部門之間的聯合執法,積極會同經信、公安、消防、建設、質監等部門開展聯合檢查,互通信息和交流情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強與縣、區安監局聯合執法,充分發揮屬地管理職能,將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通報當地安監部門,強化日常監管。
(五)執法考核。強化執法監督,實行行政執法專項考核,執法專項考核在年度綜合目標考核佔比不低於20%。對監管執法檢查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且造成不良影響的,予以批評通報,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附件:市安監局2017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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