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學」也就是「程朱理學」,它是由宋初「二程」開創,宋後期朱熹集大成的一個學術體系,在朱熹的手上,理學的學術體系基本完備。之所以稱之為「宋明理學」,是因為「理學」在宋朝建立之後,在明朝成為正統的官方哲學,在現實政治中佔了統治的地位,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明之後的科舉考試所考內容皆為四書所限,而對四書的解釋,也是以朱熹的學說為標準答案。那麼「宋明理學」之中的「理」,指的到底是什麼,你知道嗎?
在小編看來,「理」又稱「天理」,是二程哲學體系的最高範疇,程顥曾說:「吾學雖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意思是說,二程的學問雖然也是有老師所教,他們二人都曾受教於周敦頤。但是,「天理」的說法,卻是二程自己的發明創造。二程的理由以下幾個方面的意思:第一,理是天下萬事萬物都要遵循的普遍原則。「萬物皆有一個理」,它「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沒有「存亡加減」,是永恆存在的。第二,理不僅是自然界的最高原則,也是社會的最高原則。它既包括事物中的道理,又包括社會的倫理道德。
第三,理是先於事物存在著,人和物「都自這裡出去,只是物不能推,人則能推之。」這是說萬事萬物之理早已先於萬物而存在,只是物不能主動體認它,人能主動體認它罷了。第四,「一物須有一理」,但這並不是說每一物各有自己的理,而是說每一物都有理產生,每一物也體現了完全的理。因此說:「天下只有一個理」、「一物之理,既萬物之理」、「物我一理」。這些思想中既有佛學思想影子,也是對孟子「萬物皆備於我」的觀點的發揮。
小編認為,二程所謂的「理」,並不同於客觀事物的規律,因為事物的規律是不能產生萬物的。二程的理既能生物,又能統轄萬物。二程繼承了孟子與董仲舒的觀點,把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混在一起。他們說:「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無所逃於天地之間。」把君臣父子的倫理關係說成和自然界的規律一樣,都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天理」。從根本上說,「天理」就是社會的道德原則和倫理規範。
在「理」和「氣」的關係上,他們認為「理在氣先」。理是第一性的,氣是從屬於理的。比如他們說:「有理則有氣」。理在氣先,氣由理所出。這些觀點,都被朱熹所繼承。成為理學最重要的觀點。而且由於「理」這個概念的提出,二程的哲學發展了自王弼以來體用、本末的學說。二程說「道亦器,器亦道」,在道與器,理與事的關係上,他們認為,道是基本的,器是道派生的。而理類與道,是超越客觀物質世界之上的本體。是絕對的永恆的,支配一切的。
朱熹思想體系的基本範疇也是理。它繼承了二程的學說,同時,他也利用了張載關於「氣」的學說,來建構自己的體系。在他看來,天地萬物的生成,都需要有「理」有「氣」。但其中「理」是萬物的本源,而「氣」則是構成萬物的材料。理是「生物之本」,是看不見的本體,朱熹把它叫做「道」。所以,在此後,道理就成為一個詞,而「道」與「理」也基本上同義了。
而朱熹的「理」,則是繼承了二程的學說,但是又卻比二程的學說更加清楚明白,也更加細緻了。他把理的全體,理的最高境界稱為「太極」。而太極的學說,則是他從周敦頤那裡繼承來的的。太極是理的大全,也萬事萬物的總根源。可見,太極可以說是一切道理的總和。而太極與萬物的關係,本質上其實就是本體與現象,抽象與具象的關係。
所以綜上所述,小編認為這些都是關於「理」的一些最基本的意思。理是宋明理學最基本的範疇,無論是在哪個具體層面上,它都在發揮著作用。對於這個問題,大家是否還有著其他不同的觀點呢?喜歡的朋友可以點讚加關注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