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孔乙己》學寫人
寫人敘事是初中生作文必須掌握的基本寫作技能。貫穿整個初中階段,每個年級,每個班級都要進行這種寫作訓練。初中階段幾乎所有的考試,都要對這種寫作技能進行考察,其必要性自不必言說。
可現實是,初中階段的孩子在寫作時很少有人能把人物寫的栩栩如生,活靈活現,更多同學的筆下的人物要麼是「啞巴」一言不發,要麼是「智障」從不會思考,要麼是「隱者」不見其形貌……
學生的作文多是千人一面,人物出場行動表情呆板單調;要麼一言不發,那麼語言毫無個性特色;外貌描寫既寫得簡單粗略,又抓不住人物主要特徵。
今天我們就跟隨文學大家魯迅先生的短篇小說《孔乙己》來學習如何寫人,如何把人物形象寫得活靈活現,栩栩如生?
文章寫人首先得明確誰是主要人物,誰是陪襯人物。主要人物一定要詳細寫,既要寫得生動,又要寫得人性個性鮮明。陪襯人物不能過分渲染,否則便會喧賓奪主,淡化主要人物形象。
魯迅先生在《孔乙己》中寫了很多人物,有小夥計,掌柜,喝酒的短衣幫,要茴香豆的孩子,還有打折孔乙己的丁舉人,孔乙己。但主要人物是孔乙己,前面的人物都是陪襯人。所以文章中不論是外貌描寫還是語言、動作、神態描寫都是以孔乙己為主,給我們生動地刻畫出了一個飽受封建科舉制度毒害的下層讀書人的悲慘形象。其他人物的出現看似獨立,其實都是為了表現和突出孔乙己的行為和結局作鋪墊的。
明確了主要人物後,還要明確為什麼寫這個人?寫這個人的目的是什麼?是頌揚這個人的偉大精神?還是批判這個人的齷齪行為、卑劣情操?還是想藉助這個人以點帶面想向讀者傳遞什麼?
《孔乙己》裡的孔乙己是一個讀了大半輩子書,卻連半個秀才的功名都沒有獲得的沒落讀書人,生活窮困潦倒,孤苦無依,卻偏偏染上了好喝懶做的壞習慣,做事不認真,連個能維持生計的替人抄書工作也因為自己的原因丟掉了。更可悲的是這個人被「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封建舊思想所統治的根深蒂固,穿著長衫,哪怕十多年沒有洗,沒有補?說著自欺欺人,迂腐不堪的話,哪怕被人一次次嘲笑,管你聽不聽得懂?
這樣一個可憐的人,為了維持自己的生計,他不去勞作,哪怕他身材高大?哪怕他寫得一手好字?他偏去做偷竊的事情,甚至連偷東西,他都很在意,或許是對書情有獨鍾?或許是偷書不叫偷,叫竊?甚至,甚至,他連偷誰家的東西都有專門的對象?大概是因為他認為丁舉人會「君子動口不動手」?大概是因為只有舉人家的東西才配他這樣的「讀書人」偷?
就是這樣的一個可悲的人,最後卻被同是讀書人的丁舉人打折了腿,怎麼不讓人慨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一個貧困潦倒,為了生計不得不放下尊嚴去偷去竊;一個生活富裕,為了一點東西,放下「君子動口不動手」的聖人訓誡,殘忍地打折了另一個讀書人的腿。
悲哉!哀哉!這讓我想起了當今喜劇明星範偉說過的一句很流行的話「同樣是人,做人的差別咋這麼大呢?」這也不得不引發讀者對孔乙己這悲劇形象的思考和深層社會原因的追問?
魯迅先生刻畫這個人物形象的目的就在於透過孔乙己的悲慘形象來揭露封建科舉制度對讀書人的毒害至深!和科舉制度的腐朽性及它滅亡的必然性。
先生為了刻畫好這個人物形象,首先在人物出場時,就先把他安排在了魯鎮鹹亨酒店裡。酒店的格局是這樣的——魯鎮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別處不同的:都是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櫃檯,櫃裡面預備著熱水,可以隨時溫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銅錢,買一碗酒,——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現在每碗要漲到十文,——靠櫃外站著,熱熱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買一碟鹽煮筍,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幾文,那就能買一樣葷菜,但這些顧客,多是短衣幫,大抵沒有這樣闊綽。只有穿長衫的,才踱進店面隔壁的房子裡,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這是一個表面上看來的酒店的環境描寫,實質上這也是一段社會環境描寫。酒店布局體現了明顯的階級差別,有錢的可以進到裡間坐著喝酒,沒錢的只能站在櫃檯外面喝。同時也給我們交代了當時社會有錢人和窮人的服裝差別,有錢人穿長衫,沒錢人穿短衣。換句話說,穿長衫的都是有錢人,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看似不經意間的一點,讓我們對後文孔乙己的出現時的另類穿著有了深入的認識。這大概就是高手名家的才華流露吧?
孔乙己出場,先生給了他一個全景式的細緻的外貌刻畫——「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的鬍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可謂語短意深,巾短情長。寥寥幾句,給了我們豐富的信息。他是一個另類的人,說他富有,因為他穿長衫;說他貧窮,因為他站著喝酒,他介於二者之間,不倫不類。他身材高大,讓人想起他自然會有一把子力量,蠻可以自食其力。他清白臉色,說明他吃的不好,營養不良。皺紋間的傷痕給人遐想,為後文寫他偷東西被打埋下伏筆。一個「常」字暗示了他偷東西成性,被打多次。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啊!也不得不佩服先生的如金之墨,字字皆金啊!後面的花白鬍子,髒衣服都在告訴讀者孔乙己是一個老而懶的人!
可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卻偏偏出現在了酒店裡,並且還蠻有豪氣的要了兩碗酒,一碟茴香豆,「排」出了九文大錢,在短衣幫們面前是何等的氣派,何等的豪邁?文章到此,不著一言,卻告訴了讀者許許多多。這大概就是名家的寫作高明之處吧?
先生寫人除了刻畫人物外貌有過人之處,語言描寫更是可圈可點。開篇總寫一句「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當別人調侃他時,他額頭青筋暴露,惱羞成怒的爭辯,先生這樣寫到「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汙人清白……」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極具個性化的語言描寫,既交代了他讀書人的身份,又點明了他的迂腐不堪,自欺欺人,偷別人東西的性格和習慣。讀到這裡我們是又氣又可笑,而先生在文中刻畫孔乙己時,就是這樣定位他的「笑料」形象的。如果說此時的孔乙己還是可笑的,那麼第二次出場時,被打折了腿的孔乙己穿著破衣爛衫,爬著走來的形象該贏得人們的些許同情吧,可是事實並非如此,人們依然嘲笑如故,先是掌柜說:
「孔乙己麼?你還欠十九個錢呢!」小商人金錢至上的觀念暴露無遺,接著掌柜的揭傷疤式的調侃讓孔乙己顏面盡失,滿面羞愧,此時落魄潦倒到如此地步的他再也無力辯駁——「但他這回卻不十分分辯,單說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麼會打斷腿?」孔乙己低聲說道,「跌斷,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懇求掌柜,不要再提。」前後兩次截然不同的落差,讓我們對他心生同情,然而讀者的同情救不了他。至於他的死活誰也不知道,只知道他走時有一片旁人的說笑聲。與其說孔乙己死在了科舉制度上,不如說他死在了社會的冷漠裡,麻木中。
先生寫人的高明之處就在於此,字字如針,針針見血!
在表現孔乙己的前後兩次變化時,有兩個典型動作可圈可點,也就是他兩次到酒店喝酒時的掏錢動作,一排一摸,截然不同,窮困至極,潦倒之至。有兩句話不顯山不露水,一句是「要兩碗酒,一碟茴香豆」,一句是「溫一碗酒」,一碗之差,一碟之別,將孔的潦倒又巧妙的交代出來。
除此之外,我認為還有一個細節變化最為突出,最為經典!那就是孔乙己的衣服,長衫變成破夾襖。之所以說他經典,就因為孔乙己最看重面子,而在孔乙己身上代表面子的,在他看來也只有這叫又髒又破的長衫了,所以他不能去洗,每天穿著,哪怕十多年來,又髒有破。可就是這可憐的一點面子,最後也沒有保住,一個可憐的人連自己的一件破爛不堪的長衫都沒能保住,只能穿一件破夾襖,在瑟瑟的秋風中(文中有一句自然環境描寫交代,意味深長),在眾人的嘲笑聲中默然離去,留下長長的感傷!不得不說,先生的高明我等不及!
先生的這篇文章更為可學習之處,還在於先生的處處對比,比如孔乙己兩次到酒店時的外貌不同,一白一黑,一站一爬,一高一低,一長衫一夾襖;喝酒的數量不同,掏錢的動作不同,言辭分辯時的神態不同等等。對比手法對於刻畫人物形象表現力極強,幾乎在所有的文章裡,我們都能看到這種表現手法的身影,學生們應注重學習,重點掌握。
先生寫人還有一個高明之處,在於他讓一個人成為一個正常人,有喜怒哀樂,有缺點還有優點。而不同於有些作品或者過分醜化一個人,一無是處;或者極力讚美一個人,白玉無暇。文章中孔乙己給小孩子分茴香豆,叫小夥計識字兩件小事都體現了他善良可愛的一面。讓作品中的人物成為一個正常的人,成為一個真實的人才是好作品標誌。我們應朝這方面積極引導,因為初中生作文有字數限制,能寫好主要的一面就已經難能可貴了!
總之,名家高手寫人自有其過人之處,我們一時半會很難企及。但依此為樣本效仿學習,也不失為一條可行之路!願每一個孩子筆下都能寫出活靈活現的人物來,願每一個愛好寫作的孩子都能成就自己的作家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