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鄒娟
2019-03-30 15:35 來源:澎湃新聞
喜歡時令嘗鮮的食客請記住,買回來的青團,最好3-7天吃完。因為作為糧食類食品,其添加劑的使用要求,比一般包裝食品高,保質期短。
3月30 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布近期青團抽查結果。其對本市相關生產企業、零售單位和餐飲服務企業銷售的各類青團產品監督抽檢中發現,88件樣品符合相關食品安全標準,2件樣品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監督抽檢合格率為97.78%。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發現,不合格原因,都是在青團中添加了防腐劑脫氫乙酸。
2件不合格青團產品信息如下:從上海市崇明區柯壁超市抽檢的艾葉青團(紅豆沙餡)(標稱生產企業:湖州天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9-03-01,規格:280克/袋),從上海來伊份食品連鎖經營有限公司潘園公路店抽檢的乳酸菌味青團(生產企業:寧波思味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9-02-20,規格:計量稱重),不合格指標均為添加了防腐劑脫氫乙酸。
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按標準規定的範圍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但青團作為糧食製品,依據相關標準規定是不得添加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的。
據悉,全市共抽檢各類青團樣品90件,其中生產企業15件,超市和食品店等零售單位60件,餐飲服務企業15件。依據是GB 29921-201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糕點、麵包》、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汙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DB 31/2001-2012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青團》等標準,對所有樣品的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黴菌、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鉛(以Pb計)、總砷(以As計)、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等指標進行了檢驗。
對於本次抽檢中不合格產品,相關區市場監督部門已啟動後續的核查處置,相關企業已下架停售和召回不合格青團。對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將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透露,青團屬於季節性食品,對於這種短期大量供應的季節性食品,市民選購時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要從正規的超市或食品店購買;二是要購買標識標註規範的青團。選擇包裝完好、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等標示齊全的青團產品購買。三是購買前可聞其味,觀其色。不購買有異味和過於鮮豔的青團。由於青團水分含量較高,保質期限較短,購買後應妥善保存,及時食用。青團的包裝袋不應使用聚氯乙烯塑料,青團重複加熱時,必須去除塑料包裝袋(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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