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對於豐巢來說應該是非同尋常的一天——4月28日,其在官方渠道宣布自2020年4月30日起,對所有存放在豐巢快遞櫃的包裹將收取超時存放管理費。
具體實施方法:12小時內免費保管,超時後0.5元/小時,3元封頂。
豐巢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提出這一收費標準,是為了進一步精細化服務、提高投遞效率,同時也希望推動物流末端市場迭代。
這樣的做法,消費者當然是不買帳的。而且不得不說,消費者的理由給的合情合理:
1.12小時時間太短。
小漫就曾經在晚上10點收到過豐巢的快遞入櫃提醒。12個小時,一覺醒來就要去上班,怎麼?難不成為了避免付費我就要把快遞背到班上?(雖然改成18小時了,但還是短-真不知道為嘛豐巢較這六個小時勁,24小時不好嗎?)
2.投遞這一舉動多數沒有經過顧客的授權。
快遞在不經過顧客的授權情況下直接被放進快遞,實則是櫃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我沒有同意放到快遞櫃啊!之前不都是上門服務嗎?京東可以送貨上門,為什麼四通一達不行?」
3.豐巢收費相當於二次收費。
其實在消費者付費購物時,就已經一次性交付了物品以及快遞的費用(不過快遞費用多半因為商家福利給免去了,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為什麼我在收到快遞時還要再次付費呢?
4.快遞櫃難找且離家有時也並不近
小漫住的小區快遞櫃少說20個。在上上周日,小漫轉了一個半小時才找到簡訊中的快遞櫃。一個半小時啊!取個快遞容易嗎?
小漫想說,要收費,請找四通一達。因為,消費者並沒有覺得有了豐巢更方便了。
5毛錢沒什麼,但是如何收費,需要給大家一個可以接受的說法
但是這個說法,無論怎麼給都不會得到消費者的認可。
在下單時我們其實就可以選擇配送時間(京東和一些O2O的買菜APP都可以這麼操作)這樣就在根源上解決了這個問題。如果真如豐巢相關負責人所說「想提高投遞效率」、「進一步精細化服務」,那這個費用就應該直接由快遞的承運公司來承擔(快遞小哥不用送貨上門了,所以在相同的時間可以送更多件,這就算提高了投遞效率,增加了人效,快遞小哥所在的快遞公司應該為豐巢買單才對)
況且,如果遇到群體抵制,豐巢也是敗壞了好人緣了。
如果有人想抵制豐巢(比如競品),就可以買一些便宜商品讓其滯留快遞櫃。豐巢收費標準中明確指出收費最高封頂3元卻沒有寫出最高滯留時常,這樣下來豐巢的快遞櫃利用率更低。
同時,在不收費的情況下大家想起來肯定會在第一時間取走快遞(畢竟快遞裡都是自己要用的東西),但是開始收費後可能就會有這樣一個問題——大家想既然不是免費的,我反正也要付費,那就再晚一些取吧。如果以上兩種情況發生,那麼相關負責人所說「提高投遞效率」就可真是無稽之談了。
疫情期間很多小區不允許外人進入,很多物業小區在外面搭起了臨時存放快遞的架子。這年頭大家的素質都提高了,放在架子上的快遞很少有丟失。如果不考慮丟件的因素,每家每戶協商好共同出錢在小區內放些架子,也基本沒豐巢什麼事兒了。其實疫情期間小區門口的快遞架也挺好。
真的不是國人挑剔,國外的快遞員也是都送貨上門的!退一萬步來講要收費,也請稍微延長點時常吧!12小時,真的不太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