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討論「他只是一個孩子」的教育了是對還是錯了,因為近幾年了,許多孩子被寵在手上,而發生各種違規違法的事時,老人總會說,他只是一個孩子,孩子沒錯,所以本次寫出本文以作探討。
一近幾年發生的「他只是個孩子的案例」到底有多少? 以時間軸為列,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未成年犯罪在逐漸增加
1,2010年,韋某於家鄉廣西掐死一名男孩,但因其當年未滿14周歲而未負刑事責任。2011年,他持刀傷害一名小女孩,被判刑6年。2015年11月,時年19歲的韋某減刑保釋後在廣州市番禺區殺害一名11歲女孩。
2,2013年新疆未成年團夥搶劫盜竊超20起,15歲的曉虎和16歲的曉亮,因去年案發時實施盜竊行為還未滿16周歲,法院對其盜竊行為不予刑事處罰
3,首先是2019年10月,大連一名10歲女孩被13歲男孩殺害。該男孩在班級群裡 ,公開表示:自己是未成年,就算犯法,也不會有事。對該13男孩最高處罰也只是僅僅,關押收容所三年。
據統計,未成年第一次犯罪的年齡不斷降低,7-13歲年齡段就開始第一次犯罪的比例已經提高到未成年犯罪總數的9.8%。
二頻繁出現的未成年違規違法,到底說明了什麼,為什麼會這樣?
頻繁出現這樣的案例,只能說明這些青少年在鑽法律的空子,我們在這裡這是討論那些犯罪的青少年的普遍原因,特殊例子不予說明。
在網絡時代泛濫的一個時代,很多青少年自然就可以接觸到,未成年犯罪不用承擔相關信息,於是青少年在一些誘惑之下就走向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人類的兒童的成長期及其漫長,整整持續十幾年,尤其是在14—16這段時間,變得敏感,多疑,並且世界觀正在形成,還沒有定型,所以法律對青少年的保護是必要的。但同時這不是鑽法律空子的理由。
三如何有效應對青少年的犯罪,以及國家出臺哪些應對措施。
為了讓人們有法可依,有罪必罰,我國法律做出重大修改:滿12周歲犯罪就一律承擔刑事責任,這次修改只是針對特別惡劣的情況,而且有著嚴格的程序規定:必須是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必須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必須情節惡劣;必須經最高檢核准。四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才可以。
但同時我們必須意識到法律是底線,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是主根,多方面協調,孩子才能健康成長。
所以對青少年的教育和關注是刻不容緩的。那社會各界對這個問題是怎麼看的了。
四社會各界對這個問題是怎麼看的了?
白巖松:強調嚴格懲治,讓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一樣去擔責,這不符合我們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大趨勢。而反過來保護未成年人,也絕不是寬鬆溺愛犯了罪當沒事。
鄭瑾:當前,我國青少年犯罪現狀相當嚴峻,已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和廣泛關注。
高曉松:對祖國的未成年保護是必要的,畢竟青少年成長是屬於弱勢群體。
觀眾:大多數人是對於這樣的犯罪嚴懲不貸,有一部分認為這是助長青少年犯罪的火焰。
五總結
無論是青少年的保護還是嚴懲青少年利用法律漏洞的兩方面其實並沒有錯,關鍵是如何協調這兩者的關係,這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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