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山證券李湛: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是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基礎
12月11日,證監會發布公告稱,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為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證監會決定自即日起開展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
證監會方面表示,將通過1-2年努力,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使上市公司治理整體水平得到明顯提高,推動構建各方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作、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治理新格局,夯實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牢固基礎。
對此,中山證券研究所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李湛表示,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的基石,是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主力軍和領跑者。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是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是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
「其中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更是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基礎」。李湛表示,證監會此次開展的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的具體重要舉措,旨在通過上市公司自查、現場檢查、督促整改,進一步落實控股股東、實控人、董監高的職責界限和法律責任,以及營造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良好氛圍等專項行動,不斷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新發展格局。
李湛更進一步指出,監管層狠抓上市公司治理,為的是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為未來全面實施註冊製做好充分準備。
他表示,註冊制是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制度,全面實施註冊制,要求上市公司應當具備更為優良的公司質量,更完善的公司治理和更全面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時,註冊制將股票的定價權交由市場,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和信息披露質量,則有利於解決投資者與上市公司管理層之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幫助投資者做出合理的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增強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信任,提升市場活力。
對於未來如何形成上市公司自我規範治理的長效機制,李湛建議,可從四個方面加強建設:第一,進一步提高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誠信履責的能力;第二,進一步強化公司治理底線要求;第三,進一步倡導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實踐;第四,進一步加強提高公司治理的信息透明度。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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