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發生的這兩起學生跳樓自殺事件,再度引發輿論的軒然大波。
一是6月4日,江蘇常州市一5年級小學生妙妙(化名)從教室跑出後翻越欄杆墜樓身亡。家屬稱,當時妙妙剛上完作文課,事發前,妙妙的作文被老師評價要「傳遞正能量」。
二是6月6日,中北大學發生一起學生墜亡事件。據校方通報,墜亡學生是中北大學軟體學院18級學生時某,這名學生在當日下午14點的課程補考中作弊,被監考老師發現並收其試卷,學生離開考場不久後,發生墜樓事件。
前者更是引發以自媒體為主導的口誅筆伐,他們認為官方調查結論不合事實,老師和學校應承擔主要責任。至於後者,輿論倒是一邊倒地認為老師和學校並無過錯,作為大學生(成年人)應有承擔作弊後果的能力和勇氣。
從輿論來看,幾乎所有人都將注意力全部放在了事故的前因後果和追責問責上,都以旁觀者的身份指指點點,在其中或以俠客的角色聲嘶力竭的吶喊,或以路人的姿態走馬觀花掃一眼。然而,我們都似乎漏掉了什麼。
在大鍋看來,國人習慣這樣——總是先忙不迭地聲援一番,然後忘記,有的更吃著人血饅頭津津有味,冷漠地踐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而極少有人把自己擺進去,去分析因果,去汲取教訓,去未雨綢繆避免事故再度發生。
實際上對事件中的家長而言,悲劇已經發生,兩條鮮活的生命已經逝去,就算是老師和學校有責、被追責問責又能實現什麼呢?是可以洩憤嗎?還是為了實現復仇?再重的處罰或處分恐怕都無法撫慰痛心欲絕,也都換不回孩子的生命。
每一起事故的調查,也不僅僅在於追責問責、賠償和安撫受害人,更在於警醒和教育旁人、後人。尤其對身為旁觀者的我們而言,後者的分量甚至比前者還要重些。
作為旁觀者,我們不能等悲劇發生以後才警醒,不能等悲劇復盤一番就罷了。我們必須從每一起事故或悲劇中,形成必要的危機思維,找到有效的預防方法,這才是正途。而不是不加思考的批判以後就此忘卻,不做應該的反思,不進行應有的行動,然後忘記,直到下次悲劇的再次到來,直到悲劇可能發生在自己身邊或身上。
全面、客觀地來說,在反思事故時,我們首先要注意的一個問題,也是每個人都容易陷入的一個歸責誤區,那就是:很多人在批判悲劇的時候,潛意識裡過分同情弱者,總是習慣地忘記悲劇當事人的責任,總說「死者為大」。如果再碰到有公權力機關參與的事件,便將對公權力的天然仇恨夾雜進去,一股腦將責任全部推給相關部門,不斷詰問「怎麼不管」「怎麼不管好」。大鍋看來,這樣的求全責備,荒唐至極!
如6月13日下午瀋海高速溫嶺大溪段發生的槽罐車爆炸事故中,果然有不少網友在批評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如何監管的?極少有人(好像沒有)反問槽罐車駕駛員和所屬公司的責任。後者可是主要責任、主體責任和直接責任啊,前者就算有責任也不過是次要責任、監督責任和間接責任。越過後者去責備前者,真TM扯淡!哪有這樣的道理?即使駕駛員沒了,即使公司損失巨大,也絲毫不影響責任劃分,不影響其應承擔的責任,一碼歸一碼,不能和稀泥啊。
這就和很多人喜歡說的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一樣,也和成龍說的「犯了每個人都會犯的錯誤」一樣,就是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分解,拉其他主體下水,不分主次,混淆視聽,旨在推卸責任,逃避責備,是極度不負責任和極端自私自利的表現。
因此,我們在看待兩起學生自殺事件時,不僅要注意釐清老師和學校乃至社會的責任,也不能忽視家長的角色定位。
當然,大鍋並不是在為老師和學校開脫,只要經調查兩者有責,該追究追究,該問責問責;也不是認定家長存在過錯而負有責任。大鍋只是在提醒,面對悲劇,採取什麼樣的有效措施可以防止發生?
理性、客觀來說,在這兩起事件中,兩個孩子一開始所面對的其實並非多大的責難,只要有效及時化解,走極端情況的就不會發生。更進一步來說,孩子如果具有足夠的抗挫折能力,能夠獨立處理好情緒,或者處理不了學會求援,及時將問題上交家長或其他人,悲劇大概率是不會發生的。
毫無疑問的是,對於孩子抗挫折能力的培養,家長的作用和家庭的教育至關重要。所以,大鍋只是覺得,從兩起事件的過程來看,家長可以做的更多,其實也不用太多,就可以獲得相應效果,那就是抵禦那些傷害,避免悲劇的發生。
一定有人反問,為什麼不要求老師和學校擔負起更多責任(做的更多)?下面我們來討論一下。
實際上,在看完上述兩起學生自殺事件的報導後,很多網友包括大鍋第一感覺並不是說要找誰的責任,而是感覺到這一小一大兩名學生的心理太脆弱了,進而聯繫起更多類似報導和身邊的案例,覺得現在的孩子抗挫折能力太差了,動輒徑直走到極端,令人猝不及防。
這大約是經濟發展了,家長格外心疼孩子,對孩子的呵護多了,管束和關心過量了,導致孩子自身獨立自主能力差了,尤其在獨立處理情緒方面欠缺。家長在這一方面又沒有足夠知識、能力甚至意識都沒有,以致於孩子脆弱、敏感、「經不起事」。
而這難道不是我們從兩起事件中應該警醒和思考的嗎?事件中孩子所面對的不過是學校內來自老師的責難,而比之社會的毒打和陌生人的傷害,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家長們必須明白,一方面,孩子的健康成長雖不是單靠家庭、學校和社會之一就能完成的,但必須強調的是家庭是第一位的,家長是第一和直接責任人;尤其在心理健康方面,家長必須切實肩負起主體責任。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壞人不作惡、好人多行善和社會穩定和諧等外部人或環境上,其他主體也不可能越俎代庖完成使命。
另一方面,我們不能改變世界和他人,只能不斷強化自身才能在複雜的社會不受傷害。家長能力再強,關懷再備至,也不能代替孩子面對一切情況,更多時候需要他們獨立處理問題。而且,在形勢緊急的情況下,外界救援是根本來不及的,教育孩子不主動陷入危險或學會在危險中自保才是最可靠的。
因此,孩子從出生到成年的這個過程,需要家長主動認領責任、挑起擔子,關注好呵護好他們的心理,幫助塑造獨立的人格和提升抗擊挫折的能力——這也正是當代絕大部分家長所忽略的。
講這麼多,還是要重複一下那句話,以防有人情緒化誤解:大鍋並非給老師和學校開脫,也不是受害者有罪論,而是給家長提個醒,以避免悲劇發生在自家身上。因為世人總是以為悲劇或事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總習慣治已病,卻不知治未病的極端重要性;總火燒眉毛才撲火,然為時已晚。
復盤那麼多事故,我們可以發現,悲劇多發生在細節,但凡能夠警醒些、注意些、稍微未雨綢繆一點點就能避免。看來想去,除了悲痛還是感覺到惋惜。
以前曾為女子在酒店被尾隨和人爭論,他們總是在強調酒店沒有盡到保護義務。這點大鍋也認同,不過大鍋不習慣於湊追責問責的熱鬧,而將關注點放在如何防止問題發生上面,主要強調女性出門在外要學會自保,要避免陷入危險,不要把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也不要過分迷信社會穩定。要知道惡人作惡可不管那麼多,他們不分場合、不論後果、不講套路。
但這點好像沒人聽——她們習慣一個人黑燈瞎火的走走看看,喜歡一個人天南海北的浪來浪去,不知是真膽大還是對外面的世界太有信心或對自己太自信,真以為神州處處是她媽。大鍋不禁要問,悲劇一旦發生了,對受害者而言,強調責任在誰還重要嗎?比較起來,如何避免悲劇發生才是主要的吧。
覆水難收,希望有人能聽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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