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貽琦是一位在中國高等教育史上與蔡元培、張伯苓等人比肩的大教育家。他曾擔任清華校長17年,在學校工作近50年,把畢生的心血獻給了清華。
「通才教育」、「教授治校」和「學術自由」等主張是他教育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主張滲透在清華教學的各個方面。梅貽琦還是清華體育的倡導者和力行者,有著諸多頗有見地的對於體育教育的言論,誠然,這些言論不甚周密系統,然而於今仍有重要影響和現實意義。
梅貽琦主持清華期間,始終不渝地施行德、智、體、美、群諸育並進的方針。他倡導「通才教育」,因此體育在他的眼中不僅不是可有可無,而且是至為重要的。梅貽琦看重體育,從不偏廢體育,這是他的眼光廣闊獨到之處,也是他的難能可貴之處。他在各個時期的許多場合都曾發表過有關體育的言論,涉及體育之目標、體育之重要性等問題,如1927年的《清華學校的教育方針》、1928年的《體育之目標》、1931年的《關於體育比賽》、1932年的《關於校際體育比賽》、1933年的《時局與健康等問題》和1934年的《體育之重要》等講演或文章。從這些講演或文章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梅貽琦對體育的理解與認識。
梅貽琦倡導體育,重視體育,並躬身力行。他是清華體育的鼓吹者和支持者,是歷年體育運動會的組織者和領導者;他擔任過「清華暑期體育學校」的名譽校長,擔任過清華童子軍第一團團長,後升任名譽軍長;他是體育場上的積極分子,曾任清華教師籃球隊的隊長,經常活躍在籃球場上;他還經常興致勃勃地到運動場上觀看或指導學生進行體育鍛鍊,參加班際、全校或校際運動會。
不僅如此,出任校長以來,梅貽琦更是力倡體育,著名體育教育家馬約翰教授就得到他的高度重視和依賴。正是在他們的重視倡導和身體力行下,清華大學確立了「提倡各種運動、促進生理上的健康,訓練身體各部的合作,並使個性有適當的表現,同時養成良好品行」的體育教育指導方針,努力轉變傳統的重智輕體的教育思想。當時學校的體育課程這樣規定,初等科每周需習體育兩小時,高等科課程包括體操、運動、泅水。通過鍛鍊,還要測試康健、靈敏、泅水和自衛術等,測試合格後方準出國。為此,清華大學採取了強迫鍛鍊的方式,每到下午4誜30一5誜30,校方就關閉圖書館、宿舍和教室,要求學生們身著短裝到操場鍛鍊,體育教師還要巡視,加以指導。這些規定與措施極大地推動了體育教育的發展。
當時中國的大學中沒有哪個像清華這樣重視體育、強迫訓練的,凡是老清華都對清華體育印象深刻。著名旅美數學家陳省身曾回憶說:「當時學生中有一個說法:北大有胡適之,清華有體育館」;曾任梅貽琦校長秘書的黃延復在《清華的校長們》一書中寫道:「為了開展體育課,學校不惜斥巨資進行場地和設備方面的建設。1932年,體育館的擴建工程(通稱『後體育館』)竣工,跟著又建設了多處室外運動場地。到1935年,除設備齊全的新、舊兩座體育館外,還擁有一個帶有400米跑道的標準運動場,兩個標準室外足球場,12個籃球場,一個角力場,兩個溜冰場,以及遍布於校園的各種運動器械,其規模不但在國內是首屈一指,在國際上,也可同當時發達國家的同類學校媲美。」從這些清華名人的寥寥數語中,我們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當時清華體育的興盛和它的影響之深遠。
清華體育在30年代能有如此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歸功於梅貽琦對體育的重視。近代著名教育家張伯苓曾說:「不懂體育的人,不應該當校長。」僅從懂體育這一點而言,梅貽琦也是當之無愧的。(本文摘自《體育文化導刊》,作者為國家體育總局文史委 崔晉靜)
《中國教育報》2007年7月30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