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漢學家史景遷有一部代表作品《王氏之死》。這個王氏,是清初山東郯城的一位普通女性,普通到連名字都沒有留下來。現在我們能看到她的故事,是因為她死於謀殺,而且,案情比較波折,所以判案的官員把它記錄下來了。
1660年代末,也就是大清順治年間,王氏嫁給了任某,婚後,住在郯城郊外的一個小村莊。他們很窮,家裡只有一個房間,兩個人席地睡在草蓆上。任某自己沒有土地,靠給別人幫傭來維持生活。平時,王氏就一個人待在家裡。底層農民的生活,大體如此,也很難會有什麼變化。然而,他們結婚幾年後,王氏突然跟另外一個男人跑掉了。
那時候,已婚的婦女逃離丈夫,是犯罪,要受刑的。王氏逃跑,這就成了逃犯。你想想,這一路上,他們得有多艱辛。他們為了躲避追捕,大概不敢走大路;他們也僱不起轎夫或者馬車,所以只能徒步走。要知道,王氏是裹了小腳的,這樣趕路,吃得消嗎?
就算扛得住路上的辛苦,他們又能去哪兒呢?他們可能有三個選擇,第一個是邳州。去邳州的路上都是山路,容易躲避追捕,但是路上土匪橫行,很不安全。或者,他們可以逃到郯城。路上相對安全,但是如果沒有親戚在城裡,很難進城。就算他們僥倖潛入城裡,投宿到旅店,很容易遇到黑店。而且,經過連年的戰亂和饑荒,邳州和郯城都是哀鴻遍野,就算逃到那裡,他們也很難生存。相比之下,馬頭鎮或許是更好的選擇,這裡經濟恢復得比較好,像他們這樣脫離主流社會的難民、逃兵、逃犯,更好找到容身之地。不過,他們還是要時時擔心被人舉報,只能戰戰兢兢地生活。
你看,跑路,對他們兩個人來說,已經很難了。更慘的是,王氏很快又被情人拋棄了,可以想像,她是多麼孤立無援。古代中國,女人沒有什麼工作機會。王氏一個流落在外,只能去別人家當僕人,或者淪為妓女。但是,王氏沒有這麼選,她又回到了家鄉。但是她害怕丈夫,不敢回家,就躲到了村子附近的一所道觀裡。
沒過多久,丈夫任某聽說王氏回來了,跑到道觀來要人。正巧,那天任某的鄰居高某也來道觀上香。任某責問道人:為什麼把他的妻子藏在這裡?高某聽到,覺得任某不講理,就想替道人分辨兩句。結果惹得任某更生氣了,兩個人吵了起來。高某氣得扇了任某兩個耳光,任某沒敢還手,罵罵咧咧地走了。
眼看鬧出了事,道士也不敢收留王氏了,把她送回了任家。王氏是逃跑,犯了法,任某可以把她送到官府,也可以把她賣了,但是任某沒有這麼做,他買了一張新的蓆子,鋪在了他們的床上。這個舉動看起來平常,但是,他們剛結婚的時候,可能連這樣一張新蓆子都沒有。這個小小的舉動背後,是多麼讓人心酸的溫情。
幾個月後,一天傍晚,有鄰居聽到他們兩個人在吵架。就在這天晚上,王氏睡著之後,任某用雙手掐住王氏的脖子,把她殺死了。那天,外面下著大雪。任某冒著風雪,把王氏的屍體扔到森林裡,然後回到家,鎖上門,上床睡覺了。記錄案件的檔案裡說:天氣太冷了,王氏被人發現的時候,她死去的臉上,還保留著一分鮮活的顏色。
第二天一大早,任某和父親一起來到郯城縣城的知縣衙門。他不是來自首的,而是來告狀的。他說,王氏和高某有姦情,高某殺了王氏,高某就是之前在道觀打了他的那位鄰居。
任某之前在道觀受到高某侮辱,現在誣陷高某,是為了報仇。哪怕只是讓高某被關上幾個月,受受罪,他心裡也能平衡了。因為當時的監獄很黑暗,獄卒會折磨犯人,比如用水浸泡他們的鋪蓋,還會強迫他們交保護費。只要進了監獄,高某的命就等於丟了一半。
任某得逞了,高某被抓起來,嚴刑拷打。但是,高某沒有屈打成招。判案的官員黃六鴻初步判斷,高某是被冤枉的。為了查明真相,他來到任某住的村子,審問鄰居、檢驗屍體,可還是沒有頭緒。兇手到底是誰呢?
黃六鴻想了一個巧妙的辦法。他派人把任某和父親從牢裡押到城隍廟,銬在柱子上,讓他們在神面前反省;同時偷偷安排一個家童躲在城隍廟後面的小房間裡,記錄他們說了什麼。這可以說是古代官員慣用的一種伎倆,利用人們對神仙鬼怪的畏懼,來解決現實問題。第二天,家童告訴黃六鴻:任父不斷問兒子王氏是怎麼死的,可任某一直沒有明確回答,也沒有再談到高某。他只是一再地說,自己該死。等到黃六鴻再次提審任某的時候,他就招供了。
根據大清律法,任某和父親誣陷別人,理當處死。但是黃六鴻覺得,這個案子有很大的轉圜空間。第一,任父不知道兒子的罪行,而且他已經年過七十。第二,任某沒有子嗣,他死了,任家的香火就斷了。第三,高某確實不應該打任某。第四,王氏背叛丈夫,不守婦道在先,在古人看來,她死有應得。
最後,黃六鴻是怎麼判的這個案子呢?任父被判無罪。任某要受重刑,他會被重杖責打。黃六鴻之前在公堂上打過兩個囚犯,一個過了三十天就死了,還有一個過了十天就死了。但是,任某還是有活下來的機會,這也算是手下留情了。同時,黃六鴻還判高某來支付王氏的安葬費。這個判罰其實還挺奇怪的,高某明明是被冤枉的,怎麼還得掏錢呢?黃六鴻這麼做,一方面是為了教訓高某,讓他不要隨意扇人耳光;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安撫民心。那個時候人們相信,枉死的女人會化身成惡鬼,一直在村裡遊蕩。
我們一般認為,人的選擇是自由的,不受外力影響,但是我們經常忘了,個人的選擇背後,往往有一個更豐富的因果背景。看似自由的選擇,永遠嵌入在這個因果背景裡。史景遷對王氏的故事感興趣,正是因為,追問王氏為什麼做這樣的選擇,我們就能順藤摸瓜,看清楚它背後的因果背景,看到小人物命運背後的大歷史。
郯城的故事,從一句詩講起,再貼切不過了。「我要告訴你一件事:每天,人都在死亡,而這只是開頭。」這是2020年諾貝爾獎得主露易絲•格麗克的作品。
據《郯城縣誌》的作者馮可參估計,在明末,郯城人口一度超過二十萬,到了清初,就只剩下六萬左右,只有原來的四分之一。這十幾萬人,有些死於明末的白蓮教起事。1622年,白蓮教在山東開始造反,引誘成千上萬的農民離家叛亂。大多都死在爭鬥中,或者陳屍山野了。到1640年代,郯城又趕上了各種天災,整整一個夏天的乾旱之後,又來了蝗災,摧毀了所剩無幾的小麥,死了更多的人。黃六鴻剛到郯城上任,去附近做調查,發現村子裡有一半的人不是逃跑了,就是死掉了。
天災人禍接踵而來,郯城卻沒有喘息的空間。我們知道,在古代中國,各個鄉和縣每年是要向國家繳稅的,國家並沒有因為這些災難減免郯城的賦稅。郯城的經濟主要靠農業,手工業和商業都不發達。這時候,人口突然減少了一多半,土地都沒人耕種,更別提繳稅了。直到1670年,郯城已經連續十三年拖欠稅款。
賦稅重,人們會想盡辦法鑽空子。地主用各種方式來逃稅,比如降低土地的評級,甚至讓自己耕地從籍冊上消失。地主不光自己想辦法逃稅,還會讓農民投靠他們,一起逃稅。但是每個鄉,稅額的總數不會有太大變化。這樣一來,那些沒有靠山的農民,賦稅就更重了,甚至能翻十倍。他們根本付不起。
1671年春天,本來就很困難的郯城,又迎來了蝗災。上任不久的黃六鴻被逼無奈,決定下手整治。他請兩位徵稅官員出面作證,指控當地一個很有勢力的地主逃稅。這兩個人正因為收不上稅,感到很絕望,就同意了黃六鴻的請求。但是,那個地主居然派人把這兩個官員狠狠地揍了一頓,還威脅其他人,不讓他們來做證。最後,由於沒有證人,這個案子就被擱置了。
這就是王氏生活的郯城,底層社會的貧困混亂,和底層農民的悲劇。社會秩序和婦女的處境更加悲慘,郯城的社會秩序很混亂,盜匪隨著天災人禍而來,家庭和鄰裡之間的爭鬥也是常態,儒家倫理在這裡幾乎失效。這就是為什麼,任某會為了小小的口角誣陷高某。可以想像,在這樣的環境下,婦女的處境就更悲慘了,她們完全沒有辦法掌控自己的命運。王氏雖然逃跑了,但是她最終發現,自己其實無路可逃。
經過這樣一層層地推進,郯城人普遍的絕望情緒自然就湧現出來。當地流傳的歌謠說:兄食其弟,夫食其妻。這些人會說,與其為人食,不如吾自食,稍延旦夕之命。這是個吃人的社會。生活在這裡的底層農民,只能在窮困中掙扎,唯一能有的念想,就是能活下去,把王氏故事放回到這一系列的因果背景裡,她的悲劇就有了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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