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裡面首次明確參與人應當自行承擔損失。目前,《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已列入國務院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所以啊,趕緊來了解下什麼是非法集資,免得以後被騙了還要替對方數錢。
法律如何定義非法集資?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並且只要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就能認定為非法集資: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換句話說,非法集資有四大要素:
非法性:未經有關部門批准
社會性:誰都可以參與
公開性:公開宣傳
利誘性:通常承諾高回報
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的區別
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的最根本區別是,是否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吸收資金。
通俗講,民間借貸是跟特定對象借錢,非法集資是誰都可以參與。
此外還有個重要區別:是否通過媒體、手機、傳單等途徑公開宣傳。
民間借貸24%的利率受法律保護,而非法集資,哪怕1%利率都不受法律保護。
非法集資常用手法
隨著非法集資出現泛理財化趨勢,常見伎倆主要包括:
承諾高額回報
編造一夜暴富神話,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初期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但都是拆東牆補西牆,最後潛逃或案發。
編造虛假項目
大多通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國家政策支持等口號,虛構投資項目、編造投資前景。
披上網際網路+外衣
以金融創新名義,假稱新的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再用諸如金融互助、虛擬貨幣等各種新的名詞迷惑群眾。
虛假宣傳造勢
通常在宣傳上一擲千金,比如在繁華地段寫字樓租賃辦公地點,電視報紙網絡戶外廣告,聘請明星代言等方式騙取信任。
利用親情誘騙
比如利用親戚、朋友、同鄉等關係,用高額回報誘惑社會公眾參與投資。
利用網絡
利用網站、論壇、微信群或QQ群等傳播金融傳銷信息,誘騙群眾上當。
非法集資的典型案例
以e租寶和MMM金融互動平臺為例:
非法集資的罪名和量刑
非法集資主要涉及兩種罪名:
一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如果集資人是為正當經營而借貸,只不過由於經營失敗最終導致無法償還貸款,通常可認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刑法》第176條規定:非法吸引公眾存款有兩個量刑檔次,最高刑期為有期徒刑十年。
二是集資詐騙罪,如果集資人集資出於非法佔有的目的,比如揮霍集資款、騙到錢跑路,則認定為「集資詐騙罪」。《刑法》第192條規定:集資詐騙有三個量刑檔次,刑法修訂後取消死刑,最高是無期徒刑。
此外還有「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債券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經營罪」、「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等。
而明知是非法集資還提供幫助拉人,並收取佣金等好處,情節嚴重者或構成共同犯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集資的危害和防範
近年非法集資涉案金額動輒過億,且案發大多是因為資金鍊斷裂,通常追繳周期長、追繳難度大,受害人往往是血本無歸。
大多數受害人都是中老年人,他們案發後往往不堪重負,易受煽動而將矛頭轉向法院、政府等部門。
這十類「理財」千萬別上當!
●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等為幌子的;
●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
●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登記的;
●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以「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的;
●在街頭、商超發放廣告的;
●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伺服器在境外的;
●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帳戶、境外帳戶繳納投資款的。
如何防範非法集資,主要牢記以下六點:
1、對高息誘餌不動心
對高額回報的宣傳需冷靜分析,試想,一個企業需要多高的利潤率,才能支撐動輒20%以上的回報?
2、風險與收益成正比
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如果有人給你介紹高收益低風險產品,背後往往隱藏騙局。
3、不崇拜不迷信
有些公司花費巨資搞宣傳打廣告,用造富的神話忽悠群眾;甚至重金請來明星當代言,自吹自擂。
4、不要抱僥倖心理
有些人明知是非法集資,但貪圖高收益,認為自己能及時抽身,須知非法集資是違法的,而一旦出事代價慘重。
5、不盲從
有些人參與非法集資,是因為身邊的親朋好友推薦,或者看到親朋好友參與賺取了高額利率,才盲目加入。
6、掌握必要金融知識
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查詢系統,查詢相關企業是否具備相關資格。此外,非法集資往往藉助傳銷手段,應注意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