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安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安順市公安局原調研員嚴俊受賄、非法持有槍枝案

2020-09-09 雲黔南

2020年9月3日,貴州省甕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安順市公安局原調研員嚴俊受賄、非法持有槍枝一案。甕安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嚴俊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甕安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嚴俊利用擔任普定縣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安順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以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嚴俊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枝,應以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採用了多媒體示證方式,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嚴俊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嚴俊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來源:黔南州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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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楊勝雙

審核: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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